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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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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十三五”核心发展目标,积极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继续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但受国内外不确定因素增加的影响,公司上半年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实现营业收入16.03亿元,同比下降30.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52万元。

  上半年,公司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是推动传统贸易业务高质量发展。

  上半年,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同比下降,一方面是受国际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等外部经营环境的影响;一方面是公司为提高经营质量,主动缩减毛利低、潜在风险大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集中精力发展优势产品,深挖优势行业,在细分领域做精做强。

  出口业务进一步聚焦优势产品。报告期内,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虽然在美国对我国2000亿美元加征关税清单中,公司产品涉及较少,但在中美贸易摩擦的大背景下,仍对出口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出口业务经营环境,公司进一步聚焦优势产品,增强优势产品的竞争力。玩具产品研发中心发挥显著作用,提升竞争优势,其中毛绒玩具在手订单超过2500万美元;在传统服饰、箱包、轻工品业务上加大研发力度,与第三方设计公司合作,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出口同比有所增长;宠物用品获得Walmart等大零售商的订单;渔具业务通过加大市场拓展、产品研发、库存管理等措施对渔具产业链进行管理细化和提升,打通产业链的梗阻环节;鞋类、蔺草、手套等小品种业务均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

  进口业务在巩固优势领域的同时积极开拓新领域。上半年,公司克服多种不利因素,医疗器械、防水材料设备等优势业务同比实现恢复性增长,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同时,公司紧抓中国制造业进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周期、新型城镇化建设机会等机遇,深度参与新能源项目,连续获得锅炉改造等项目订单;另外,公司在国内短板行业的细分市场中寻找进口商机,积极开拓新领域,加强与国际一流品牌合作,消防车和底盘进口业务成功中标苏州、浙江等地区多个项目,聚烯烃塑料、聚酯树脂原料等新开发业务进口728万美元,同比增长60%。

  内贸业务继续深耕细分领域。受市场需求及公司风险防控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煤炭、化工品业务经营压力加大,公司加强市场分析调研,完善业务流程,积极维护老客户并开发新客户、新业务,化工品业务得到稳固发展,煤炭业务预计下半年恢复。环保业务除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还加快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转型,完善医用产品销售渠道,丰富家用产品线,开拓太阳能集供热系统、管道垃圾收集系统等新业务。黄金批发业务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国内黄金饰品销售下降的双重影响,营收规模有较大幅度下降,未来,随着黄金避险需求的増加和价格波动的趋缓,状况将有所改观。

  二是加快商业模式升级步伐。

  跨境电商平台实现快速增长。上半年,公司跨境电商平台实现销售额800多万美元,同比翻番。除亚马逊B2C业务外,公司继续丰富电商业务形态,多渠道业务、阿里国际站B2B业务、亚马逊合作运营等多点增长的雏形已现;继续加大信息化投入,ERP二期系统及BI系统上线,基本实现电商业务主要流程的信息化管理;报告期,公司成为江苏省电子商务协会理事单位,被评为南京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缅甸生产基地运营能力提升。缅甸生产基地在稳定产能、加大外发生产力度的同时,努力提升管理力度,库存管理与合同执行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扩大生产规模、探索在东南亚其他地区投资设厂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支持和鼓励各业务单位根据自身特点设立适度规模的打样设计空间,提高设计研发能力。公司打样设计空间在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订单量等方面已经表现出较明显的优势。其中,发展较为成熟的玩具研发中心积极探索通过网络平台承接毛绒玩具定制订单,对外开放设计打样平台,以及小批量加工的创新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积极补充完善监管部门的问询和反馈,力求能够筹集资金,从而推动公司跨境电商平台和缅甸生产基地两个转型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做专做精特色业务。

  文化板块聚焦主业,做好文化工程业务与爱涛文创园区的运营。

  文化工程上半年完成的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双山渡江战役纪念园等博物馆工程等多个项目,累计合同额26201万元;下半年推进胜利石油科技馆公共区域及大厅陈列布展提升改造等10余个项目的实施。

  爱涛文创园区资产运营稳步推进,着力打造成为省内现代艺术的学术高地、工艺美术的艺术鉴赏胜地;打造成能辐射南京地区的文化商业消费、教育培训和文化休闲的聚集地。力争现代艺术馆年内举行高水平首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019年8月28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调整了财务报表格式,此项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任何影响。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企业对 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调整了财务报表格式。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9-03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黄金业务被诉案件计提预计负债97.25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0)。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姜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姜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姜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吴廷昌先生、伍栋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1)。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点00分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姜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42)”。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姜琳先生简历:

  姜琳先生:1965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国际商务师。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弘业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南京食品包装机械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证券部副经理、经理,人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9-038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并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97.25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9-039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企业对 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5.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此项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9-04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相关诉讼案件进行了风险判断,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控股子公司黄金业务被诉案件计提预计负债972,531.99元。

