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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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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面对不利的汽车市场环境,渤海汽车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和公司经营目标,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各业务板块锐意进取,从高端制造战略入手,加快市场转型、合作伙伴转型、技术转型、人才转型四大转型步伐,保证了公司稳中求进的发展态势,基本实现了既定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活塞板块积极围绕产品升级谋求市场新突破,全面加强高端前沿产品的精益研发能力,通过创新提质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在上半年瞄准高端市场,精益研发领先前沿产品。由传统产品研发向精益研发转换,逐步建立了系统的国六活塞新产品正向研发体系。其中,锻钢活塞成功配套欧洲高端客户,顺利获得德国曼D26、瑞典斯堪尼亚 CBE1/DW5钢活塞的独家开发权。另一方面,国内钢活塞开发全面开花,重汽、潍柴、玉柴、康明斯等重要客户,先后通过了样件、试验、小批生产等环节。旗下国六高效活塞智能制造项目和江森渤海电池项目接受山东省和滨州市现场观摩,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轻量化板块,滨州轻量化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新增三家客户订单已实现量产,市场开拓初见成效。滨州轻量化在上半年与渤海活塞销售公司签署《市场合作协议》,实现公司市场开拓渠道的共享化;德国TAH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开展,管理提升项目逐步展开,并顺利完成了企业研发体系的建设。滨州轻量化和TAH公司自今年起,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协同机制,全面加强双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整合。

  轮毂板块,泰安启程完成新产品研发,成功拓展了公司产品序列,完善了企业自主研发体系,提高了企业研发能力。泰安启程较2018年年末,实现了国内车轮企业出口排名的明显进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按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变更公司需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调整对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其他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对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此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19-024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尚元贤、陈宝、陈更、闫小雷、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对2019年度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和谊

  注册资本:28700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1号

  经营范围:乘用车、商务车和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并且作为戴姆勒股份公司授权的进口梅赛德斯-奔驰品牌唯雅诺、威霆、凌特、威雷车型汽车及其后续产品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车型的整车及其零配件进口、批发、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并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和谊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北京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大红罗厂街2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汽车(含小轿车零售)、摩托车、轮胎、车载电器、车用装饰材料、汽车仪表、铸锻件、车用塑料及玻璃制品、润滑油、涂料、修车工具、钢材、建筑装饰材料、纺织品、百货、汽车用漆、交通运输设备、服装、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燃料油、医疗器械、矿产品、金属材料;信息咨询;仓储服务;电器技术服务及维修;国际货运代理;道路货运代理;销售食品。(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城近郊区管理处、市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定价原则均是依据市场价进行定价,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追加2019年度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同意上述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19-022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海纳川翰昂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765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60,930万人民币及1.1亿欧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北京海纳川翰昂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川翰昂”)持续稳定发展、后续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海纳川翰昂申请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银行授信按股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765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海纳川翰昂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 1 月1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彩展路8号

  法定代表人:陈宝

  注册资本:3,3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装配和生产汽车空调;开发、设计、推广和销售发动机制冷系统和热管理系统及其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6月30日,海纳川翰昂总资产54,302,883.68元;2019年上半年海纳川翰昂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779,538.06元,实现净利润 -2,217,709.7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北京海纳川翰昂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担保人: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765 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主债务到期之日起3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为了保证海纳川翰昂持续稳定发展、后续项目的顺利实施,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2、对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判断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海纳川翰昂提供担保事项,系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本次担保有利于海纳川翰昂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为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别为海纳川翰昂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渤海汽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 60,930 万元人民币及1.1 亿欧元,约合人民币 147,053.4 万元(按 1 欧元=7.8294人民币汇率折算),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30.45%。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19-021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申请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3,589万元,交易内容包括:

  单位:万元

  ■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19-020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保证北京海纳川翰昂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后续项目顺利实施,同意为北京海纳川翰昂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65万元(或等额外币)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申请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3,589万元,交易内容包括:

  单位:万元

  ■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尚元贤、陈宝、陈更、闫小雷、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9 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等文件,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19-023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因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变更了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八条之规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上述新准则实施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公司财务核算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调整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调整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

  3、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将利润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0960                                公司简称:渤海汽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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