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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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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宏观经济及行业运行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持续;中国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缓。工程机械行业受基建需求拉动、环保升级、设备更新换代、人工替代效应等多重利好驱动影响,规模持续强势增长。农业机械行业受市场需求不振、粮价走低、补贴拉动效应递减等影响,传统农机市场销量下滑,行业仍处于转型升级期。

  公司上半年经营回顾

  2019年以来,公司围绕“发展年、管理年、智能年、质量年、服务年、生态年”的经营思路,强化执行,强化责任,强化创新,各项经营指标持续健康向上,市场领先地位更加稳固,毛利率稳步提升,盈利能力大幅增强,经营性现金流充裕,实现高质量、有效率、可持续的业绩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62亿元,同比增长51.2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76亿元,同比增长198.11%;经营性现金流35.75亿元,同比增长124.19%。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战略聚焦效应凸显,优势板块强劲增长

  公司围绕装备制造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深入推进产业升级,持续打造“装备制造+互联

  网”、“产业+金融”的新型装备制造企业。

  1、做精工程机械。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机械产品销售收入210.16亿元,同比增长54.62%,工程机械优势板块保持强劲增长。

  ①主营产品市场地位持续良性提升。2019年公司重启“事业部制”,产品线销售职能回归事业部,产销衔接更加精准。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国内产品市场份额持续保持“数一数二”,其中建筑起重机械、长臂架泵车持续保持行业第一,汽车起重机国内市场份额较2018年提升6.8 pct,实现“三分天下”的战略目标。

  ②新兴产业蓄势待发,全力发展潜力市场。高空作业平台开局良好,初显成效,产品受到客户广泛好评,继续保持黑马姿态,有望成为高空作业平台领域的第一梯队企业。土方机械强势进击市场,完成全国省级销售服务网点布局,推出ZE60E-10、ZE75E-10小挖新品,其油耗、效率优势突出,获得市场青睐,土方机械有望成为公司未来的强力增长点。机制砂、干混砂浆、喷射机械手业务持续拓展,势态良好。

  2、做优农业机械。公司明确发展中高端农业机械的战略,围绕“夯基、止损、聚焦、突破”的经营方针,打造高可靠性产品,推进智慧农业落地。

  ①市场优势依然巩固。烘干机国内市场蝉联销量冠军,小麦机、甘蔗机产品国内市场份额居行业第二位。2019年深化调整农机产品结构,加大对经济作物农机的研发和生产。

  ②AI赋能智慧农业。公司与吴恩达教授的人工智能公司Landing.AI战略合作持续深化,公司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在农机领域的落地。

  3、深耕拓展金融业务。融资担保公司有效运行,配合实业板块完善产业链布局,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与中企云链合作,使产业链上下游享受到更为低成本、便利、灵活的金融服务。

  4、加速数字化转型。2019年公司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布云谷工业互联网平台新版本,打造下游客户化新应用产品,推进工业大脑、农机大脑等大数据产品设计与升级;赋能产品事业部提供基于智能设备的客户端整体运营解决方案,助力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

  (二)全面深化智能制造,大力推进产业升级

  公司加速推进生产制造升级换代,持续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新模式。

  1、推进产业集聚和升级。由中联重科投资建成、运营管理的中联智慧产业城项目于7月21日正式签约,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的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全面启动,完成投产后将高质量打造出一个智能化、生态化、国际化的产业城。

  2、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全球最大的中联重科塔机智能工厂稳步达产,高空作业平台臂式智能产线实现量产,公司智能化再上台阶。规划建设中的搅拌车智能制造产业园、液压关键元件产业园,将建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智造产业园,工艺技术、装备及生产管理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三)技术创新引领市场,研发创新成果显著

  公司在国际标准领域获得新突破,自主创新动能不断增强。

  1、国际标准持续引领。公司是首家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国内工程机械企业,国际标准化注册专家已增至13人。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修订的国际标准10245-3《起重机-限制器和指示器-第3部分 塔式起重机》获发布,公司主导制定的ISO 9928-3《起重机 操作手册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主导修订的ISO 12480-1《起重机 安全使用 第1部分:总则》均正式成立工作组,并完成WD初稿。