  一、计提预计负债概述

  江苏紫金茂业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茂业”)在经营“紫金爱涛黄金珠宝交易中心”期间,开展“黄金托管业务”即“散户”将黄金交于紫金茂业托管,每月获取相应的抵用券,抵用券在交易中心内可以购买物品。因交易中心已不再经营,故“散户”将紫金茂业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黄金及赔偿损失。在本案中,“散户”从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属于国企,有偿债能力,故将爱涛文化列为本案第二被告一并起诉。截至2018年末爱涛文化陆续收到个人起诉紫金公司、爱涛文化案件104件,其中4件案件判决爱涛文化不承担责任;3件案件散户撤诉;97件案件判决被告爱涛文化对被告紫金茂业不能履行部分的60%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末计提预计负债6,006,923.56元。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2日、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3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8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19-014)。

  2019年至今,公司陆续收到个人起诉紫金茂业、爱涛文化案件3件,涉及黄金重量5.155kg。其中2件判决爱涛文化对被告紫金茂业不能履行部分的60%承担赔偿责任,1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根据该案最新进展及代理律师意见,结合紫金茂业破产审查程序中申报的财产情况,公司认为需对散户未能受偿部分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很大。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计提预计负债972,531.99元。

  二、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计提对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额为-972,531.99元。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97.25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9-04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省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文化产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2.36%的股权,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文化集团”)持有其7.64%的股权。

  现爱涛文化集团拟将其所持爱涛文化产业7.64%股权转让给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转让价格为4986.42万元。

  本公司从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角度考虑,拟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爱涛文化产业股权比例不变,苏豪控股持有爱涛文化产业7.64%的股权。

  因苏豪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爱涛文化集团为苏豪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均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放弃爱涛文化产业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苏豪控股集团及其控制的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转让方

  1、基本情况

  名称: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苏豪国际广场

  法定代表人:伍栋

  注册资:36053.8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化艺术交流;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日用百货、化妆品的销售;珠宝首饰,金属制品,金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文化项目开发;创意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动漫设计;工艺美术品的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视频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形象礼仪咨询及培训服务、文化艺术咨询及服务;演艺服务、演出剧目经纪、艺人经纪;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及施工、环境艺术、景观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展览展示服务;商品的网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艺术品收购、销售、租赁;艺术品鉴定、评估;艺术品投资;票务代理;承接国内外演出、演出经纪;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软件开发;互联网广告服务;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艺术(辅导)培训;体育或体育运动(辅导)培训;科技(辅导)培训;研学(辅导)培训;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管理服务;国内外旅游咨询与商务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文艺创作与表演;旅游商品开发销售;住宿服务;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投资;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活动策划;体育表演服务;文教办公用品制造;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知识产权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乐器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零售;酒、饮料和茶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爱涛文化集团为苏豪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截至2018年末,爱涛文化集团总资产39,860.83万元,归母净资产37,334.89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439.70万元,归母净利润-77.48万元。

  (二)受让方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苏豪国际广场

  法定代表人:王正喜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融、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贸贸易;房屋租赁;茧丝绸、纺织服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截至2018年末,苏豪控股总资产2,480,263.17万元,归母净资产791,261.99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860,765.33万元,归母净利润91,154.12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法定代表人:陈思宁

  注册资本:28000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工艺美术品、百货的制造、销售;字画装裱;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五金、建筑装饰材料、礼品、日用百货、珠宝首饰、金属制品、金银制品、金属材料、文化用品、日用杂品的销售,承办展览服务;会务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施工;商品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外、印刷品、礼品广告;婚庆礼仪服务;为营业性演出提供演出场所和相关服务;环境艺术、景观设计;房地产经纪;建筑工程施工;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餐饮、洗浴、住宿服务(以上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截至2018年末,爱涛文化产业总资产819,450,359.24元,净资产528,897,573.49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94,246,348.71元,净利润-26,131,917.27元。

  爱涛文化集团持有的爱涛文化产业7.64%的股权对应的价值为40,407,774.61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爱涛文化集团拟将其所持爱涛文化产业7.64%股权转让给苏豪控股,转让价格为4986.42万元。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苏豪控股集团内部理顺投资关系,提高管理效率的调整,公司放弃爱涛文化产业优先受让权是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的结果。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持有爱涛文化产业的股权比例,也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廷昌先生、伍栋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蒋建华女士、包文兵先生、王廷信先生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是公司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的结果。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持有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价格是交易双方以爱涛文化产业净资产为基础确定,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该项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6日

  至2019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8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9月10日—9月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2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1168 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025-52262530、025-52278488

  传真: 025-52278488

  邮箱:hyzqb@artall.com

  联系人:罗凌、曹橙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9-043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11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发生的总额不超过6.6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其中为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技术”)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

  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6月6日、2019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9-021)”、“《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的公告》(临2019-03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19年8月27日,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弘业技术的银行授信事宜,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三、担保及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简称乙方)

  (2)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根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19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27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综合授信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综合授信额度及种类:贷款、票据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综合授信额度为伍仟万元人民币。

  (3)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借款期限自2019年7月17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

  四、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6月末,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5523.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128                                公司简称:弘业股份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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