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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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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866                                公司简称:中远海发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686,751.6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81%;税前利润总额为人民币98,627.74万元,较去年同期利润上升45.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0,347.20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76.29%。主要受益于股票市场走强,本期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49,787.57万元。

  分部运营情况分析:

  1.航运及相关产业租赁业务分析

  1)营业收入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本公司租赁业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24,350.71万元,占公司总收入的76.35%,较去年同期人民币501,296.94万元上升4.60%。

  其中来自船舶租赁收入为人民币244,616.83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249,145.51万元下降1.82%,其中船舶经营租赁收入为人民币221,761.50万元,船舶融资租赁收入为人民币22,855.33万元。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租出船舶为92艘(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4艘)。

  其中来自集装箱租赁、管理及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64,107.44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145,564.04万元上升12.74%。主要由于上半年度租箱业务保持稳中有升及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其中来自其他产业融资租赁收入为人民币115,626.44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106,587.39万元上升8.48%,主要由于上半年度融资租赁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所致。

  2)营业成本

  租赁业务营业成本主要包括自有船舶和集装箱的折旧及维护成本、船员工资、出售约满退箱之账面净值、租入的船舶及集装箱的租金支出及融资租赁业务承担的利息成本等。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本公司租赁业务营业成本为人民币383,130.89万元,占本公司总成本的71.71%,较去年同期人民币349,899.44万元同比上升9.50%,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及租箱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及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2.集装箱制造业务分析

  1)营业收入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本公司集装箱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3,774.91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470,112.59万元同比下降48.15%,主要系2019年上半年,大型集装箱运输公司随着行业不景气减少集装箱采购力度,使得集装箱板块销售量及价格均有所下降。本期集装箱累计销售22.21万TEU,较去年36.90万TEU下降39.81%。

  2)营业成本

  集装箱制造业务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运输成本、职工薪酬以及折旧费等。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本公司集装箱制造业务营业成本为人民币234,808.39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439,977.36万元同比下降46.63%。成本同比下降主要系集装箱市场表现疲软,公司集装箱销售量下降导致原材料采购减少所致。

  3.投资及服务业务分析

  1)投资收益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投资业务收益为人民币134,360.42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130,626.32万元同比上升2.86%。主要系联合营公司经营损益变化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9,787.5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受中国股票市场复苏,公司持有中油资本和五矿资本的市价同比上升所致。

  所得税

  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及其他境内子公司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新所得税税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就来源于境外子公司之利润应在其子公司宣告发放股利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按照其适用税率就境外子公司之利润缴纳所得税。

  流动资金,财政资源及资本架构

  1、流动资金及借款分析

  本公司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为经营业务的现金流量及短期银行贷款。本公司的现金主要用作运营成本支出、偿还贷款、新建造船舶、购置集装箱及支持本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于本期间,本公司的经营现金流入净额为人民币299,097.35万元。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持有银行结余现金为人民币1,280,245.24万元。

  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的银行及其他借贷合计人民币9,577,007.53万元,到期还款期限分布在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三一年期间,需分别于一年内还款为人民币3,591,934.32万元,于第二年内还款为人民币2,331,290.36万元,于第三年至第五年还款为人民3,210,224.41万元及于五年后还款为人民币443,558.44万元。

  本公司的长期银行贷款主要用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购建船舶、采购集装箱以及收购股权。

  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的长期银行及其他贷款有共值人民币2,217,989.76万元的若干集装箱及船舶作为抵押物。

  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持有应付债券共计人民币1,202,296.89万元,ABS资产证券化项目计人民币414,087.90万元,ABN资产证券化项目计人民币188,208.99万元,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开拓融资租赁业务。MT001中期票据项目计人民币350,000.00万元,债券募集资金中250,000.00万元为归还银行贷款,100,000.00万元给予下属子公司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超短融债券项目计人民币250,000万元,债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本公司的人民币定息借款为人民币3,558,213.50万元,美元定息借款19,690.44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35,365.87万元),浮动利率人民币借款为人民币102,665.00万元,浮动利率美元借款为840,874.97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5,780,763.16  LINK Excel.Sheet.8 "C:\\Users\\XYZH USER\\Desktop\\管理层报告\\中国海运集团财务管理报表系统(带息负债统计报表)新集团对外融资情况统计表.xls" 固定浮动!R22C3 \a \t  \* MERGEFORMAT 万元)。本公司的借款以人民币或美元结算,而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以人民币及美元持有。