  2、自主创新成果丰硕。

  ①工程机械产品:ZCC9800W型履带起重机、平头塔式起重机T7525系列、ZLJ5318GJBHE型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智能互联型锂电池动力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ZS1212HD-Li上榜中国工程机械年度产品TOP50(2019)榜单,其中ZCC9800W型履带起重机荣获“应用贡献金奖”。全球首款混合动力搅拌布料泵车MK28E发布并实现销售。

  ②农业机械产品:TB80型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荣获2018中国农业机械年度TOP50市场领先奖;国内首创的4GQT-1山地型甘蔗机、代表国内技术领先水平的9YY-2200圆捆机样机已下线。

  ③专利申请保持领先。公司进入国内首次发布的中国企业专利500强榜单,居186位,为工程机械行业之首。围绕智能技术,在工业互联网技术方面专利布局实现新突破。

  (四)深耕海外市场,推进国际化突破

  公司继续聚焦重点国家和区域,深耕海外市场。按照“做主、做深、做透”原则,加快海外生产基地的布局和升级,打造“一带一路”的本地化制造集群。

  1、海外变革稳步推进。产品线销售职能回归主机事业部,研、产、销、服全面拉通,响应速度与运行效率大幅提升,将推动海外业务快速突破。

  2、持续推进海外基地的拓展升级。中白工业园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项目一期将于今年年底竣工并运营投产;成立印度事业部,印度工业园规划设计顺利完成,将打造为一带一路沿线的集研产销一体的综合生产制造基地。欧洲CIFA起重机本地化制造获得重大突破,100%欧洲设计和制造的ATC960和ATC1000全地面起重机样机已顺利亮相德国宝马展。

  3、海外业务经营质量稳步提升。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技术升级占领高端市场,盈利能力逐步提升,尤其是建筑起重机械出口收入大幅增长;严控海外业务逾期风险,加强资金计划管理,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

  (五)强化管理创新,经营质量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管理平台,创新管理手段、提升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迈上新台阶。

  1、多层次激励稳步实施。完善利润中心考核激励模式,健全各级管理人员业绩问责与淘汰机制,加强人才梯队培养,强化全员危机意识和良性竞争氛围,确保公司战略目标达成和经营质量提升。全面推进市场绩效合伙制,激发营销活力,强化团队作战,培养新人快速成长。

  2、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坚持从紧的信用政策,逐单核查新机销售合同质量,杜绝低质订单,牢牢把握风险控制关键点,经营质量显著提升。

  3、构建全新供应商关系。与国内外专业领域知名企业形成战略联盟和定期的沟通机制,从交易关系向长期互惠共赢的战略联盟关系转变,深入技术、工艺、制造优质资源互通共享,建立稳定、高效、低成本的供应链体系。

  4、打造服务核心竞争力。持续完善与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和配件供应能力。启动2019年“服务万里行”活动,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创新服务模式,持续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化、个性化、定制化的服务,树立行业服务标杆。

  公司核心竞争力

  1、前瞻的战略决策能力和高效的战略执行能力,确保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在企业宏观战略决策中,公司注重对全球行业发展态势的研究,把企业发展放置在国际竞争的大格局之中,强化战略方向的前瞻性,确保企业正确的发展方向。

  富有前瞻性的战略决策反映企业管理者的战略眼光和洞察力,公司敏锐把握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适时推进企业战略转型升级,立足产品和资本两个市场,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产业和金融的两个融合。公司聚焦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领域,做优做强核心业务,通过跨国并购、国际合作等方式,全面提升公司在全球市场的地位和影响力。

  2、基于对全球业态的充分研究,构建全球化制造、销售、服务网络

  公司注重在全球范围内整合优质资源,实现快速扩张,构建了全球化制造、销售、服务网络。在生产制造基地方面,通过对国内外工业园区的整合和布局,形成了遍布全球的产业制造基地。在产品销售和服务网络方面,公司产品市场已覆盖全球100余个国家和地区,构建了全球市场布局和全球物流网络及零配件供应体系,尤其是在“一带一路”沿线设立了分子公司及常驻机构。作为“一带一路”战略重点受益的装备制造业企业,公司致力于深耕海外市场,在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泰国等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拥有工业园或生产基地,实现了公司从“走出去”到“走进去”本地化运营的海外发展战略落地,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3、基于成功实践的企业文化,成为行业整合国内外资源的先行者和领导者

