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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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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批准生产口蹄疫O型、A型、亚洲I型三价
灭活疫苗专供出口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19-04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批准生产口蹄疫O型、A型、亚洲I型三价

  灭活疫苗专供出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针对我国周边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蹄疫疫病流行情况,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以下简称“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申请,恢复公司兰州生物药厂(以下简称“兰州厂”)的口蹄疫O型、A型、亚洲Ⅰ型三价灭活疫苗生产并允许出口。近日,公司收到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回复函件,同意公司兰州厂生产专供出口的口蹄疫O型、A型、亚洲I型三价灭活疫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相关国家口蹄疫疫病流行情况

  2018年初,农业部发布第2635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起调整亚洲I型口蹄疫防控策略,实施以监测扑杀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自2018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停止生产销售含有亚洲I型口蹄疫病毒组分的疫苗。依据监管要求,2018年,公司相关疫苗产品去除亚洲I型口蹄疫病毒组分后已获得换发的产品批准文号。

  近年来,我国周边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流行O型、A型和亚洲I型三种血清型口蹄疫。其中,巴基斯坦口蹄疫疫情一直较为严重,对其养殖业造成严重打击,养殖户损失惨重。据了解,目前巴基斯坦只允许使用口蹄疫三价疫苗(O型、A型、亚洲Ⅰ型),疫苗产品主要来源于进口,价格较高,防控效果未达预期。而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在防控O型、A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方面,也面临较大压力。加强与相关国家合作,共同做好“联防联控”对我国口蹄疫防控工作具有重要影响。

  二、关于公司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生物制品业务的海外市场培育,近年来海外产品注册取得较大进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也在不断延伸和深化。2018年,公司出口口蹄疫疫苗的销售收入约60万元人民币;2019年年初至今,公司口蹄疫疫苗出口销售取得积极进展,累计实现收入达1500万元人民币。

  巴基斯坦是公司重点拓展的生物制品海外市场之一,公开数据显示,巴基斯坦对口蹄疫疫苗的需求量为每年4000万头份~5000万头份。公司在前期业务开拓过程中已形成较好基础,并且与巴基斯坦兽医监管机构就公司的口蹄疫O型、A型、亚洲I型三价灭活疫苗进入巴基斯坦市场涉及的GMP验厂工作、疫苗产品注册等事项进行了初步协商。

  此次获得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批准,恢复兰州厂生产口蹄疫O型、A型、亚洲I型三价灭活疫苗并专供出口,是对公司疫苗生产质量管控和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的认可,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海外市场布局,增加出口业务收入;是公司履行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切实落实中巴两国政府间合作协议的体现。公司将为相关国家口蹄疫疫情防控积极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为加强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联防联控”,保障国内养殖业安全作出有效贡献。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兰州厂仅获得批准生产专供出口的口蹄疫O型、A型、亚洲I型三价灭活疫苗产品,该产品未来可实现的销售收入受相关国家的口蹄疫疫情、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19-04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以下简称“农业农村部”)审查批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口蹄疫O型、A型二价3B蛋白表位缺失灭活疫苗(O/rV-1株+A/rV-2株)为二类新兽药,并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兽药产品基本情况

  新兽药名称:口蹄疫O型、A型二价3B蛋白表位缺失灭活疫苗(O/rV-1株+A/rV-2株)

  注册分类:二类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19)新兽药证字52号

  监测期:4年

  研制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成分:含灭活的口蹄疫O型标记病毒O/rV-1株和A型标记病毒A/rV-2株。灭活前O/rV-1株和A/rV-2株每毫升病毒含量均应≥107.0 TCID50,或O/rV-1株和A/rV-2株每0.2ml病毒含量均应≥106.0 LD50。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猪、牛的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期为6个月,疫苗多次免疫后不产生非结构蛋白3B抗体。

  用法与用量:猪耳根后肌肉注射,体重10~25kg,每头1ml(1/2头份);25kg以上,每头2ml(1头份)。牛肌肉注射,每头2ml(1头份)。

  规格:20ml/瓶;50ml/瓶;100ml/瓶;250ml/瓶。

  二、新兽药产品研发情况

  该产品由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发,截至目前公司发生的研发费用为4844万元。

  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未能获得国内市场同类产品具体销售数据。

  三、新兽药产品上市前的相关程序

  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开展兽药产品文号申请及报审相关工作,在取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后,新兽药产品方具备上市销售条件。

  四、新兽药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口蹄疫O型、A型二价3B蛋白表位缺失灭活疫苗(O/rV-1株+A/rV-2株)能够同时预防猪、牛的O型和A型口蹄疫;该产品为3B蛋白表位缺失疫苗,配合相应的检测手段,可区分自然感染、疫苗免疫,为无特定疫病区净化工作提供产品条件。

  公司拥有该产品4年监测期内以及监测期满后的生产权和销售权,此次获得新兽药证书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兽用疫苗产品结构,更好满足用户的防疫需求,对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市场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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