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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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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19-03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高新创投”)持有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4,909,69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34%,该股份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19年8月6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湖南高新创投计划根据市场价格情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6,138,997股,不超过长城军工总股本的4.99%,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格的150%(人民币5.00元/股)。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本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湖南高新创投将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湖南高新创投《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湖南高新创投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本公司股东湖南高新创投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

  其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公司的股份,则届时的减持价格均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格的150%,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目前持股数量的50%;其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3-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受限制,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其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24个月后减持公司股份,可以任意自由减持,减持股份总数及减持价格不受限制。若在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湖南高新创投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湖南高新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湖南高新创投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备文件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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