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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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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605.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54%;实现利润总额13,521.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80.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86%。营业收入下降其主要原因系上半年销售原纸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2019年是荣晟打造升级版,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公司上下紧紧围绕“四个意识”,践行“四个认真”,以品质赢市场、以标准落价值,以目标促效益、以创新求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推进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全力推进再融资可转债项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33,000.00万元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和 “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以进一步扩大现有产品生产规模,改善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进而巩固市场竞争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在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柔性化、智能化改造,实现生产管理高度信息化,有序推进智慧工厂建设,提升生产管理效率;锅炉设备的改造升级,可以有效的降低能耗,减少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努力打造环保节能标杆。

  2、加强研发创新,提高生产效益

  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合作,公司上半年获得授权8个实用新型专利,1个发明专利,新申请发明专利3个。正在开展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全国产废纸生产低定量高强度瓦楞原纸的关键技术研发》、省重点科技项目《造纸废水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平湖市科技项目《超低定量瓦楞隔离纸基材料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等项目的验收工作,预计下半年完成各项目的验收工作。上半年,造纸生产深挖潜力,增产降耗,通过自我加压、自我对标、自我改进,在产量、产品合格率以及考核利润上实现了经济效益,同时对生产核心问题进行工艺改进,提质增产、节能降耗、精益生产,努力打造环保节能标杆,提升企业竞争力。

  3、锤炼内功铸铁军,管理创新强人才

  强化“四个意识”和内控检查制度,践行“四个认真”和高级标准化管理,优化组织系统和考核机制。结合成本效益分析,对主要部门核心经济指标进行科学评估调整,分配再优化,从考核走向考评,结合标准化达成、团队建设、效益价值全面考评。围绕“员工是企业的第一顾客,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源”,梳理顾客结构,挖掘优良顾客。通过人生导航图、梦想档案跟进,挖掘培养人才。经内部选拔和外部招聘,建立关键岗技术岗人才梯队、管理岗人才梯队。通过每月人员三评估,更新培养计划、淘汰计划,内部晋升成长、输送培养,打造星级班组。通过开展鼓励职工读书、自考专本、专项培训等一系列活动,提升全员素质和技能。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60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7,241,539.2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6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61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通讯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祥根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7,241,539.2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也有利于加快消化应收票据,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65)。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62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7,241,539.21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9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公开发行3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326,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4,236,792.45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ZF10622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项目需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3,000.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45号),截至2019年7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7,241,539.2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7,241,539.21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8月3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45号专项鉴证报告,认为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荣晟环保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荣晟环保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47,241,539.2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7,241,539.21元。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晟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万元(含1,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以下统称“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投资收益,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公司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内已经实施的现金管理行为依然有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739,2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08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9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公开发行3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326,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4,236,792.45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ZF1062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现金管理为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

  2、产品品种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3、额度及期限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历次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6、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3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万元(含1,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截至2019年8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懂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荣晟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64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或“公司”)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特配套制订如下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签订的合同付款约定,进行款项支付。

  (二)在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采购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再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三)财务部门建立台帐,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财务部门在月底之前将当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

  (四)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公司募集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也有利于加快消化应收票据,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荣晟环保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荣晟环保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荣晟环保拟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65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3105号文《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00万股,发行价格10.44元/股。

  截至2017年1月11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0,739,2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24,497,326.8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6,241,873.20元,已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账号为201000166063647的账户,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1,441,873.2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9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公开发行3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326,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4,236,792.45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ZF10622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与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以下简称“平湖农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31,226.5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900.00万元(含2,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800 万元(含1,8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66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和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准则变更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如下:

  1.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调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调整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调整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调整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5.增加利润表项目“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无须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3165                                        公司简称:荣晟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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