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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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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7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驰基石”)通知,获悉领驰基石将其所持有公司全部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领驰基石持有公司股份18,854,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3%,其中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8,854,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3%。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聚隆科技,证券代码:300475)将于2019年9月2日(周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2、本次要约收购最终有548户共计16,206,174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26,000,000股,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股东预受的股份16,206,174股。

  3、本次预受要约股份过户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股份69,067,539股,占总股本的34.53%,低于现实际控制人刘军、刘翔父子35.48%的持股。

  4、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社会公众股数量为59,966,648 股,比例为29.98%,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上市地位。

  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泰基石”、“收购人”)于2019年7月29日公告了《要约收购报告书》,向除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驰基石”)、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汇基石”)及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唯基石”,代表“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外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期限为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28日。目前,要约收购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与国内资本市场发展的信心,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本次收购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届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协助上市公司开拓市场,以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聚隆科技上市地位为目的。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收购人名称: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被收购公司名称: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要约收购范围:除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及弘唯基石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26,000,000股

  5、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3%

  6、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7、要约价格:14元/股

  8、要约收购期限: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28日

  9、收购编码:990063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情况

  1、领泰基石于2019年7月29日在《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本次要约收购于2019年7月30日起开始。

  2、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16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关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三次收购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4、领泰基石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收购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

  四、本次要约收购结果

  截至2019年8月28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28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548户共计16,206,174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26,000,000股,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股东预受的股份16,206,174股。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社会公众股数量为59,966,648股,比例为29.98%,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上市地位。

  五、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鉴于要约收购结果需进一步确认,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聚隆科技,证券代码:300475)于 2019年8月29日(周四)上午开市起停牌。现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9月2日(周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要约收购有效资金汇总表》。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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