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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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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符飞董事、王洪斌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19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成都辰启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成都辰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辰启置业”)成立于2019年1月8日,为成都锦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辰启置业情况如下:住所: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中街260号1层;法定代表人:陈序平;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等。辰启置业主要开发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板块地块(宗地编号LQ21(252):2018-21)。

  现为合作开发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板块地块,公司拟对辰启置业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辰启置业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10027号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拟增资情况如下:

  1、公司认缴出资额由0元人民币增至1,000万元,占增资后辰启置业50%股权;

  2、成都锦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持1,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不变,占增资后辰启置业50%股权。

  本次资产评估尚须取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核准或备案。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成都辰华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成都辰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辰华置业”)成立于2019年1月11日,为成都锦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辰华置业情况如下:住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鹃城东路9号3栋附3号;法定代表人:陈序平;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等。辰华置业主要开发成都市郫都区1#地块(宗地编号PD2018-10)。

  现为合作开发成都市郫都区1#地块,公司拟对辰华置业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辰华置业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10028号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拟增资情况如下:

  1、公司认缴出资额由0元人民币增至1,000万元,占增资后辰华置业50%股权;

  2、成都锦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持1,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不变,占增资后辰华置业50%股权。

  本次资产评估尚须取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核准或备案。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海门锦源俱乐部有限公司及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海门锦源俱乐部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134.335447万元。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为海门锦源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102.263379万元。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主要开发江苏省海门市海门紫郡项目。

  现为提高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实力,公司拟对其进行增资。公司拟对海门锦源俱乐部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6,897.736621万元,再由海门锦源俱乐部有限公司对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6,897.736621万元,最终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0万元。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金开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金开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北京金地鸿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60,500万元人民币,占项目公司55%股权,北京金地鸿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9,500万元人民币,占项目公司45%股权。项目公司主要开发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2909-0604地块。

  北京金开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红星支行申请13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朝阳区崔各庄乡2909-0604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中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中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融资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2年(满5年可选择提前还款)。公司为其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用款项目、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及利率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函》及《投资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向北京首开中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9-082号)。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开发贷款5.6亿元,期限3年,以沈阳市沈北新区华强西侧4号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向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9-082号)。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首开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双方持股比例为50%:50%,主要开发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区X13-R2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北京首开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5.6亿元,期限2年,公司与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按此计算,公司按股权比例50%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为2.8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向北京首开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9-082号)。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发行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不超过2年(含2年),固定利率,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无需担保。

  详见《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临2019-083号)。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发行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 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9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条件变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8亿元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发行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84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一: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入股成都

  辰启置业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成都辰启

  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10027号

  摘  要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入股所涉及的成都辰启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02月28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开股份会[2019]4 号《2019年1 月22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入股成都辰启置业有限公司,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成都辰启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作为该经济行为的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成都辰启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经过审计后的成都辰启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02月28日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103,739.3093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103,739.3954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0.0861万元。

  三、价值类型: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19年02月28日。

  五、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六、评估结论: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02月28日,成都辰启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39.2697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贰仟陆佰玖拾柒元整。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根据有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为一年,即自2019年02月28日至2020年02月27日期间有效。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报告正文中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使用本报告时给予充分考虑。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附件二: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入股成都辰

  华置业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成都辰华置业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10028号

  摘  要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入股所涉及的成都辰华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02月28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开股份会[2019]4 号《2019年1 月22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入股成都辰华置业有限公司,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成都辰华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作为该经济行为的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成都辰华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经过审计后的成都辰华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02月28日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48,280.9235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48,281.0000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0.0765万元。

  三、价值类型: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19年02月28日。

  五、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六、评估结论: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02月28日,成都辰华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34.5219 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贰佰壹拾玖元整。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根据有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为一年,即自2019年02月28日至2020年02月27日期间有效。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报告正文中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使用本报告时给予充分考虑。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9-08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北京首开中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公司”)

  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泰公司”)

  北京首开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住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本金为不超过23.4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中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融资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2年(满5年可选择提前还款)。公司为其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用款项目、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及利率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函》及《投资合同》为准。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开发贷款5.6亿元,期限3年,以沈阳市沈北新区华强西侧4号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开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5.6亿元,期限2年,公司与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按此计算,公司按股权比例50%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为2.8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为中晟公司、盛泰公司、首开住总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晟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1月25日;注册资本:49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向阳西路北侧(马坡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宏;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中晟公司以保障房建设、土地一级开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代建为三大主营业务。目前主要在施项目为:西马坡中晟新城、仁和中晟景苑、密云长安新村及南菜园旧城改建(棚改)和密云自有用地商业项目。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晟公司资产总额10,135,804,488.46元,负债总额5,083,691,369.18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734,012,454.69元,净资产5,052,203,119.28元。2019年1月至6月份的营业收入为62,285,441.91元,净利润为-47,466,365.60元。

  (二)盛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57-31号;法定代表人:尹忠祥;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截至2019年3月31日,盛泰公司资产总额1,641,974,505.08元,负债总额1,605,208,741.52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05,208,741.52元,净资产36,765,763.56元。 2019年1月至3月份的营业收入为30,958,014.13元,净利润为-3,682,111.89元。

  (三)首开住总公司系公司与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双方持股比例为50%:50%,主要开发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区X13-R2项目。由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首开住总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3月19日;注册资本:90,000万元;住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院68号楼6层702室;法定代表人:毕晔;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

  截至2019年3月31日,首开住总公司资产总额2,491,000,642.74元,负债总额1,610,995.276.14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10,995.276.14元,净资产880,005,366.60元。 2019年1月至3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4,223,886.79元。

  首开住总公司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此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晟公司拟通过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融资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2年(满5年可选择提前还款)。公司为其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用款项目、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及利率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函》及《投资合同》为准。

  (二)盛泰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开发贷款5.6亿元,期限3年,以沈阳市沈北新区华强西侧4号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

  (三)首开住总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5.6亿元,期限2年,公司与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按此计算,公司按股权比例50%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为2.8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中晟公司、盛泰公司、首开住总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项目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此三家项目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别持有被担保公司100%、100%、5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叁佰零壹亿零叁佰玖拾壹万陆仟贰佰贰拾元(小写金额3,010,391.62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47%。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肆拾叁亿零壹佰贰拾肆万贰仟玖佰贰拾元(小写金额1,430,124.29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3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中晟公司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盛泰公司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首开住总公司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晟公司2019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3、盛泰公司2019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4、首开住总公司2019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9-08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拓宽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

  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1. 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为8亿元人民币。

  2. 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2年。

  3. 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 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开发建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5. 担保安排: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无担保。

  6. 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7. 发行方式:采用一次注册分期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分期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8. 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

  9. 决议有限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 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9日

  至2019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9-074号)、《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19-075号),于2019年8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3-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9-081号)、《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司临2019-083号),于2019年8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9月18日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9月18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6428075、66428032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侯壮烨、任晓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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