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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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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7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8月30日14:00在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江先生主持。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378,091,733股。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62人,代表股份266,552,0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34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60,275,8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7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2人,代表股份206,276,2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683%。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57人,代表股份263,562,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1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57,286,3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5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2人,代表股份206,276,2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6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36,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5024%;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16,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4,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6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46,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947%;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16,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4,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17%。

  议案二: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议案2.01 交易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85,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1833%;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1,566,9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2,9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8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395,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0719%;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1,566,9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2,9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945%。

  议案2.02 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18,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959%;反对24,599,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33,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29,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881%;反对24,599,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33,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83%。

  议案2.03 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173,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791%;反对24,620,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366%;弃权757,7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184,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711%;反对24,620,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14%;弃权757,7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75%。

  议案2.04 审计、评估基准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18,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959%;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33,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29,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881%;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33,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83%。

  议案2.05 交易价格、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167,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768%;反对24,644,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457%;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178,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688%;反对24,644,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506%;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07%。

  议案2.06 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712,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060%;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1,2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6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723,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1961%;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1,2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704%。

  议案2.07 人员安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02,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898%;反对24,609,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327%;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13,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820%;反对24,609,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74%;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07%。

  议案2.08 利润承诺及资产减值补偿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12,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936%;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23,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858%;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07%。

  议案2.09 超额业绩奖励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069,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400%;反对24,742,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824%;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08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316%;反对24,742,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877%;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07%。

  议案2.10 资产交割义务及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12,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936%;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23,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858%;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07%。

  议案2.11 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12,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936%;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23,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858%;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07%。

  议案三:关于本次交易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508,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2295%;反对24,664,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533%;弃权1,378,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519,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1187%;反对24,664,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582%;弃权1,378,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231%。

  议案四: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186,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837%;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66,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196,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757%;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66,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907%。

  议案五: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186,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837%;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66,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196,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757%;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66,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907%。

  议案六: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482,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2196%;反对24,664,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533%;弃权1,405,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492,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1086%;反对24,664,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582%;弃权1,405,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332%。

  议案七: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056,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351%;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895,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067,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266%;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895,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398%。

  议案八: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179,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810%;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73,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9,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9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189,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730%;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73,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9,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934%。

  议案九: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186,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836%;反对24,599,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66,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196,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757%;反对24,599,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66,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907%。

  议案十: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12,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936%;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23,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858%;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07%。

  议案十一: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12,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936%;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23,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858%;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07%。

  议案十二: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12,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936%;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23,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858%;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07%。

  议案十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12,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936%;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23,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858%;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39,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07%。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18,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959%;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33,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29,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881%;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33,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83%。

  议案十五: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109,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551%;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842,4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12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468%;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842,4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8,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197%。

  议案十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218,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4959%;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289%;弃权733,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29,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881%;反对24,599,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6%;弃权733,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83%。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十六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十七: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397,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8165%;反对2,291,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8597%;弃权863,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2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408,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8031%;反对2,291,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8694%;弃权863,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27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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