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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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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债“16庞大0l”2019年2月24日到期,尚未兑付;“16庞大02”2019年3月31日到期,尚未兑付;“16庞大03”2019年11月8日到期,应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追加公司回售选择权,未完成兑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债券到期本息支付已发布延期支付公告,具体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与债券持有人另行协商安排。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持续发酵,叠加2018年度的整体资金环境偏紧等因素,公司的融资困难、资金紧张问题尚未得到缓解,继而严重影响并制约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效益均同比下降。面对困境,公司一方面如实向金融机构说明情况,征得理解支持,同时也通过减员增效、处置资产等方式降低费用、回笼资金,尽最大努力维持公司的正常经营。

  公司2019年上半年新车销售5.01万辆,实现营业收入1,025,639.67万元,同比下降62.17%;实现营业利润-114,593.42万元,同比下降384.52%,净利润-120,480.07万元,同比下降571.5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885.93万元,同比下降563.66%。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58     证券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4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 庞大 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 庞大 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 庞大 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新增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作为被告涉及新增、受理中的累计诉讼共计6起,涉案金额合计45776万元。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起,金额9999万元;融资租赁合同1起,涉及金额2617万元;股权转让合同1起,涉及金额22966万元;公证债权文书2起,涉及金额5984万元;债券转让合同1起,涉及金额4210万元。

  二、 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问题仍未完全解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诉讼事项不断增多,案件量较大,公司将持续梳理诉讼情况,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诉讼涉案金额为45,776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06%,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不会产生太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58     证券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5

  债券代码:135250债券简称:16 庞大 01

  债券代码:135362债券简称:16 庞大 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 庞大 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经营业绩下滑,流动资金不足,导致部分债务出现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逾期债务情况:

  ■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增加财务费用。受债务逾期事项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可能受到一定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各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争取降低债务逾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可能因逾期债务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事项,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将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6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现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0,252,100股新股。2014年11月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簿记和配售工作完成,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元/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股票618,556,70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9.8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000,000.0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2,999,999.85元。募集资金净额分别存入公司在以下三家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开户行、存入金额以及账号分别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配资金人民币560,000,000.00元(账号:11006077701817018685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分配资金人民币652,999,999.85元(账号:751701880004515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分配资金人民币1,740,000,000.00元(账号:0403014129300055848)。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11月7日全部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04719_A03号验资报告。截止2019年06月30日,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288,633,678.9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0元,余额为208,503,590.45元。因本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导致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账号:040301412930005584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10060777018170186854)被冻结。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2009年3月28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和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为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对于超募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于2011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于201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最新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于2014年11月7日,公司及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11月14日,公司将人民币15亿元的募集资金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乐业租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0403316119300000343),庞大乐业租赁及保荐人瑞银证券于2014年11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已于2016年8月将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75170188000451510)注销,账户余额为零。

  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将庞大乐业租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403316119300000343)注销,账户余额为零。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使用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截至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规定,截至2019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其中,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的备注4。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7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人民币12,128.03万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60604719_A04号《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和瑞银证券出具的《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1,517.18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517.1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1日完成前述置换事宜。公司2018年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已于2015年5月19日归还至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2018年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存放于庞大乐业租赁募集资金专户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于2014年12月3日购买了一项工银瑞信投资-瑞冀20号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理财产品。该项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3月9日到期,收益为人民币4,334,444.44元,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404,334,444.44元已于2015年3月12日归还至庞大乐业租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2018年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车联网”项目的募集资金2.6亿元变更投向为“西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独立进入车联网市场已经不具有优势,公司再将募集资金投入车联网项目将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2016年5月1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原计划投入“车联网”项目的募集资金2.6亿元变更投向为“西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电子商务网站项目投资建设期为两年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主要原因为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着慎重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在前期放缓了电子商务网站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将电子商务网站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电子商务网站项目的投资建设期为两年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4 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59,876,261.0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建设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谨慎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募投资金,但随着市场及公司战略部署规划发生变化,经充分论证,公司将不再对原项目进行投资,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2018年5月18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同意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18年陆续偿还了相关银行贷款,其中锦州银行凌河支行、工行滦县支行、唐山中信银行贷款系按计划以募集资金偿还,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银行贷款由于公司办理了借款展期,展期期限为1年(到期日为2019年7月4日),因此该笔银行贷款尚未按原计划以募集资金偿还。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议案》,同意将该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留存的募集资金207,948,627.25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五、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在“新建高端品牌经营网点”项目中,本着节约、合理、谨慎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募投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大幅降低了建设成本和费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资金为119,782,548.84元(含利息收入)。2018 年4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用于“新建高端品牌经营网点”节余的119,782,548.84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2018年5月18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将“新建高端品牌经营网点”节余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1:公司承诺的汽车融资租赁项目预期收益,是指项目实施完成后,庞大乐业租赁未来三年的预计平均收益,该项目在2015年12月已经实施完成,截止2019年6月,该项目三年的平均收益为-1.58亿元,未达到预期收益;其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6,866,709.04元为使用的利息部分。

  备注2:根据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向“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根据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计划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留存的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3:根据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新建高端品牌经营网点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节余资金119,782,548.84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备注4:公司2019年半年使用募集资金0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7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年 8 月 24 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通过非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董事人数为 14 人,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为 14 人。

  (四)本次会议由代理董事长王玉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8 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8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8月 24 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29 日在北京庞大双龙培训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监事人数为 3 人,亲自出席人数为 3 人。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栋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 8 月30日

  公司代码:601258                                公司简称:庞大集团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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