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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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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总股本509,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随着4+7带量采购、重点监控目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重磅政策的全面推进,医药行业的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以科技创新和加强内部管理为重点,外抓市场,内抓管理,扎实推进主营业务发展,强化产品渠道下沉,优化业务模式,完善管理制度,深入挖掘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7,061,521.27元,同比增长2.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498,823.35元,同比增长58.32%。

  1、公司持续加强营销体制改革

  依托现有产品线,继续整合内部资源,优化销售管理模式,强化销售团队专业化建设,完善营销服务网络,提高重点产品覆盖的深度与广度;加大学术营销、终端推广,认真研究各地招标政策,努力扩大重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大力推进产品渠道下沉,促进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产品覆盖与销售,落实空白市场开发考核,制定可复制规范化流程;挖掘潜力品种,对现有品种开展深入评估分析,深度挖掘产品优势及其市场潜力,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努力培育新的收入、利润贡献点;提升配送服务及产销衔接,继续完善全国物流体系布局,做好各省两票制下配送商业网络调整,推进院外销售点设立,疏通配送渠道、完善管控流程。

  2、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推进重点项目研发进度

  根据既定计划推进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等药品的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对部分重点品种,开展上市后的再评价、增加临床适应症等深度开发工作,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为终端营销提供学术支持;创新升级技术平台,主抓重点在研项目,加快临床进展及注册申报进度,加快临床数据的积累,加速全面推广布局;继续保持与天津大学等科研院校机构和新药研发企业的合作与交流,依托灵康制药天津大学王静康院士工作站,不断吸收及培育高端人才,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并完善科研人员的激励形式,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科研团队。上半年,公司获得了盐酸托烷司琼注射液和奥扎格雷钠注射液2个药品注册批件。

  3、加强生产和质量管理,贯彻环境保护理念

  公司加大对生产基地质量体系的风险排查工作,同时加大销售质量管理的工作力度;在生产质量管理上,加强内部审计和飞行检查,并结合公司的产品特性及质量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物料的购进和供应商管理、重大偏差或变更后的产品放行情况、数据可靠性情况、高风险因素的控制情况、相关新增药政法规的落实实施情况等;在销售质量管理上,继续加强GSP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对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和承运商的质量审计,确保储运药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做好优化工艺、提升质量、降低成本,做好重点产品的市场覆盖,加强特色优势产品的开发与升级。积极贯彻“保护环境、协调发展、遵纪守法、循环经济、污染预防、持续改进、人类健康、绿色家园”的环境方针,加大环保设施的投入,保证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达标排放。

  4、规范发展,夯实管理基础

  加强职能部门的工作管理,提升管理效率与工作质量,实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事事有考核,人人有考核”。做到流程规范通畅、服务高效优质;延伸财务管理范围,加大财务管控力度;优化信息管理体系,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精细化管理能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引进高素质人才,丰富人才储备。同时,培训提升公司现有人员,改善人才结构,使人才结构素质提升与公司发展方向一致;继续推进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及投资者关系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及时、准确、高效地披露信息,提高公司运作的透明度,接受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需要调整 2019 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2、财政部于2018年7月2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可比期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其中,将管理费用拆分为“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项目。

  3、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可比期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其中,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拆分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拆分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项目。

  2018年度及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7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陶灵萍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出具的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中2019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2,248,242.7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82,318,511.74元。

  会议同意,以截至2019年6月30日股份总数509,6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现金股利(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01,92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出具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8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宽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4)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9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29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9年6月6日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总股本由364,000,000股增至509,600,000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

  ■

  ■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条款、页码的编排顺序、引用前文条款编号等作相应的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0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70元,共计募集资金76,0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55.0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0,29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5〕150号《验资报告》进行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28.25万元;2019年半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0.1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2,187.25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8,182.72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0万元。

  公司将终止的冻干粉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粉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历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328.5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161.9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单位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313.26万元置换截至2015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6393号”《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15-027)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转出金额为6,313.26万元,尚有0万元未置换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18-040)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对ERP系统建设项目、药品物流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结余募集资金、历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该议案已经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70,299.0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0,294.97万元,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2:该理财产品实际入账日期为2019年7月1日。

  注3:经 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冻干粉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粉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1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20日

  至2019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张俊珂

  联系电话:0893-7830999 、0571-81103508 传真:0893-7830888 、0571-81103508

  3、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

  邮政编码:310000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669                                公司简称:灵康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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