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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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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土木工程建筑业

  报告期内,全球宏观环境趋于复杂,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局势尚不明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行业持续出台一系列从严调控政策以致传统地产园林工程业务进一步紧缩,《政府投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导致项目需求减少、行业竞争持续加剧。报告期内,受制于多重内外部因素影响,公司的传统生态环境业务订单实施进度放缓,部分生态城镇项目的开展不及预期,再加上融资成本上升,以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出现较明显的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控股股东变更、公司迁址、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团队改选、河南区域布局等一系列工作。2019年5月,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9年6月18日,公司注册地迁往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控股股东作为国有平台,具备强大的综合实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控股股东的“优势互补、短板对冲”,推动公司更好的发展;另外,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改选工作,新的董监高团队成员的加入为公司注入新鲜血液,有助于进一步释放公司团队活力及动力;未来公司在保持原有企业活力和效率的同时,也将充分发挥与大股东的协同优势,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河南区域业务,包括洛阳老城区、三门峡天鹅湖、火烧羊沟等多个项目均在前期研判中。公司已与河南当地多家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为全面打通在河南区域的融资渠道奠定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生态城镇项目——位于广西阳朔的三千漓山水人文度假区项目已于今年3月顺利对外营业,三千漓项目是公司生态城镇战略中文旅板块的又一重要布局,也是公司生态城镇模式的进一步“升级”,项目自开业以来,已成为桂林及周边城市的热门旅游度假区。报告期内,由公司负责统筹及总体规划设计的广西高峰森林公园项目,作为广西全域旅游的首个国际体验互动式城市森林平台,于今年5月1日盛大开园。项目由广西林业厅主办、高峰林场承办,公司牵头与相关企业联合承建,自开园以来,受到南宁市民及周边游客的欢迎,成为南宁休闲度假的热门目的地。

  报告期内,公司生态城镇模式再度收获业界认可,雁山湖荣获2019粤港澳大湾区文旅金雁奖“年度十佳生态度假区”奖项。除此之外,公司进一步巩固了传统生态环境业务上的品牌优势地位,由公司深化设计及施工的广西南宁园博园项目荣获第十二届广西园博会颁发的“最佳设计展园、最佳施工展园”等八项大奖。

  为了更好的实现公司“聚焦平台化、轻资产化、多点盈利化”的目标,公司自去年开始启动对部分子公司资源、资产的整合,通过出售项目公司股权、资产转让等方式,实现部分投资收益,以更好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实现资金回笼的目的。公司今年将通过引入相关领域的投资商、商业运营商或与产业基金合作等方式,在布局新的生态城镇项目的同时,会继续对部分生态城镇项目实施股权转让或资产处置,以提前实现项目投资收益,回收现金流,从而更好地保证存量项目进入稳定运营期。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按照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潘晓林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具体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4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项士宋、郑仕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09,988,950.00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5,399,997.50元,扣除发行费用19,439,304.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75,960,692.60元。截止2017年6月2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7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现金全部用于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按承诺累计使用480,607,358.04元,尚未投入募集资金495,353,334.56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0,552,128.23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905,462.79元,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账户余额为500,000,000.00元,合计为515,905,462.79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9965679);2017年6月,本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7年7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由项目公司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由于上半年广东地区雨水较多,导致部分施工场地未能按时交付,项目进度有所放缓。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通知”),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按照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二)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应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二)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项目;

  2、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项目;

  3、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填列)”项目(反应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从2019年4月30日开始按照财(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半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财务报表格式修订通知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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