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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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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八月

  重要提示

  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37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17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短期债券,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ABS)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在募集过程中(指本基金募集完成进行验资时)及成立运作后,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7月17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9年第2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设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联系电话:(021)5169 0188

  传真:(021)5169 0177

  联系人:周良子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80号文件批准,于2013年11月7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经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公告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亿元。2018年1月25日,公司完成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人民币9亿元。

  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43,41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1.49%;

  利安资金管理公司(Lion Global Investors Limited)出资人民币256,59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8.51%。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马宇晖先生,董事长,学士。13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产品开发副经理、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副行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章宁宁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宁波银行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

  邹忠良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销售部副经理、市场部高级副经理、业务发展部高级副经理;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行长助理(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个人银行);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现任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陈首平先生,董事,学士,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经理、货币市场主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利安资金管理公司董事。

  陈友良先生,董事,硕士,马来西亚籍。曾任职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风险分析师;巴克莱资本操作风险管理部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业务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主席办公室主席特别助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资金部副总裁;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资产负债管理总经理。现任职于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

  芦特尔先生,董事,学士。16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巍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外运大连公司、美国飞驰集团无锡公司。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康吉言女士,独立董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基础工程公司、海南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师事务所(上海沪港审计师事务所)、上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合伙人;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学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施道明先生,监事长,硕士,经济师。曾任宁波银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宁波银行总行零售公司部(小企业部)副总经理;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宁波银行总行个人公司部、信用卡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姜丽荣先生,监事,硕士。7年证券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担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金融市场部同业部销售岗、非银同业部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部总监。

  狄泽先生,监事,学士。13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专员;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

  3、管理层成员

  芦特尔先生,总经理,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毛慧女士,督察长,硕士。14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监察经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徐翔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3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资金局交易中心交易员;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交易员;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市场部交易总监;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交易主管;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兴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3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乔嘉麒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10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金融市场部固定收益交易员,从事债券及固定收益衍生品自营交易、自营投资管理、流动性管理等工作。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

  卢绮婷女士,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硕士,3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金融市场部流动性管理岗,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公司总经理芦特尔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副总经理徐翔先生、副总经理李永兴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乔嘉麒先生担任执行委员。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各基金经理、各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可列席,但不具有投票权。

  总经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协调统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检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议案通过需经2/3以上委员同意,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张博

  电话:(010)63636363

  传真:(010)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葛海蛟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辽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兼任悉尼分行海外高管,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兼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上海总部主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文旅健康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149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3248.54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021)5169 0103

  传真:(021)6887 8782、6887 8773

  联系人:吴亦弓

  客服热线:(021)5169 0111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021)5169 0188

  传真:(021)5169 0179

  联系人:曹丽娜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安冬、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会计师:蒋燕华,费泽旭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短期债券,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高等级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的中高等级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含)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及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本基金投资的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综合运用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力求控制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保值。

  1、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各类属相对收益情况、利差变化状况、信用风险评级、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因素来确定各类属配置比例,发掘具有较好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并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并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

  2、久期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短期债券,将根据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各类型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行合理配置。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主要关注信用债收益率受信用利差曲线变动趋势和信用变化两方面影响,相应地采用以下两种投资策略:

  1)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首先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情况,其次分析标的债券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最后综合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本基金信用债分行业投资比例。

  2)信用变化策略:信用债信用等级发生变化后,本基金将采用最新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债券进行重新定价。

  本基金将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5、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息差空间,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正回购。进行息差策略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回购比例以及信用风险和期限错配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

  (1)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证券发行人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3)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由基金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行投资。

  (4)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5)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证券发行人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6)固定收益团队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指定专员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同时,风险管理部对本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所以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短期债券的指数,对短期债券价格变动趋势有很强的代表性,能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能够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

  ■

  注:2019年1月17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第十四部分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的赎回费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其他费用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裁费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第十五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更新了重要提示的部分信息;

  2、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3、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部分信息;

  4、 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部分信息;

  5、 更新了基金的募集的部分信息;

  6、 更新了基金合同的生效的部分信息;

  7、 更新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部分信息;

  8、 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

  9、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

  10、 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部分信息;

  11、 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新增了本基金自2019年1月4日至

  2019年7月17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百盈基金”)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及补充协议,百度百盈基金拟于2019年8月30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以下产品,届时投资者可通过百度百盈基金办理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百度百盈基金相关规定。

  一、适用基金

  ■

  注:1、永赢惠泽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处于封闭期,自该基金进入开放期之日起,投资人可通过百度百盈基金办理相关业务。

  二、费率优惠及约定

  自2019年8月30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百度百盈基金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百度百盈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百度百盈基金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百度百盈基金开放认(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百度百盈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百度百盈基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百度百盈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百度百盈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百度百盈基金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百度百盈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021-51690111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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