  公司自2001年至今已先后并购了十数家国内外企业,并开创了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整合海外资源的先河。其中,2008年并购意大利CIFA公司,代表全球最高水准的技术迅速为中联重科吸纳和再创新,也使公司成为中国工程机械国际化的先行者和领导者。在一系列并购过程中,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并购经验,总结出企业成功并购的五项共识:“包容、责任、规则、共创、共享”。公司的企业文化使被并购企业顺利融入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吸引了大量具有丰富经验的优秀人才,成功解决了收购兼并后的管理难题。尤其在海外并购和资源整合过程中,坚持以企业文化为先导,掌控战略话语权,深度协同,深度挖潜,实现了“做主、做深、做透”。

  4、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者,产品及技术引领行业发展

  中联重科的前身是原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拥有60余年的技术积淀,是中国工程机械技术发源地。中联重科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标准制订者,主导、参与制、修订逾300项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国内行业第一个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单位,代表全行业利益,提高了中国工程机械国际市场准入的话语权;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机械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混凝土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流动式起重机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现代农业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6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级创新平台数量位居行业前列;掌握行业核心技术,根据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研发出众多创新极限化产品,获得多项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引领行业技术及产品发展。

  公司牵头制订的国际标准ISO 19720-1:2017《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混凝土及灰浆制备机械与设备 第1部分:术语和商业规格》于2017年6月正式发布,成为全球工程机械行业首个由中国企业主导并正式出版发行的国际标准;国际标准ISO 10245-3《起重机-限制器和指示器-第3部分 塔式起重机》于2019年3月正式发布,成为起重机领域第一个由中国主导完成修订的国际标准;2018年2月,公司主导修订的国际标准ISO12480-1《起重机 使用安全 第1部分:总则》、国际标准ISO 9928-3《起重机 操作手册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成功获批立项。

  5、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保证股东的权益及回报

  中联重科具有健康均衡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实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一致性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独立董事分别是战略、管理、财务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专家,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这种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公司高效科学的决策提供了保障。另外,中联重科已于2008年实现整体上市,财务呈报体系完全透明,所有的交易都按照市场规则运行,杜绝了利益输送的可能性。以上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很好地维护了境内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及高效的运营效率保证了公司稳步发展

  中联重科拥有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和更高的运营效率。在人员配置方面,规模结构合理,人均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资产配置方面,单位固定资产创造的经济效益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智能制造方面,工艺制造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行业领先,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建成塔机智能工厂、高空作业机械智能产线,实现智能化、自动化、柔性化生产,卓越的智能制造能力打造高品质产品;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公司成立中科云谷公司,全面切入工业互联网领域,加速数字化转型,提供基于智能设备的客户端整体运营解决方案。在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拓展国际国内市场业务的过程中,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及高效的运营效率将更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对境外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人民银行的期末汇率进行了折算。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余额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或本附注三、(十一)“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详见本附注三、(十五)2、)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购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不能仅凭合营方对合营安排提供债务担保即将其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出资义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 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对合营企业不享有共同控制的,本公司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1)对该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对该合营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公司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对境外经营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1、2、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中的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

  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1)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融资租赁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1)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期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应收票据、应收退税款及代收代扣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为性质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的存货分为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计价

  存货取得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购入和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销售原材料以及销售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和在产品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合同成本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

  13、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十一)“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3)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 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七)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且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本公司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折旧年限、折旧率如下:

  (2)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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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长期闲置不用,预计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其他实质上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其成本包括:直接建筑成本、外购待安装设备成本、设备安装费用及在建期间发生的应资本化的利息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存在下列情况的,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7、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将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除上述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的方法如下:

  1.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将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本公司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18、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附注五、15“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详见附注五、20“长期资产减值”)。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指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专营权、商标权及特许经营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系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类无形资产的需求;能够证明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列入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是指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公司在经营期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确认为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律权利文件规定有使用期限的,按规定期限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律权利文件规定的期限到期时因续约而延续,且续约不需要付出较大成本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这类的无形资产有:土地使用权、各种应用软件等;按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受益年限进行摊销,合同或协议中没有规定的受益年限或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这类的无形资产有:商标权等,这类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在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按照直线法平均摊销。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价

  公司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及时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规定在使用寿命期限内进行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公司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通常考虑如下因素:

  (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护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

  (7)与公司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予转回。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本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租赁使用权资产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 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支出,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2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9-053号

  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中联 01

  证券代码:112927           证券简称:19 中联 01

  (下转B20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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