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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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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新业态、高质量、可持续、防风险”的经营工作主题,坚持突出主业、突出质量,坚持守正创新,为公司深度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主业收入同比增长4.14%,主业毛利额同比增长6.92%,公司主业发展稳步增强。

  (一)积极探索开拓,新业态发展取得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将培育发展新业态作为文化主业转型升级的首要目标,积极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大力拓展新业态发展领域。

  1、“阅+”新零售体系逐渐形成规模。2019年上半年,公司新增“阅+”共享书店40家,目前已累计开设门店93家。公司从绘本馆付费会员、门店少儿付费体验区、轻食饮吧等方面对共享书店进行商业上的创新探索,扩大共享服务内容。并依托城市阅读空间,开展社群电商业务,打造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利用天猫、京东等成熟电商平台开展线上图书销售,进一步完善线下线上深度融合的全渠道营销网络。

  2、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快速落地。报告期内,智慧学校项目共中标7个,累计中标金额约3,646万元;自适应数字教育产品“皖新十分钟学校”已覆盖安徽省内65个县市、118所学校;美丽科学教育解决方案正式版本上线发布,完成了集数字资源平台和纸质融媒体出版物的“1+2”产品体系研发,覆盖全省建立了20所系统化应用的示范校,并在北京、广州、武汉等地拓展学校新用户,上线两个多月平台注册学校突破2,000所、注册教师用户突破3,600人。

  3、游戏市场逐步切入。公司自主开发知识产权的“方块游戏”单机游戏平台准确把握用户喜好,获得日本F社世界级3A大作《只狼》除日本以外的亚太区域独家代理发行权,2019年上半年销售32.4万套,实现收入约6,833万元。

  (二)持续巩固提升,主业发展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聚焦主业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主动缩减低毛利的商品贸易业务规模,公司主业发展进一步增强。

  1、文化消费。公司坚守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积极落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立足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发行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将强化思想引领与推动企业发展相结合,全力组织落实党政读物及主题教育图书产品的发行工作。报告期内,《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发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安徽省累计征订119.6万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业务,由公司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六安图书馆项目于2019年6月30日试营业,首创全国新一代公共图书馆建设运营新模式。打造高覆盖率、互联、互通、互动的皖新“共享读书会”品牌,以物联网、云平台为核心技术,通过将智能借还书设备投放到机关单位、社区街道,提供24H便捷的自助借、还、购书服务,打通图书到读者的最后一公里。

  2、教育服务。公司不断升级教育服务融入行动,持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负责编制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服务标准》通过出版物发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成为全国该领域内首个行业标准。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品牌矩阵,研学教育规模继续扩大,2019年上半年累计服务学校561所、学生13.3万人次,实现销售收入超过6,000万元。聚焦职业教育领域,通过控股公司与历史悠久的职业教育资源供应商德国客尼职业技术教育集团签订合作协议,拟将德国“双元制标准”职业教育体系完整引入安徽。控股公司安徽沃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成功在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代码:612113)。

  3、现代物流。在文化物流主业基础上,经营拓展多业态实体业务,不断调整供应链业务结构,从传统文化物流、家电电子物流业务向民生行业、快销品行业供应链一体化业务拓展,物流及供应链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7%;第三方物流持续创新管理、优化流程、升级作业设备,推动业务提质增效,顺利通过了“AEO高级认证企业”认证。

  (三)聚合优质资源,金融资本助力企业发展

  公司聚焦文化教育主业投资布局,以金融资本融合驱动产业成长。报告期内,公司与合肥包河文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安徽皖新卓越文创科教产业基金,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主要投资于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教育领域,通过基金投资优化公司的战略布局,助力公司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通知》内容,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公司将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总资产、净资产、损益等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3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

  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与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不重述前期可比数,就数据影响调整2019年期初资产、负债和权益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

  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项目;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具体变动如下:

  ■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与《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规定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董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3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3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在皖新传媒大厦7楼707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8日以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大文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 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3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于2019年8月18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3、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9:00时在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5、本次会议由吴文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定期报告。

  2、《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3、《公司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 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3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详见有关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274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1.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3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23,863.9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0〕3043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本公司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652.66万元调整计入损益,增加募集资金652.66万元。本公司已于2011年3月23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341302000018170129135账户人民币652.66万元。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124,516.60万元,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农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建行合肥钟楼支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设立的专户。

  2、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1503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9,204,7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2元。截至2016年8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9,204,73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1.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952,973.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047,017.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453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0年1月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5,303.7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303.73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8,191.79万元;使用超募资金56,042.93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1,950.9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2,565.6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2,786.2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为0.5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付信息系统开发服务费49.0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6月30日余额为35,302.31万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6.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95,348.4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5,746.8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为0.0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6月30日余额为201,095.2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交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行合肥钟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月23日,本公司发布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工作作了说明: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三孝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1,950.9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56.3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首次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情况

  1、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情况

  (1)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8,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33,047.8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4,952.17万元,主要系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在2011年12月进行变更,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700.00万元全部用于“合肥图书城(四牌楼)” 扩建子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合肥图书城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目前相关配套设备安装工程已基本施工完毕。因业态、装修方案及运营计划正在实施中,尚未达到最终可交付使用状态。

