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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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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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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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跟动市场发展动态及目标客户的业务需求,凭借公司先进的核心技术、优秀的工艺水平、快速的服务响应,稳步发展公司各项业务,同时有效激励核心骨干、优化内部组织架构,积极进行产业布局,力争实现公司从高纯工艺系统配套服务商升级成为工艺装备及材料核心供应商,并积极向部分细分新兴下游产业链延伸的战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27.83亿元,较上年度期末增长91.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21亿元,较上年度期末增长203.22%,由于公司将波汇科技及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因此资产规模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90 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8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蒋渊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强公司境内外成员(含子公司及孙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更好的实现公司跨境人民币资金的调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资金管理能力,公司拟作为主办企业通过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所有分行)设立上海自由贸易区全功能人民币双向跨境资金池。资金池成员为本公司、至纯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公司全资子公司)、至砾机电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成员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签署资金池业务相关协议、在审批权限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调整子公司名单等相关事项。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19年8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累计金额为3853万元,即将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具体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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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90 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已于2019年8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时秀娟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列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2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以 2019年8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51名激励对象81.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9.26元;授予21名激励对象15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8.5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因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规定的未解锁部分的16.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考核未达成而不符合解锁条件的92.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5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每股9.741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每股9.272元。注销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9.2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2%。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 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所获授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6月27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2019年7月6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7月6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二、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及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8万份、限制性股票共计0.25万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8人调整为72人,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22人调整为2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56人调整为5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160万份调整为152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40万份不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82万股调整为81.75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0万股不变。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与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内容、方法和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相关权益的情形,符合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关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至纯科技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 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9年8月30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81.75万股,股票期权152万份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权益授予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6月27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2019年7月6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7月6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权益授予条件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具体条件如下:
1、本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9年8月30日
2、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9.26元/股
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价格:18.51元/股
3、首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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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4、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可行权日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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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①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②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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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本次授予权益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授予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至纯科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一致。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人员,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总监陆磊、副总经理沈一林、董事会秘书柴心明,经核实上述三人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在2019年至2022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股票期权行权比例和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股权激励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以2019年8月30日为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152万份、限制性股票81.75万股,经测算得出股权激励成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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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至纯科技第二期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至纯科技第二期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相关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均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主要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152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81.7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内容、方法和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以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符合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符合《管理办法》、《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至纯科技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八、其他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获取有关权益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9.2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首次授予部分为9.74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为9.272元/股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将按照《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回购注销原因
1、由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人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1人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70万股限制性股票;
2、由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因公司业绩条件考核未达成,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33名激励对象的第二个解锁期以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16名对象的第一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2.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5月12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5月22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5月23日出具了《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至纯科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至纯科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至纯科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7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9人调整为3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3万股调整为24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0万股不变。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208,000,000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6月1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92元/股调整为9.85元/股。同日,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2017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7年7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38名激励对象2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9.85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6、2017年12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2名离职激励对象共计4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85元/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39.4万元,公司总股本因此由21,040万股减少至21,03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修订公司章程等程序。
7、2018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进一步明确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的净利润为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2018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10、2018年6月27日,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11、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人调整为17人,授予数量由60万股调整为58万股。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由9.38元/股调整为9.31元/股。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2、2019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以每股9.74元的价格回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一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以及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9.90万股;以每股9.27元的价格回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一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以及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万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2.9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0%。注销完成后,注册资本减少102.90万元,变更为25706.2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102.90万股,变更为25706.2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13、2019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以每股9.741元的价格回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3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70万股,以及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4.50万股;以每股9.272元的价格回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一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以及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0万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9.2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2%。注销完成后,注册资本减少109.2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109.2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2、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导致其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范围,则应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6年度净利润为基础,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同),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因公司于2018年布局并开展的湿法设备业务板块,该业务在初期需要投入较高的成本,2018年全年研发成本、市场费用以及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有一定程度增加。