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雷科防务                证券简称:002413              公告编号:2019-06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国军工产业将进入装备升级的关键时期,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也会更加深入。报告期内,公司更加聚焦主业、持续创新,坚定落实公司“科技兴军、融合发展”的方针,进一步整合内外部资源,聚焦核心市场和核心产品,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聚集一流尖端人才,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6,886.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22%,实现营业利润9,362.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903.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对外合作,加强与军工集团的合作

  经2019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北京东方联星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合肥新经济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在合肥高新区设立公司。公司与北京东方联星科技有限公司在北斗领域强强联合,能进一步拓展公司北斗导航业务发展空间。

  2、推动公司业务的优化

  公司将立足已有军品重点型号,抓住军改后的新动向,谨慎跟踪新机遇;积极拓展民品市场,通过顶层论证切入应用,提高公司民用产品销售额占比,努力开拓民用服务型业务。在民用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毫米波汽车前防撞雷达,相关技术指标已达到领先水平,其中,804T6型毫米波汽车前防撞雷达和SRR402T6型角雷达,目前已经获得数万套批量订单,同时与多个车厂进行深度对接,有望实现快速爆发式增长。

  3、进一步加强异地布局

  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各地产业布局,实现综合成本的降低和生产效率的提升。通过贴近客户的地理优势,拿到第一手的客户需求;选取贴近资源的地理位置,拿到价格更加合理的材料和服务,更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

  4、收购兼并、对外投资

  2019年3月份,公司完成了对博海创业14.84%股权的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博海创业的持股比例增加至66%,进一步加强了对博海创业的控制权。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推进对西安恒达以及江苏恒达100%股权收购工作,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有关本次收购的申请材料已获得证监会受理。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本期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公司与刘升先生、杨柱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75%的股权。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斌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9-06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9-063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半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9-065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05号)核准,公司向北京弘达伟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雷科众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4,220,000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公司收购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雷科”)的现金对价、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以及用于理工雷科的持续发展,发行价格为8.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642.4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68.42万元。2015年6月12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及与发行相关的财务顾问费用670万元后的18,972.42万元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15]B066号)审验。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0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352,548股新股募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维科技”)的配套资金。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及时启动了本次重组的非公开发行工作,共向6名投资者发行61,379,310股,发行价格14.5元/股,募集配套资金889,999,995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3,640,995.09元。2016年7月14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及与发行相关的财务顾问费用26,058,999.91元后的863,940,995.09元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16]B116号)审验。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以及用于理工雷科的持续发展。

  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鉴于理工雷科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理工雷科已于2018年1月19日办理完成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20027400006269651)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募集资金利息831.48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完成中国农业银行常州礼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利息净收入56,344.99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公司子公司理工雷科、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常州礼嘉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用途如下:

  ■

  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19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9年5月7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12,972,000.00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

  (1)、2015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礼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安排,2015年7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理工雷科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

  (1)、2016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礼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安排,2016年8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奇维科技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及理工雷科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948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监管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奇维科技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监管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