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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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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今年以来,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六稳”政策落地落实,国内钢铁行业运行保持总体平稳。公司经理层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精准把握市场、奋力抢抓机遇,全力化解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粗钢产量539.33万吨,同比增长0.57%,产销协同,产销率完成100.2%。

  (一)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坚持创新驱动,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新产品开发量同比增长39.7%,超深冲铁素体不锈钢、冷成型用高强钢、高寒工况下车轮用钢等一批关键产品开发取得技术突破。不锈钢方面,高端手机配件用不锈线棒材通过国际知名手机公司的量产认证,是国内唯一通过认证并实现量产供货的钢厂;316H高纯净不锈钢供货世界直径最大、单体最重的无缝整体不锈钢环形锻件;攻克国家重大核能科技专项——我国首座第四代核电机组快堆项目主设备用特厚不锈钢板量产难题,成为全球唯一可满足国际同类项目最高标准、具有自主化量产供货能力的企业;超级双相钢2507和超级奥氏体不锈钢S31254首次在船舶脱硫领域得到批量应用。碳钢方面,成功开发新能源汽车高频用薄规格高磁感系列硅钢产品,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厚涂层超高牌号产品率先实现在国内水电领域应用,自粘结涂层产品批量应用于大型风电机组项目;薄规格无取向硅钢产品成功开发多家变频空调压缩机企业;高铁齿轮钢实现复兴号装车考核应用,车轮钢大批量出口俄罗斯、印度;高等级管线钢用于中石油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和中石化青宁输气管道项目,市场占有率第一。

  (二)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再提升

  质量管理日趋精细化。强化质量方法的持续推进应用,以重点品种SPC控制点为抓手,不断拓展控制点覆盖面,建立重点品种全线数字化平台,实现了质量过程控制情况的及时可视,提升了质量过程控制精细化水平。开展400系不锈钢表面质量攻关, 409、超纯铁素体无修磨比例创历史最好水平,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积极参与国标制修订,完成《不锈钢精密箔材》申报书和国标草稿编制,通过钢标委审批立项。大力开展三方认证审核和产品认证工作,完成铁路用钢复评认证、不锈钢和碳钢产品欧盟TüV认证、临汾分公司日本JIS认证现场审核、不锈钢和硅钢BIS证书换证,多项产品通过特种设备许可认证、国外船级社认证审核,为开拓国内外市场取得了“资质”和“通行证”。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全力塑造品牌形象,企业品牌的市场认同度、美誉度和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荣获中国钢铁企业“卓越钢铁企业品牌”称号。

  (三)降本增效多点发力

  公司“去杠杆”效果明显,资产负债率比上年末降低2.56个百分点;强化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大幅降低,同比下降17.88%。优化全局平衡,强化生产组织,统筹辅助工序,生产系统成本比上年大幅降低。以低成本稳量保产为目标,持续优化合金、煤炭、废钢、耐材、资材备件等采购策略和方式,加强价格走势分析预判,采购成本降低。优化物流管理模式,发挥铁海联运优势,提高原料火车进厂比例,降低内部倒搬,物流费用大幅降低。

  (四)运营效率不断提升

  生产组织持续优化。挖掘和优化产销质一体化系统功能,加强生产过程管控,优化排产模式,炼钢连浇炉数、废品率等关键指标实现进步,生产效率大幅提升;优化关键工序生产组织,加强产销衔接,强化统筹管理,确保重点合同兑现,产销率完成100.2%。调整钢材产品合同到位时间节点,利用短期计划推进生产进度前移,转变了合同交库前松后紧局面,实现均衡交库。

  智能制造开篇布局。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形成了智能制造三年发展规划与行动方案,明确了智能制造的总体目标和实施路径;召开智能制造大会,对公司智能制造进行了动员部署安排;稳步发展智能制造,启动实施无人行车、炼钢喷号机器人等智能制造项目。

  (五)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推动公司环保由优秀向卓越升级

  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绿色发展是企业生存的前提、发展的基础理念,按照全力打造创造价值、富有责任、备受尊重、绿色发展的都市型绿色钢厂的要求,全面推进各工序超低排放改造,推行进出厂物料清洁运输,减少无组织排放。公司主要环保指标继续保持国际先进、行业领先水平。

  全力推进一系列绿色发展升级改造项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适应省、市环境保护和钢铁工业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按照《太钢卓越环保实施方案》,自我加压,分类推进、重点突出、细化任务,努力建设“三不一合格”即“看不见污染、听不见噪音、闻不见异味,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合格”的现代化美丽工厂,推动公司环境保护由优秀向卓越升级,建设更高水平的绿色太钢。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9-050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分别是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石来润先生、王国栋先生、张志铭先生、张吉昌先生和李端生先生。董事长高建兵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副董事长李华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尚佳君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石来润先生代为表决。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华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关于公司《2019年中期信息公开全文》的议案