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34,438,729.34元、41,423,081.66元、28,714,667.45元,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低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2018年度考核指标68,877,458.68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考核未达成,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53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109.2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2%。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的已授出但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为16.70万股,因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拟回购注销的已授出但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为92.50万股。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除外。”及“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4日决定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每股9.85元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在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2017年度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1元(含税)、0.038元(含税),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85元/股调整至9.741元/股。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27日决定向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以每股9.38元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在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8元(含税),后调整授予价格为9.31元/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31元/股调整至9.272元/股。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将按照《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4、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109.20万股,变更为25,699.91万股。
单位:万股
■
四、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工作的后续计划安排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修订公司章程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议案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票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90 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袁梦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袁梦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袁梦琦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离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产生影响。
袁梦琦先生离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袁梦琦在任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90 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赵浩先生简历
赵浩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2002年,担任美国康宁公司技术市场经理;2002年至2005年,担任美国旭电科技集团全球光器件供应链管理经理;2002年至2015年,担任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今,担任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中国光纤传感技术及产业创新联盟常务副主席、国际标准组织ISO/TC 172/SC 09/WG 04激光医疗应用委员会委员、中国光学学会纤维光学与集成光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光纤传感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电子光学系统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先后被评为2009年上海市第二届上海十大“青年创业先锋”,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嘉兴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16年获上海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证券代码: 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规定,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8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1.73元,募集资金总额8,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52.4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143.53万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9日出具的“众会字(2017)第0086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赵浩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5号)(以下简称“《2185号批复》”),向赵浩、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平湖波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波汇科技的全体11名股东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收购其持有波汇科技的100%出资份额。其中,公司以新增股份26,165,214股支付交易金额43,198.77万元,以现金支付交易金额24,801.23万元,合计交易总金额68,000.00万元。该股份发行事项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22日出具的“众会字(2019)第2514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185号批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20,985,844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29,999,943.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18,517,624.25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2日出具的“众会字(2019)第38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管理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管理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两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管理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并购整合费用”、“支付收购波汇科技现金对价”、“用于波汇科技在建项目建设”。公司本次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具体详见附表2。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利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14,272.89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59.0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9,27.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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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员会《2185号批复》核准,向赵浩、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平湖波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波汇科技的全体11名股东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收购其持有波汇科技的100%出资份额,交易完成后,波汇科技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的资产运行情况如下: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2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0282787T)及波汇科技提供的最新公司章程,赵浩、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平湖波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波汇科技的全体11名股东持有波汇科技的100%出资份额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9年3月25日,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新增的股份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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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取得波汇科技100%股权前后,波汇科技均主要从事光纤传感器及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情况良好。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波汇科技主要经营数据(合并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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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2018年度业绩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与波汇科技原股东赵浩、高菁等六方(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方承诺波汇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200万元、4,600万元及6,600万元。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众会字(2019)第4394号”专项审核报告,波汇科技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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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补偿方尚未出现因波汇科技实际业绩未达到约定的业绩补偿标准而需要赔偿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由于“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项目投产后公司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提升,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但由于项目产出与原有业务一致,且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原有业务实施主体一致,募投项目产出较难与原有业务划分,在实际生产经营过中,相关募投项目单独产生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无法独立核算,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投产后,公司高纯工艺系统类业务保持良好盈利能力,营业收入和毛利贡献持续增长,2017年及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0.17%及82.57%,业务毛利分别同比增长44.98%及31.75%。
(二)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并购整合费用”、“支付收购波汇科技现金对价”、“用于波汇科技在建项目建设”。由于波汇的募投项目仍在建设期,未达到使用状态,暂未实现效益。
九、其他差异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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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7,274.74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2,805.49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6,0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264.14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另注:“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和“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项目投产后公司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提升,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但由于项目产出与原有业务一致,且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原有业务实施主体一致,募投项目产出较难与原有业务划分,在实际生产经营过中,相关募投项目单独产生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无法独立核算,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投产后,公司高纯工艺系统类业务保持良好盈利能力,营业收入和毛利贡献持续增长,2017年及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0.17%及82.57%,业务毛利分别同比增长44.98%及31.75%。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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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详见本报告六(二)之说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五(二)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690 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赵浩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5号)批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20,985,844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29,999,943.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18,517,624.25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9)第38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14,272.89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9,278,357.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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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制定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户于2019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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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具体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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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依下述顺序使用:
(1)支付本次交易并购整合费用;
(2)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3)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9,27.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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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14,272.89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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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的投入金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0,主要是募投项目仍处在建投期,未达到使用状态,暂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n.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回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3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70万股,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4.50万股;以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1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万股;共计回购限制性股票109.20万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09.2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109.20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2、申报时间: 2019年8月31日起 45 天内(9:00-11:30; 13:30-17:00)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1-80238290
5、传真号码:021-34292299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3690 公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