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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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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在全球经济增长减缓、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的背景下,2019年上半年汽车行业整体都受到较大影响,全球范围内,车市处于下滑态势。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挑战,公司整合资源,加快国际化布局,继续投入智能化、轻量化的产品开发和产能准备,以提高企业的长期竞争能力。继2018年下半年公司收购PEX、收购DILL少数股东股权后,2019年1月,公司就TPMS业务和德国霍富集团成立的合资公司保富电子正式运营。2019年2月,公司收购了奥地利的智能装备企业MMS的70%股权。

  201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1,520,944,921.95元,同比增加了33.6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462,444.68元,同比减少了34.05%。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净利润反而同比下降,主要影响因素包括:1)国内市场需求大幅下滑,公司中国境内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3.14%;2)保富电子营业收入不及预期,整合效应2019年上半年未能体现,上半年保富电子海外亏损31,941,033.72元;3)研发投入较大,2019年上半年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了83.3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如下图:

  ■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市场的销售收入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市场的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如下图:

  ■

  报告期内,公司各市场区域的销售收入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内,公司各市场区域的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如下图:

  ■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通知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42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洪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对外报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9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110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寿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在2019年半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下发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财会【2019】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2019年6月30日和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以及2019年1-6月和2018年1-6月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2、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2019年6月30日和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以及2019年1-6月和2018年1-6月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下发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财会【2019】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4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2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633,6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7,169,811.32元后的余款622,463,788.68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第0003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洞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新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最高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8)。

  2018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最高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3)。

  截至2019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9,000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已归还。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8年6月21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9)。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8年12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19年1月4日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微型胎压传感器与控制器建设项目,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含利息及理财收入)及项目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6月30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含利息及理财收入)为24,312.37万元,其中19,000万元已于前期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件1:f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表“募集资金净额”61,122.32万元系本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6,963.36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841.04万元后所得。

  注2:上表“承诺投资项目”中项目之“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4,256.94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代码:603197                                公司简称:保隆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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