  本公司预期日常的流动资金和资本开支等有关资金需要,可由本公司通过内部现金流量或外部融资应付。董事会将不时检讨本公司营运的现金流量。本公司计划维持适当的股本及债务组合,以确保不时具备有效的资本架构。

  2、债务比率分析

  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的净负债比率为411%,较2018年12月31日减少122%,主要由于本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导致股东权益增加,净负债率下降。

  3、外汇风险分析

  于本期间,本公司当期产生汇兑收益为472.07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美元汇率波动所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976.70万元。本公司未来将继续密切关注人民币及国际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降低汇率变动带来的影响,减少汇率敞口。

  4、资本开支分析

  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用于添置集装箱、机器设备、在建机器设备及其他开支为99,012.28万元,用于购买融资租赁资产开支为1,006,096.35万元。

  5、资本承担分析

  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就已签订但未拨备之固定资产的资本承担为人民币26,689.10万元,股权投资承担为人民币89,013.38万元。

  6、雇员、培训及福利

  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共有雇员7470人,本期间内雇员总人工费用(含员工酬金、福利费开支、社会保险费等)约为人民币86,063.38万元(含外包劳务人员开支)。

  薪酬管理作为最有效的激励手段和企业价值分配形式之一,遵循总量控制原则、贡献价值原则、内部公平原则、市场竞争原则及可持续发展原则。公司高管按照“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的原则引入并实施了职业经理人制度管理,强化了基于业绩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员工实施的全面薪酬体系主要由薪金、福利和认可计划三个方面组成:(1)薪金,包含岗位/职务薪金、绩效薪金、专项奖励、津贴等。(2)福利,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企业自设的福利项目。

  为配合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改革,服务人才开发和培养工作,公司构建了员工培训体系;以需求识别为前提,以权责划分为支撑,以清单管理为方法,优化培训内容和实施体系,提升培训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员工培训参与度及满意度。基于培训体系,策划并实施了针对不同类型业务及岗位的培训项目,覆盖转型创新、行业拓展、管理能力、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安全及个人素养等各类内容。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租赁准则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公司自2019年1 月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

  ②新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未对公司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③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未对公司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因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根据财会[2019] 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未对公司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半年度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修订后的新财务报表格式,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因首次执行租赁准则,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列示方式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

  (3)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船舶及集装箱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公司船舶及集装箱预计净残值作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船舶资产预计净残值的会计估计为每轻吨330美元,集装箱资产预计净残值为20尺干箱USD780/UNIT、40尺及45尺干箱均为USD900/UNIT。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船舶资产预计净残值的会计估计为每轻吨366美元,集装箱资产预计净残值为20尺干箱USD886/UNIT、40尺及45尺干箱均为USD1016/UNIT。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19年度船舶及集装箱折旧费减少2.2亿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大雄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30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9-07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董事冯波鸣先生因另有公务书面委托董事刘冲先生对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有效表决票为11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大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蔡磊先生担任会议秘书。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管理层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公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请参阅(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发布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19-07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  发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9-072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叶红军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叶红军担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管理层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关于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5.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公司依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请参阅(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刊登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73)。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9-073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本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批准(1)本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2)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年修订);(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9年6月末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2019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无影响。

  一、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已经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财务报表格式及准则修订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新增“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新增“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取消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新增“租赁负债”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付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新增“应付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取消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2、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明确了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包括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

  4、明确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行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

  新准则明确了非货币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之外。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没有对准则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当会计处理原则与其他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原则不一致时,可能因准则适用范围不清而导致实务差异。

  2、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

  为了与新收入等相关准则保持协调性,一是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二是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权益性交易情况下的处理要求。

  3、定义。

  重新定义“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披露。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债务重组准则

  1、债务重组定义。

  将原债务重组准则以“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为标准,修改为“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2、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

  一是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二是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抵减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交易价格。

  3、关于债务重组的披露。

  删除了或有应收、或有应付金额的披露,增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等披露应遵循其他准则的要求内容。

  三、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一)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本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年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对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是为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中远海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中远海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中远海发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第九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中远海发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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