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70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各董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核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不再聘请瑞华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管公司”)增资,由其向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云子企管”)增资,用于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企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33,6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7,650万元,济南云子企管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人士代表公司具体实施本次向济南云子企管增资相关的付款、工商登记等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数据”)增资,用于杭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合众数据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5,7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4,7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人士代表公司具体实施本次向杭州合众增资相关的付款、工商登记等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71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各监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核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用于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用于杭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72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或“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不再聘请瑞华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瑞华的理解和支持,公司对瑞华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况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克、叶韶勋、李晓英
6、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7、合伙期限至:2042年03月01日
8、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瑞华的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五、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73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2019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上述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二)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的《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9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详见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79006
联系传真:010-82779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钟丹、刘婧
(二)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启明星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2439”,投票简称为“启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74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管公司”)增资,由其向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云子企管”)增资,以保障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9号)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4,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1,035,141,509.43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4月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692,924.53元(其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9,858,490.57元、审计及验资费用726,415.09元、发行登记费用98,584.91元、律师费用424,528.30元,资信评级费用273,584.91元,信息披露费用311,320.75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33,307,075.47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4050002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本次增资计划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由其向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企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33,6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7,650万元,济南云子企管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000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启明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启明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103号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佳
5、注册资本:人民币33,650万元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企管公司股权结构无变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1号楼1204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严立
5、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非专控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房屋租赁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济南云子企管股权结构无变化,企管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增资的后续安排
本次投入的增资款将存放于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上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等增资款的使用和监管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和保荐机构已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执行。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由其向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用于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用于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75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数据”)增资,以保障杭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9号)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4,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1,035,141,509.43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4月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692,924.53元(其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9,858,490.57元、审计及验资费用726,415.09元、发行登记费用98,584.91元、律师费用424,528.30元,资信评级费用273,584.91元,信息披露费用311,320.75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33,307,075.47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4050002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本次增资计划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杭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增合众数据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5,7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4,700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0号3号楼1-3层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董立群
5、注册资本:人民币5,700万元
6、经营范围: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数据处理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承接计算机系统工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合众数据股权结构无变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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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增资的后续安排
本次投入的增资款将存放于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等增资款的使用和监管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和保荐机构已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执行。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杭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用于杭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用于杭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76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副董事长齐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44,6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11,15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预披露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时,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截至该公告日,齐舰先生共减持两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3,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齐舰先生发来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齐舰先生于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8月29日期间,通过深圳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11,1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466%,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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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所有比例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发行的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截至本公告日,齐舰先生按照预披露公告的计划共减持九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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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目前,齐舰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齐舰先生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前述股东近期暂无新的减持计划。
三、 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