  根据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19年中期信息公开全文》。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中期信息公开全文》。

  (四)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高建兵先生、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0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1.提名高建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李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柴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张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李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尚佳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提名石来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提名王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提名张志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提名张吉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提名李端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关于与合作银行开展商业汇票质押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合作银行开展商业汇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九)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

  高建兵先生:男,43岁,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钢集团”)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曾任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经理,本公司制造部部长,本公司制造与质量管理部部长,太钢集团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太钢集团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高建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高建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高建兵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李华先生:男,47岁,经济学学士,会计师。现任太钢集团党委常委、董事,本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部长,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太钢集团副总经理。

  李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李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柴志勇先生:男,56岁,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现任太钢集团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曾任太钢集团初轧厂生产科副科长、生产处处长助理、生产处副处长、初轧厂厂长,本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柴志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柴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5,640股。柴志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张晓东先生:男,52岁,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太钢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曾任太钢集团计财部副部长,本公司计财部部长,太钢集团计财部部长,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钢集团副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

  张晓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张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晓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李建民先生:男,55岁,工学博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现任太钢集团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曾任太钢集团二钢厂副工段长、总工程师,本公司第二炼钢厂总工程师,品质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党委书记,技术总监。

  李建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李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建民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尚佳君先生:男,45岁,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营销总监,营销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曾任本公司经营销售部业务主管、主任。

  尚佳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尚佳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尚佳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石来润先生:男,53岁,工学学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装备能环总监。曾任太钢集团机动处电气科科长,本公司装备部副部长、部长,公司能源动力总厂党委书记、厂长。

  石来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石来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石来润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

  王国栋先生:男,77 岁,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东北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金属学会轧钢学会副理事 长,东北制药、新钢股份、山东钢铁独立董事。是轧制技术领域的国际知名专家,先后主持和完成多项国家973、863、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项目。

  王国栋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王国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国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张志铭先生:男,57岁,博士,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 博士生导师,基础法学教研中心主任,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

  张志铭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张志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志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张吉昌先生:男,56岁,博士。现任大连麦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恒锐科技独立董事、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大连金生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张吉昌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张吉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吉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李端生先生:男,62岁,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大同煤业、山煤国际及阳煤化工独立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李端生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李端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端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9-05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19日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监事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分别是高铁先生、卜彦峰先生和刘千里先生。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铁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0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研究决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1)提名高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卜彦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另1名职工监事一起组成第八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铁先生:男,55 岁,经济学学士。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钢集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本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曾任山西省纪委监委助理调研员、正处级检查员,山西省纪委监察委正处长级副主任。

  高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高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高铁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卜彦峰先生:男,47 岁,高级会计师。现任太钢集团计财部部长。曾任本公司计财部部长助理,太钢集团计财部副部长,本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部长。

  卜彦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卜彦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卜彦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9-05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其中,资产负债表分拆、合并了相关科目,利润表对部分科目的列示方向进行调整。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列示,项目名称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列示,项目名称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3)“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

  (4)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和2018年半年度利润表中受影响的科目列报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1)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涉及到的科目及金额追溯调整情况

  ■

  (2)2018年半年度利润表中涉及到的科目及金额追溯调整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调整,只影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对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公司将于2019年6月10日及2019年6月17日起分别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执行上述新准则对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9-05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合作银行开展商业汇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以收取的商业汇票向合作银行提供质押担保,由合作银行签发与质押物相等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发放贷款,以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物

  本公告所称质押物为公司收取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主要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二、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20亿元商业汇票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滚动使用。

  三、担保范围

  公司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合作银行签发票据或发放贷款的主债务本金、利息、 罚息、违约金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和变卖费等)。

  四、开展商业汇票质押的目的

  开展商业汇票质押业务可提高公司流动资产使用效率,有效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满足公司日常融资业务,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五、票据质押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商业汇票质押业务,应收票据托收资金将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而应收票据的到期日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商业票据质押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 行对接,建立票据台账,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保证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公司可用新收取的票据置换保证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六、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计财部部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公司计财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质押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审计。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9-06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0月18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下午3: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高建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李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柴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张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李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尚佳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石来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王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张志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选举张吉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选举李端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高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卜彦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累积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9年10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原市尖草坪街2号,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安峰先生  周金晓先生

  邮编:030003  电话:0351—2137728   传真:0351—2137729

  电子信箱(E—mail): tgbx@tisco.com.cn

  本次股东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5

  投票简称:太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股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9-06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端生,作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李端生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9-056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国栋,作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9-05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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