  (2)畅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物流体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物流体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8,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5,235.97万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2,764.03万元,主要系因公司物流效率的提高和受传统图书行业环境的影响,公司暂缓了与传统图书相关的物流项目体系建设,导致畅网工程未达到计划进度。该余额资金公司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公司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实施情况决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使用。

  (3)e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

  e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5,2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1,244.37万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3,955.63万元。随着市场的变化,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e网工程很难达到预计收益,2015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e网工程项目终止并对该项目进行变更,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955.63万元变更用于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不再实施e网工程,导致e网工程未达到计划进度。

  (4)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

  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系原“e 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变更新增项目,项目总投资19,324.20万元 ,承诺投资募集资金13,955.63万元,原预计2017年6月完工。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6,379.84万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7,575.79万元,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是前期拆迁的原因影响了后期建设进度。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标准仓库、综合楼施工建设,目前冷链仓库建设已启动,处于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的建设进度。因该项目正在建设中,故尚未产生效益。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情况

  (1)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

  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建设24个月,项目总投资182,438.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75,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募集资金金额较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差异175,000.00万元,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系该项目涉及研发办公大楼的建设,研发大楼建设拟实施的用地已于2016年10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皖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肥西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并由其实施建设皖新数字化发行产业园。公司对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的建设方案及投资较为谨慎,主要系该地区周围配套未达到预期,同时在线教育行业竞争仍是普遍通过大额资金进行市场推广投入、不考虑盈利的粗犷式发展阶段的模式,考虑到股东利益,公司尚未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后期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环境情况和公司业务的战略布局,对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实施条件进行持续跟踪,同时公司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

  智能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2,901.1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556.3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差异24,443.70万元,未达到计划进度。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属于公司推出的数字化平台“阅+”项目,考虑到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目前公司仍主要以自有资金投入“阅+”项目,且由于市场原因,线下书店经营及新店建设未及预期,也导致了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未达到预期。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公司虽然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但公司秉持谨慎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考虑,严格履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规定,积极谨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表1: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 2011年12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局部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批准。

  (1)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中的“ 合肥图书城(四牌楼)” 扩建子项目由本公司单独实施,变更为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联合建设。

  (2)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原新建或改建网点23个,已完成建议并投入运营的10个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3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700万元全部用于“ 合肥图书城(四牌楼)” 扩建子项目,其余“ 新网工程” 子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3)报告期内合肥图书城(四牌楼)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目前相关配套设备安装工程正在施工。因业态、装修方案及运营计划正在调整实施中,尚未达到最终可交付使用状态。故尚未产生效益。

  (4)因四牌楼项目尚未完全建成,新网工程尚未达到最终可交付使用状态,故无法核算整个新网工程的收益情况。 同时,对已建成的经营网点,因受网上书店及阅读习惯的影响,传统实体书店业务受到很大冲击,导致已建成的新网工程子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

  2016年9月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部分自有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暨涉及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转让的议案》,并经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拟对外转让的资产涉及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中部分已建成的4处门店物业资产,该4处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物业分别是安庆图书城、蚌埠图书城、淮北图书城、池州东至书店,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577.46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安庆图书城门店、蚌埠图书城、淮北图书城和池州东至书店门店物业资产已对外转让,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3,663.57万元、4,137.02万元、5,178.40万元和2,751.95万元。

  2017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部分自有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二期)暨涉及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转让的议案》,并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拟对外转让的资产涉及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中的利辛书店物业资产 。2018年3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以部分自有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二期)转让相关资产调整公告》,对转让的物业数量进行了调减,调减涉及的物业资产包括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中部分已建成的利辛书店物业资产。

  注2:畅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流通体系:公司目前已完成了ERP系统配置上线工作, ERP系统已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因该系统的正式运行,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也促进了公司效益的增长,但无法量化核算。另外因公司目前物流效率的提高和受传统图书行业环境影响,公司传统图书相关的物流项目体系建设也受到一定影响,导致畅网工程未达到计划进度,故尚未产生效益。

  注3:(1)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金额15,2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244.37万元,余额为13,955.63万元,由于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广告屏体未达到项目预计收益,公司增强风险控制意识,放缓了该项目建设步伐,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司对该项目建设进行重新评估测算,认为该项目很难达到预计收益,不能发挥募集资金的预计效益。

  (2)鉴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对公司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中用于e 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为13,955.63万元,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91.81%,占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0.75%;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皖新皖南物流园,拟投资总金额19,324.2万元,计划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955.63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仍为本公司。2016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标准仓库、综合楼施工建设,目前冷链仓库建设已启动,处于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因该项目正在建设中,故尚未产效益。

  注 4:(1)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未承诺效益。

  (2)2016年9月23日,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皖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附表2:

  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项目建设周期*当期月数。

  注2: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尚未实施完成,故未产生效益。

  注3: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尚未实施完成,该项目未承诺效益。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 3:(1)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未承诺效益。

  (2)2016年9月23日,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皖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4: 截止2019年6月30日,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尚在建设中,故尚未产生效益。

  公司代码:601801                                公司简称:皖新传媒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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