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事项作为一项前期会计差错处理,追溯调整2018年度财务报表,上述调整对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见与本报告同日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部分的描述。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364.54万元,同比下降21.92%,主要是由于小家电业务营收同比下降12.96%,LED业务同比下降28.75%所致;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2.36%,同比下降17.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32.95万元,同比下降1598.68%,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同比下降21.92%、6.17%、研发费用同比上升394.06%等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655.63万元,同比上升1.58%;每股收益-0.1708元,同比下降1598.25%.
两大主业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LED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3,461.96万元,同比下降28.75%,实现毛利率-6.67%,同比下降31.06%,主要是由于:LED芯片市场环境持续不景气,行业产能扩张带来的产能过剩状况并未得到有效缓解,再加上行业库存积压,导致LED芯片价格持续下跌;公司管理层于2018年12月拟定关闭芯片工厂的计划,并采取了压缩LED芯片产能、采用降价促销的方式大力清理库存以加快现金回收等措施,综合导致LED芯片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0.29%,毛利率同比下降89.97%;LED照明行业受行业竞争激烈、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等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7.42%,由于芯片价格下降、公司精控成本等原因,毛利率同比上升11.26%;LED封装及显示业务由于行业竞争激烈等原因,营业收入、毛利率同比均有所下降;
小家电业务:2019年上半年,中美贸易摩擦仍在持续,且波澜起伏;公司的小家电业务以出口为主,海外客户将关税及汇率变动产生的经营压力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境外生产商转移,由此造成报告期内公司的小家电出口业务整体经营承压、再加上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小家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4,823.04万元,同比下降12.96%;实现毛利率10.03%,同比下降5.02%。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2019年01 月0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报;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 "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列报;原"资产减值损失"拆分为"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列报;"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事项作为一项前期会计差错处理,追溯调整2018年度财务报表,具体对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112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产生其他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4)。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专项说明》。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116)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弃权的董事为沈悦惺,弃权理由为:建议整改资金使用制度及时公告资金用途。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117)。
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与雷士欧乐的关联交易并预计与其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晟、王冬雷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弃权的董事为沈悦惺,弃权理由为:未及时公告关联交易,建议整改内部制度后再考虑增加关联交易额度。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补充确认与雷士欧乐的关联交易并预计与其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雷士照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预计与其2020-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晟、王冬雷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弃权的董事为沈悦惺,弃权理由为:未及时公告关联交易,建议整改内部制度后再考虑增加关联交易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加与雷士照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预计与其2020-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9)。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1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113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5)。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专项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该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专项说明》。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116)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与雷士欧乐的关联交易并预计与其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并预计与关联方雷士欧乐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补充确认与雷士欧乐的关联交易并预计与其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雷士照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预计与其2020-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雷士照明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照明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LED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照明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厂房、动产等的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加与雷士照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预计与其2020-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9-119)。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114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2018年6月15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除上述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会〔2019〕6号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对2019年6月30日、2019年1-6月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产生其他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本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六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11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现将相关更正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2019年4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332号),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之一为“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的事项”。
2019年5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政府补贴事项的进展公告》,主要内容如下:子公司蚌埠三颐收到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停止拨付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经2019年4月29日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高新区停止拨付蚌高财[2017]48号文件规定的1亿元产业扶持资金。
公司收到管委会停止拨付通知后,公司管理层联系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负责人,恳求安排访谈及书面确认,并在约定的时间陪同立信会计师前往访谈。
公司认为结合应收政府补贴款访谈记录的信息,蚌埠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停止拨付补贴款的决定是2018年已实质形成,若编报2018年财务报表时能够取得访谈记录的相关信息并加以考虑,管理层将对该项应收款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即假若管理层能得知2018年已经无法回收情况下,即表明已有客观证据证实其已发生减值,将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2018年度当期损益。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应当对本项坏账准备计提事项作为一项前期会计差错处理,具体如下: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调增95,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调减86,464,250.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调减86,464,250.00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减8,535,750.00元,资产减值损失调增95,000,000.0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减86,464,250.00元,少数股东损益调减8,535,750.00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调整对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及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117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32万股,每股发行价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77,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877,753.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099,846.0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9日全部进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98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92,274,961.51元增资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豪”),截至2017年11月8日止,大连德豪实收资本变更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珠报字[2017]第100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476,824,884.53元增资至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三颐”),截至2017年11月8日止,蚌埠三颐实收资本变更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珠报字[2017]第1008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69,099,846.04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223,324,294.20元,其中:LED芯片级封装项目累计投入13,352,000.00元,LED 倒装芯片项目累计投入209,972,294.2元,累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1,763,798,117.17万元(累计投入项目以及变更用途的资金包含了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18,022,565.33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
