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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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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半年来,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运营质量持续提升,结构调整有新成效,科技创新有新突破,高质量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显现。

  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158.41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7.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46%;实现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4元;综合毛利率为24.03%,较上年同期增加5.86个百分点。

  发电设备产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设备产量933.42万千瓦,同比减少20.76%。其中水轮发电机组10组/210.12万千瓦,同比增长462.42%,汽轮发电机43台/688.5万千瓦,同比减少38.44%,风电158套/34.8万千瓦,同比增长57.11%,电站锅炉26台/749.9万千瓦,同比减少28.38%,电站汽轮机58台/931.9万千瓦,同比减少24.99%。

  “三大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风电产业振兴成果丰硕。风电市场成绩喜人,上半年实现新中标订单 80 亿元。围绕市场需求,风电新产品研发取得重要进展。4MW 陆上直驱机组样机成功并网运行,并获批量订单;7MW 海上风电样机预计年底前下线;完成10MW 海上风电样机整机详细设计;国内功率等级最大、长度最长的 90米风电叶片顺利下线。风电订单和风电产品研发为风电产业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代制造服务业做大进展良好。半年来,充分发挥客户服务经理贴近广大用户的作用,加强顶层策划和过程协调,大力推进了《电站服务产业技术领先行动计划》。上半年,电站服务新增生效订单 26.2 亿元,同比增长 60.6%。

  国际业务稳定发展。面对国际经济环境急剧变化以及重点项目融资困难等情况,公司积极把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市场机遇,签订了孟加拉国燃机项目和输变电项目等重点项目,推动了巴布亚新几内亚水电项目、埃塞俄比亚特克泽水电项目、斯里兰卡动车项目的正式生效。

  新增订单和在手订单实现增长

  在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下,公司奋力开拓市场,实现新增订单和在手订单逆势增长。截至 6 月底,全公司上半年新增订单192.61亿元,较去年同期比较增幅13.55%。在手订单880亿元,较去年同期实现增长。

  新兴成长产业实现快速发展

  深入推进“主业精、新业兴”产业发展目标的落地,上半年,新兴成长产业取得生效订单 42.9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57.8%。环保产业上半年取得新生效订单 18.7 亿元,是去年同期的 7.5 倍。新能源材料新增生效订单 3.9 亿元,同比增长 113%。中国西部首条具备年产 1000 套产能的氢燃料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正式投产,工业装备、储能与能源互联网等在产业孵化期加速发育,即将进入产业化发展的新阶段。智能装备定制、数字化生产线/车间设计和总承包、电站设备远程诊断与服务等,产业拓展能力不断增强。

  技术创新捷报频传

  50MW 燃气轮机转子高速动平衡一次成功,顺利完成总装盖缸,即将进入整机试验阶段;自主研制的白鹤滩全球首台百万千瓦水电机组转轮顺利完工,水轮机全部关键部件通过验收;长龙山超高水头抽水蓄能机组完成首件座环和蜗壳研制;火电百万千瓦 630℃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项目整体进展顺利,完成了首套末级 1450mm 钛合金试验叶片的制造;霞浦第四代核电示范快堆四大换热器技术设计工作基本完成,蒸汽发生器流致振动试验圆满成功。新产品研发取得新的成果,国内首台 24MW6000 r/min 的管线电机顺利通过型式试验并取得行业鉴定委员会认定,填补了国内行业空白。

  质量安全稳定可控

  实现了重大质量事故为零、重大顾客投诉为零的目标。扎实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发布了质量红线,开展了经验反馈,强化了质量督查,坚决杜绝质量违章;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分析机组可靠性、能效指标,查找产品质量差距;开展质量万里行活动,多渠道收集质量信息。上半年,公司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管理基础不断夯实

  “明职责、补短板、强基础,提升能力”基础管理提升活动全面铺开。精益管理深入推进,梳理管理评审评价指标,形成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十个评审维度。风险防范持续增强,对全公司2019年重大风险进行了系统研判,制定了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合同进行重点管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 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详见本公司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于 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6 月10日起施行。本公司从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施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本期报表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 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6 月17日起施行。本公司从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公司本期报表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19-025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披露《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及重要事项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经修订的公司《“三重一大”及重要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高管2019年岗位绩效考核目标值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高管2019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目标值的建议方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19-026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成都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烈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换和债务重组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重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原则,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19-02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5月16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6月10日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6月17日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非货币性交换、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以及后期财务报告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875                         公司简称:东方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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