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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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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47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对原回购方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公司决定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由调整前不低于1亿元增加至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29日和2019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8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至2019年8月28日期满。截至2019年8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542,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最高成交价为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32,640,583.17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截至2019年8月28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数,主要受回购敏感期、股价高于预定价格区间等限制,导致公司实际可实施回购操作的机会较少,致使公司未能全额完成此次回购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度业绩预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半年报的敏感期内(即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17日、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11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19日、2019年8月6日-2019年8月19日期间)未进行回购操作。公司可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窗口减少,回购实施机会受到了一定限制。

  2.在公司回购实施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如2019年5月18日至2019年8月28日期间公司股价一直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2019年8月28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4,542,659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在适宜的时机推行股权激励计划,但由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份的具体用途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合理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截至2019年8月28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2.公司对本次未能全额完成回购计划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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