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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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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四)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为海南橡胶工业质量提升年,海南橡胶以“内稳外拓、精农强工、科技支撑、金融保障”十六字发展方针为引领,继续按照综合改革方案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各板块具体方案落地实施,重点推进工业质量提升年建设,促进标准化生产及新技术推广,提升生产管理效率,节约成本,全面增强盈利能力,持续深入改革发展,形成更加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更加高效的管控运营机制,保证公司各项经营工作稳步开展。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盈利,净利润为8,122.8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15.36万元。

  1、强化胶园建设,打造胶园经济综合体

  2019年上半年公司紧抓橡胶冬春管理工作,严格督查各单位的胶园管理及割胶生产,同时做好橡胶“两病”防治工作,上半年累计防治面积为370.6万亩次,与空白对照区病情指数对比,防效85%以上,防效明显。同时签署了2019年橡胶树综合保险投保协议,并完成验标查验工作。公司通过创新和优化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大力发展间种、套种和林下养殖等非胶农业,通过“橡胶+”的模式,提高胶园综合经理效益。

  2、整合加工板块,升级设备工艺

  以金橡公司为主体,将岛内12家加工分公司整建制转入金橡公司,实现橡胶“收购、加工”工贸一体化整合。整合后,一是产品线改造升级,金隆自动化生产线改造需要新增设备已采购、安装完毕,目前正在调试、优化中;二是实施环保标准化,聘请环保公司做环保管家,全面启动加工厂的环保标准升级;三是加快推进知名轮胎企业对天然橡胶加工厂的认证;四是合理布局岛内林木加工厂,积极开拓云南林木加工以及海外林木加工业务。

  3、延伸产业链,完善市场平台

  2019年7月公司收购了江苏爱德福公司80%股权,拓展业务结构,延伸橡胶产业链;成立专业销售公司,以乳胶制品销售为切入点,同时开设乳胶制品健康生活体验馆门店;完成收购并控股新加坡R1公司,推进国内国际橡胶贸易平台一体化改革,实现国内外贸易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产品互联;搭建以上海区域为核心的国内国际橡胶营销战略决策中心、风险控制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期货交易中心,提升通过套保规避价格风险和为终端客户服务的能力。

  4、着力科技研发,强化成果转化

  公司投资13,875万元用于环保型脱蛋白恒粘度天然橡胶产业化应用项目。该项目被国家工信部列为重点支持项目,为海南省唯一的工业强基工程项目。为此,公司成立了三级子公司海南金林橡胶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此来推进“工业强基工程”项目建设,确保产品品质达到世界同类产品先进技术水平。目前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中,预计2019年底可进行试运行投产。

  5、优化金融平台,服务橡胶产业

  2019年上半年,东橡公司完成收购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经营牌照后,协同公司内部生产、贸易、物流等板块聚焦“金融+产业”业务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通过发挥产业金融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橡胶主业和非胶产业的发展,同时强化风险管理,助力公司掌控上游资源、抢占下游市场,推进产业链整合发展。

  6、全力推进“双百行动”,继续深化公司综合改革

  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开展一年以来,海南橡胶“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2019年上半年,“双百行动” 2018年和2019年台账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公司将继续深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以资本为纽带,形成公司总部、产业板块子公司、基地分公司的母子关系企业管理架构。

  7、强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经营水平和效率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目前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一期项目正在进行,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供应商已进场开展工作;胶工即时结算管理等系统已投入使用,大幅提高了基地分公司的内部管控能力及运营效率。

  (二)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于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的变化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和净利润均无影响。

  (三)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64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8月2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同意免去陈绍清先生的副总裁(挂职)职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合同担保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限容20,000吨的白糖仓储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食糖储运合同》约定期限,担保额度为合同履约期间任意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在关联方海南银行办理协议存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彭富庆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与海南银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追溯调整2019年第一季报告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海南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定价公允、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19年8月20日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我们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对《海南橡胶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2、我们对《海南橡胶关于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免去陈绍清先生副总裁(挂职)职务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3、我们对《海南橡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4、我们对《海南橡胶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合同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且有利于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其长远发展规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次为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依法合规,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5、我们对《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浦发银行和海南银行开展现金管理,有助于提升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海南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6、我们对《海南橡胶关于追溯调整2019年第一季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第一季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是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追溯重述未损害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65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8月2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相关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与海南银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追溯调整2019年第一季报告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6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7号文核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8,256,197股,发行价格为5.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7,001,976.52元,扣除证券承销保荐费后,余额1,791,610,970.59元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中介机构费和股票登记托管及限售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0,812,714.39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8)170002号)。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55,873,87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78,955,569.34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在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2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以及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4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该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9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8年7月20日和12月17日,公司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分行购买了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和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两笔现金管理产品分别于2019年1月21日和3月18日到期赎回,并分别获得收益人民币4,624,166.67元和人民币2,148,611.11元。上述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海南银行以协议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在海南银行办理协议存款,存期半年。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8年10月25日,公司在海南银行办理了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协议存款,上述存款已于2019年4月25日到期赎回,并获得收益人民币7,204,166.67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1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6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6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化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扩大预期范围,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全面提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在后续计量中,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计入留存收益,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加如实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取消有效套期的量化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增加财务报表披露要求。

  (二)财务报表格式的变化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增加“其他权益工具”,该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期末账面价值。

  4、采用摊销方法进行后续计量的长期待摊费用,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仍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重新进行分类并财务报表列示。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海南橡胶独立董事意见;

