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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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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年新先生、刘望先生、徐玉竹女士、苏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侠女士、赵庆祥先生、池朝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权责利相统一、报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时由于“洪涛转债”在转股期发生转股,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4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91,200股。

  (2)本次会议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1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930,000股。

  2、债转股:

  截止2019年8月20日,洪涛转债转股数量为801股。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124,943.8640万元变更为124,361.824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4,943.8640万股变更为124,361.8241万股。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14:30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年新,男,1956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室内建筑师、高级环境艺术设计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荣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杰出成就企业家”、“深圳质量十大领袖” 等称号,并被授予“企业家特别贡献奖”。1989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同时担任广东云浮洪涛高新石材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洪涛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兼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楹联艺术家学会主席。

  刘年新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31.19%股份,通过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22%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公司查询,刘年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望,男,1987年11月生,本科学历。2012年创立深圳市智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5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同时担任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副理事长、深圳市洪涛装饰海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筑龙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刘望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之子;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公司查询,刘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玉竹,女,1974年8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96年5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总经办主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董事。

  徐玉竹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06%股份,通过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18%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公司查询,徐玉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毅,男,1961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澳大利亚Loongyee Pty Ltd董事总经理、香港黄河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10年1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苏毅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06%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公司查询,苏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侠,女,1959年9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深圳华宝集团审计部长、财务部长,深信泰丰集团总会计师,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硕士客座导师。现任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汇德祥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侠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查询,梁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庆祥,男,1970年2月生,深圳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高级经营师。A963设计网(www.A963.com)创始人、艾特奖执行主席、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执行会长,2015年当选深圳市第六届政协委员。现任深圳市东方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会副会长、深圳市科协常委、深圳市设计与艺术联盟副主席、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赵庆祥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查询,赵庆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池朝福,男,1966年2月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曾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政治助教,深圳市大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富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主任。

  池朝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查询,池朝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意提名唐世华先生、刘万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上述股票。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4%,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世华,男,1976年9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职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1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唐世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01%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公司查询,唐世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万涛,男,1966年1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质量》助理总编辑兼深圳工作站站长,深圳市质量协会会长助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圳质量》总编辑、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执行会长,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副会长,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质量协会秘书长,深圳市企业首席质量官俱乐部常务副主席,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013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万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公司查询,刘万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4%,涉及激励对象10人。如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施后的股份总数及单价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2017年2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2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年5月9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6、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7年5月25日为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庆平、刘文苑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40万股。激励对象李庆平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17年7月7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7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的议案》,确定2017年9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4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600万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17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5%。

  10、2017年12月18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33名激励对象共计441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17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关于完成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12、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剩余股份的的议案》,确定2018年2月9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1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意见。

  13、2018年3月23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剩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10名激励对象共计160万股限制性股票。

  14、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0,000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预留激励对象共计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核查意见。

  15、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46名所持有的16,340,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3069%。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解锁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16、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股权激励股份共计870,000股,涉及人数8人,占公司股本总额1,250,308,390股0.070%。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名,股权激励股份860,000股;预留激励对象1名,股权激励股份10,000股。

  17、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已完成解锁,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5月29日。

  18、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87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7月2日办理完成。

  19、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448%。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解锁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批已完成解锁,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7日。

  21、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41,200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预留激励对象共计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核查意见。

  22、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注销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因部分对象发生异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并注销。

  (二)回购数量

  ■

  备注:限制性股票总额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含本次审议回购注销的股份,以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尚在回购过程中的限制性股票4,891,20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即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93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00元/股。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720,000.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说明:变动前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2019年8月20日股本。其中包括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尚在回购过程中的限制性股票4,891,200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程序合法合规。此次回购与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该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上述股票。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4%,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洪涛股份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洪涛股份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洪涛股份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2019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五届董事、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年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刘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徐玉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苏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梁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赵庆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池朝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唐世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刘万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以上1、2、3、4、5、6项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第7项提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提案1、2、3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均采用等额选举,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2451183;传真:0755-82451183

  邮编:518029

  联系人:王小连、王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1: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提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提案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提案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其他符号无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5”,投票简称为“洪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15人,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李玉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请见附件),将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玉园,女,1982年8月生,本科学历。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总经办秘书、行政科科长。现任公司行政部副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李玉园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公司查询,李玉园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19年深圳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改革创新发展 沟通互信共赢”——深圳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9年9月3日 14:00至18:00。

  届时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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