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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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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表异议声明

  全部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正式实施,医药行业的政策调整及行业监管趋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速推动了医药行业深刻变革,医药行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机遇和挑战,公司秉持“专注于人,专精于药”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走“产业+金融”双轮驱动的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聚焦主业、突出创新,持续推进提质增效,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545,278.04万元,比年初增加79,423.81万元,增长3.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81,200.10万元,比年初增加78,359.52万元,增长3.73%;资产负债率为13.48%;实现营业收入164,257.9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207.73万元,增长3.93%;实现利润总额91,704.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393.75万元,增长42.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211.34万元,增加26,387.18万元,增长43.38%,其中广发证券2019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001.71万元,公司本期对广发证券的投资收益为72,260.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855.35万元,增长46.26%。

  (1)提高资金效率,推进募投项目进度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为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4月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1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金及利息4,199.69万元已在报告期内全部收回并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9年4月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149,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19年4月24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截至报告期末,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7,227.91万元,中药饮片生产车间建设完成并顺利通过GMP认证;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403.99万元,小容量注射剂、无菌粉针剂、胶囊剂和片剂生产线升级改造完成,注射用利培酮中试车间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开始进行立体仓库的内部净化工程。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16.95万元,正进行部分配套设施改造工作。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873.22万元,开始进行配套设施改造工作。募投项目建设将以智能化带动产业化发展,丰富公司产品类型,优化产品结构,深化公司业务布局,增强公司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

  (2)推进精细管理,确保产品优质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为导向持续推进生产精细化管理,做好生产工作事前计划、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公司根据市场销售部门了解掌握的市场需求情况做好生产计划并按计划有效推进;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公司+标准化基地+特许农户”的全产业链管理,确保药品源头质量的稳定、可控,并严格按照GMP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不断完善质量管控架构,确保产品生产安全、可靠;通过互联网、热线电话等方式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重点抓好安全措施落实及现场安全检查,通过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加大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3)坚持质量优先,推动主业提质增效

  公司始终秉持“一支药、两条命”的质量理念,高度重视产品质量,规范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强化质量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和全面化,筑牢“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的质量监管体系;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GMP 管理规范,围绕产品质量精准发力,从原料采购质量、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环节控制、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控制与保证,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全心全意生产安全、可靠、放心药。

  (4)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持续发展后劲

  公司继续发挥“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的优势,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新品种、经典名方的研发及大品种的二次开发,不断推进医药产业提质增效。报告期内,子公司延边药业与长春中医药大学开展小儿治哮灵片安全性评价试验,深入开展新药白莲参颗粒研发;延吉药业完成注射用核糖核酸Ⅱ治疗胰腺癌、肺癌的真实世界研究方案,并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开展评价;洮南药业利培酮生产车间进行调试并试生产,经典名方的物质基准稳定性研究及物质基准资料的申报也已展开;其他子公司研发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多品种的研制开发,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5)深化营销改革,推进市场开拓力度

  公司紧密结合当前医改新形势及政策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完善营销体系,全面推进产品市场布局,打造多元化、立体化、专业化营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推动重点产品战略合作,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加强对流通业务的梳理、整合,优化商业流通业务,拓展商业流通新模式;打造高效的学术推广平台,强化学术推广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深入挖掘产品价值及临床价值管理。报告期内,子公司敖东大药房所属药店达到百家,有利于完善销售终端,在推动工业企业发展的同时提升品牌影响力。此外,公司通过开展健康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助力销售工作迈上新台阶。

  (6)夯实金融优势,助力医药产业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广发证券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1,330,192,667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17.4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广发证券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由于广发证券本次发行截至中国证监会批复到期日2019年6月16日仍尚未实施,公司与广发证券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认购广发证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7)进行项目投资,提升医药产业优势

  为占领合作先机,充分发挥公司产融结合的发展优势,公司以自有资金1,200万元对澳斯康生物制药(海门)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珠海广发信德敖东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吉林敖东创新产业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正常运作,截至报告期末所管理资金已投项目18个,后期工作将着重投后管理及运营退出,所投项目全部涉及生物制药、医药研发、医药销售、互联网医疗等领域。

  (8)加强环保工作,保护蓝天碧水净土

  公司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范环境管理、排放达标受控”的环保方针,不断加强对环境污染物的预防和控制,通过COD在线监测设备、氨氮在线监测设备等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污水处理站及中水再利用系统有效运行,在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水资源的回收再利用,推动公司环保工作转型升级。

  (9)强化人才队伍,夯实持续发展基石

  公司继续秉持“以人为本”的核心原则,深入贯彻价值观匹配与人岗匹配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战略,不断完善人才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培外训、专家授课、座谈会等丰富多彩的培训方式因类施教、精准发力,有效提升了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公司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员工在树立起明确的个人目标的同时能够彰显自身价值,促进公司人才竞争力明显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起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境内上市公司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①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A、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B、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A、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a.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同时明确了该三类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b.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c.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d.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e.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B、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章衔接规定,在实行日,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准则实施对本公司2019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36,150,238.86元,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金额为136,150,238.86元。

  2)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A、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B、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C、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③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④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A、新财务报表格式

  a.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单位:元

  ■

  b.将利润表项目“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B、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C、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9-045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9年8月20日发出。

  2、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6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6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以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参见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参见2019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47)。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8)。

  3、审议《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575.94万元,其中: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752.5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63,753.71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4,475.78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49)。

  4、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0)。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9-046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9年8月20日发出。

  2、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5名。

  4、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永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参见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参见2019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47)。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8)。

  3、审议《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575.94万元,其中: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752.5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63,753.71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4,475.78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49)。

  4、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9-048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018年12 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单位:元

  ■

  2、将利润表项目“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三)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9-049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中准验资【2018】200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575.94万元,其中: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752.5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63,753.71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4,475.7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已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1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告编号:2018-033、2018-082)。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19年4月28日,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本次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157,000万元及利息4,174.31万元并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

  三、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49,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94,000万元办理存款,使用55,000万元办理存单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7,227.91万元,中药饮片生产车间建设完成并顺利通过GMP认证;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403.99万元,小容量注射剂、无菌粉针剂、胶囊剂和片剂生产线升级改造完成,注射用利培酮中试车间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开始进行立体仓库的内部净化工程。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16.95万元,正进行部分配套设施改造工作。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873.22万元,开始进行配套设施改造工作。

  公司按计划、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实力,保障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9-050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成立吉林敖东创新药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药物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成立后,创新药物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该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00.00%。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新药研发工作,完善公司研发布局,扩大公司产品研发管线,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注册成立吉林敖东创新药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创新药物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该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00.00%。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表决情况

  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创新药物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事宜。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创新药物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为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成立后,创新药物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围绕新药研发及生产,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本次投资完成后,创新药物公司控制图如下: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充分发挥自有资金较为充沛的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优秀人才、建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新药创新的质量和层次,力争走出一条可持续、高水平的创新发展之路,使产品创新真正成为企业稳定发展的动力源泉。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医药行业产品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产品从研发到上市需要耗费较为漫长的时间,期间发生的决策偏差、技术失误都将影响创新结果,因此新药研发存在进度不及预期和研发失败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角度做出的决策,但拟投资成立的公司仍然存在所处医药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经营能力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9-047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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