  3、海南橡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69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合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合同履约期间任意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仓库利用率,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陆航”)采用现货、期货交替的方式拓展白糖仓储业务,其仓储业务限容20,000吨,市值约1.2亿元人民币。

  目前,云南陆航与云南英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茂糖业”)已达成食糖储运业务合作协议,当期合同标的为15,000吨食糖,货物价值9,000万元人民币。英茂糖业是云南省规模最大的国有控股制糖企业,在云南西双版纳拥有蔗糖生产子公司。为确保上述合作协议的正常履行,物流集团需对云南陆航限容20,000吨的白糖仓储业务提供担保。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69号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四楼A117-16室

  法定代表人:林涛

  注册资本金:9073.876786 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整车、零担货物运输,物流加工服务,集装箱运输服务,国内、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仓储(危险品除外),配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物流方案设计,货物进出口贸易,包装设计,建材、矿产品(专营除外)、化肥、有机肥、复合肥、家用电器、家具、工艺品、橡胶及橡胶制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酒的批发与零售,物流服务,集装箱维修及保养,网络服务,劳务承包,汽车维修及保养,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农药采购及销售,农产品采购及销售,棕榈油的采购与销售,进口河砂的采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物流集团的资产总额33,278.43万元,负债总额17,803.86万元,净资产15,474.57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1,790.32万元,净利润1,54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物流集团的资产总额29,846.89万元,负债总额14,228.13万元,净资产15,618.76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100.08万元,净利润144.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物流集团94.49%的股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昆明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洛羊物流片区03-01 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黄财辉

  注册资本金:3,786.20万元

  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方案的设计;无船承运业务;集装箱堆存、管理、维修、清洗;经济信息咨询;搬运装卸;仓储理货;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国内贸易、物资供销。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陆航的资产总额为9,312.30万元,负债总额为3,607.16万元,净资产为5,705.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74%;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5,138.8万元,净利润504.4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云南陆航的资产总额为8,899.67万元,负债总额为3,170.3万元,净资产为5,729.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62%;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074.51万元,净利润24.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物流集团持有云南陆航100%股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履约连带担保责任。

  (二)担保期限:《食糖储运合同》约定期限。

  (三)担保额度:合同履约期间,任意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合同担保的议案》,同意物流集团对云南陆航限容20,000吨的白糖仓储业务提供履约担保,以保障云南陆航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海南橡胶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物流集团对其下属子公司云南陆航提供的履约担保,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且有利于云南陆航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其长远发展规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次为云南陆航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依法合规,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该项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海南橡胶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19年8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4,446.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116,192.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0%。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九、备查文件

  1、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云南陆航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7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海南银行的关联交易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金额累计为70,000万元,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公司与海南银行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存放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存放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1.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2.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在海南银行办理协议存款。

  公司董事彭富庆先生在海南银行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海南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海南银行办理协议存款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海南银行的关联交易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金额累计为70,000万元,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公司与海南银行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浦发银行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募集资金使用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8,256,197股,发行价格为5.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7,001,976.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790,812,714.39元。该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7日以众环验字(2018)17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存储在指定的三方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2,895.55万元(含利息收入),期间净支出96,185.7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3,000万元。

  (二)前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8年7月20日和12月17日,公司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分行购买了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和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两笔现金管理产品分别于2019年1月21日和3月18日到期赎回,并分别获得收益人民币4,624,166.67 元和人民币2,148,611.11元。上述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海南银行以协议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在海南银行办理协议存款,存期半年。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8年10月25日,公司在海南银行办理了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协议存款,上述存款已于2019年4月25日到期赎回,并获得收益人民币7,204,166.67 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除去预留投资计划所需募集资金以及预留部分机动额度外,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存放效益,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额度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购买海南银行协定存款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10,000万元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购买海南银行现金产品的40,000万元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约90天;海南银行协定存款期限1年,可随时支取,提前支取不损失本金。

  3、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预留了足够的活期存款资金,同时海南银行现金管理产品能随时提前支取且不损失本金,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

  三、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彭富庆先生在海南银行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海南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年生

  注册资本:30亿元

  注册地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1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海南鹿回头旅业投资有限公司;海马财务有限公司;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昌江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银行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3,734,742.07万元、净资产为446,005.6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831.81万元、净利润18,708.1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以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作为定价的基础。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存放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富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海南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定价公允、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浦发银行和海南银行开展现金管理,有助于提升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海南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相关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该事项。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会委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闲置募集资金,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该事项。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监事均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在海南银行开展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海南橡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海南橡胶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海南橡胶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5、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7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溯调整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对 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会计事项追溯调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于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调整。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追溯调整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该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该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或其它综合收益。

  因公司在编制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未选择“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致使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未包含“4.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因此公司拟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二、调整内容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于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调整“2.1 主要财务数据”

  调整前:

  ■

  调整后:

  ■

  (二)调整“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调整前:

  ■

  调整后:

  ■

  (三)调整“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调整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调整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调整“4.1 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调整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调整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补充“4.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补充前:

  4.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 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补充后:

  4.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 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公司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第一季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是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追溯重述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六、备查文件

  1、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海南橡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7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6日14点4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6日

  至2019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彭富庆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请符合条件的股东于2019年9月12日17:00前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9: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4楼董事会办室。

  (四)联系方式:电话:0898-31669317,邮箱地址:info@hirub.cn。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118                                    公司简称:海南橡胶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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