(二) 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于2017年11月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之子公司大连德豪于2017年11月分别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中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之子公司蚌埠三颐于2017年11月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7年10月19日,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15123451234526)募集资金专户收到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69,099,846.04元以及当时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32,470.95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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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075,258.57元(全部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一、(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以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27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倒装芯片项目先期投入金额人民币93,982,612.25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18号《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
2017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LED芯片级封装及LED倒装芯片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9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9年4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9年4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及补充确认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并将截止2019年3月末公司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包含前期被银行扣划的8.217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亿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里的余额1045.60万元(全部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施时结转的金额为准)合计173,222.60万元全部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补充确认了公司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3100万元用于发放员工工资的情形为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下半年,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出现异动,异动金额合计8.5277亿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9)。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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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4,270.80万元主要是募投项目设备的尾款。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118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与雷士欧乐的关联交易并预计与其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的重要参股公司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照明”)间接持有芜湖雷士欧乐照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欧乐”)10%的股权。雷士欧乐的实际控制人为雷士照明的管理层人员张阳先生,鉴于本公司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十章第10.1.3第(五)款的有关规定,雷士欧乐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在对关联交易的梳理、核查中发现:2019年1-7月,公司及子公司与雷士欧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622.42万元(含税,未经审计),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发现并将该关联交易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现公司进行补充确认。
同时,因双方业务往来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8—12月与雷士欧乐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00万元(含税),即2019年度公司与其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15,722.42万元(含税),具体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或合同进行确认。
2、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上述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以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晟、王冬雷(王冬雷为雷士照明董事长,王晟与王冬雷为兄弟关系)回避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与雷士欧乐的关联交易并预计与其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芜湖雷士欧乐照明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波尔卡大街1幢313号
3、法定代表人:白晓明
4、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元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6日
7、经营范围:照明灯具、光源、电工、厨卫电器、集成吊顶、照明电器、低电压电器、消防器材产品系列及配件(含半导体LED照明、LED灯饰及其零配件的开发、技术咨询及电子商务服务)批发、零售。
8、雷士欧乐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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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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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雷士照明间接持有雷士欧乐10%的股份,其管理层人员张阳先生为雷士欧乐的实际控制人,鉴于本公司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十章第10.1.3第(五)款的有关规定,雷士欧乐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履约能力分析
雷士欧乐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法人主体,对下游客户一般采用先款后货、对优质客户采用信用额度相结合的销售方式,现金流相对充裕;另雷士欧乐资信状况良好,因此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2019年1-7月与雷士欧乐发生的交易金额
2019年1-7月本公司及子公司与雷士欧乐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3,622.42万元(含税,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测算,2019年8-12月本公司及子公司与雷士欧乐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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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价原则、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产品、商品价格经双方公平磋商后参照市场现行收费厘定。
4、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本公司与关联方将按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结算方式在具体订单或买卖合同中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雷士欧乐为雷士照明的参股公司,主要通过线下渠道销售雷士照明品牌的LED相关产品。公司与雷士欧乐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借助雷士照明的品牌及雷士欧乐的销售渠道优势扩大本公司LED照明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补充确认并预计雷士欧乐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雷士欧乐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借助雷士照明的品牌及雷士欧乐的销售渠道优势扩大本公司LED照明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交易的产品、商品价格经双方公平磋商后参照市场现行收费厘定。因此,我们同意将本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补充确认并预计与关联方雷士欧乐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并预计与雷士欧乐的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并预计与关联方雷士欧乐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公告编号:2019-116
(下转B1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