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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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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ETC行业受益于取消省界收费站政策推动而高度景气,行业进入爆发期,各省市大力开展高速ETC相关工程建设以及ETC用户发展,ETC相关设备需求量大增,公司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6.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3.31万元。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努力保持在ETC行业的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积极推动ETC的拓展应用,进一步推动新业务的发展。

  (一)2019年上半年行业和市场总结及下半年展望

  1、ETC业务

  2019年上半年,国务院、交通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陆续出台文件,推行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相关工作,明确提出了“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到2019年12月底,全国ETC用户数量突破1.8亿,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全覆盖,ETC车道成为主要收费车道,货车实现不停车收费,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达到90%以上”等发展目标,受取消省界站的政策刺激,各省市加紧启动了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建设及ETC车道改造的工程,大力发展ETC用户,ETC设备市场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据交通部数据,截至7月18日,全国ETC用户总量达9151万,较去年底净增1495万,增幅达19.5%。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电子收费单片式车载单元(OBU)技术要求》,OBU由双片式向单片式过渡有了实质进展。

  在ETC前装方面,政策规定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政策层面的导向促使传统ETC供应商、车企、Tier1厂商、ETC运营商、三方支付平台,包括芯片供应商都已经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2019年下半年,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建设及ETC车道改造的工程将进入密集实施阶段,ETC用户的增长将达到8000万以上,OBU的发行将进入高峰期。年底高速公路取消省界站工程将基本完成并进入联调联试阶段。市场对ETC设备的需求为ETC设备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但生产供货的压力也带来巨大的考验。

  随着ETC前装标准正式出台,各ETC供应商将完成产品的研发、检测认证工作,商业模式也会落地。

  2、ETC+业务

  在ETC+方面,交通部5月发布的文件《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中提到要加快推进车载装置产品创新和汽车前装,鼓励车载装置产品形态及服务功能多样化发展,研发与行车记录仪、智能后视镜等车载电子产品结合的多功能一体化终端,满足不同用户应用和消费需求。国家政策层面的引导以及,ETC+智能硬件的需求相继出现,以及各电信运营商、保险、金融等行业基于增强用户市场营销而参与进来,为ETC+智能硬件市场开拓提供了有利条件。

  3、智慧停车业务

  2019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发布《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提出要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领域应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港口码头等大型交通场站停车场景ETC服务全覆盖;推广ETC在居民小区、旅游景区等停车场景的应用。新政的出台,ETC有望成为覆盖面最广、应用黏性最高的涉车车载设备,将为ETC停车产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ETC停车场将从交通运输系统的停车场——机场、高铁、客运场站、口岸,逐步延伸至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如公园、医院、学校、公共停车场等等,2019年下半年-2020年,停车行业将进入ETC停车时代。

  4、车路协同业务

  车路协同行业逐渐成熟,通信芯片/模组供应商作为C-V2X产业链的上游,已经开始部分量产。2019年上半年国家层面积极推动智能网联发展促使市场热度继续增温,介入车路协同的企业也相继增加。2019年4月,13家中国品牌车企联合发布将在2020年下半年到2021年上半年量产支持C-V2X的汽车。

  交通运输部发布《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对交通数字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与时间表。智慧高速公路,国家级示范公路,例如冬奥会示范道路,三亚环岛路,涠洲岛环路等具有特殊意义的路段,将建成国家政策示范的典型应用。

  5、国际业务

  东南亚各国经济持续发展,高速公路改造和建设项目需求增多, 各国发布或执行国家级智慧产业蓝图,高速公路智慧交通、智能停车和智慧城市等领域出现较多升级或新项目需求,上半年公司主要集中在布局多个战略性市场机会。

  随着东南亚各国的智慧产业蓝图,高速公路、停车和智慧城市领域的一些标志性项目下半年开始进入实质启动阶段,公司在该等领域的产品具备技术成熟和成本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将力争获取重要标志性项目参与机会。

  (二)2019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总结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1、业务

  (1)ETC业务

  上半年,公司积极参与推动实现取消省界收费站的相关工作,包括参与相关技术方案论证和单片式OBU、前装OBU的标准制定工作,开展产能建设以满足ETC设备的爆发式需求。在ETC前装方面,公司已开展与行业各方的合作,完成技术研发等相关准备工作。

  下半年,ETC门架、车道建设改造、ETC用户发展OBU的发行将进入密集实施阶段,ETC设备的需求量非常大,供需矛盾仍将持续,公司将积极做好产品生产供应,保障产品质量和供货及时,加强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增加设备发行、安装和服务人员,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服务。 ETC前装下半年公司与合作方的具体项目会落地,包括技术路线、商业模式等方面。

  (2)ETC+业务

  上半年,公司加强了与电信运营商、车联网、保险、金融等相关方的联系,维护及开拓新型的销售渠道。后续ETC+业务的投入将继续加大,研发差异化的产品以进一步满足市场的需求,在保持良好的产品性能及服务的同时提供综合的大数据平台及数据运营能力;市场方面将加强与电信运营商、车联网、保险、金融等相关方的合作,维持及继续开拓特色的销售渠道。

  (3)智慧停车业务

  上半年,智慧停车业务推出了一站式解决方案,包括ETC+车牌识别双模识别产品、车位引导产品、AI人脸识别产品等,形成人行车行一体化、路内路外一体化的设备提供和服务,开展与产业链上下游的友商深度合作,以渠道代理为切入,通过运营模式的创新来提升友商的粘性,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下半年,在智慧停车领域,公司作为ETC停车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除了提供ETC停车设备以外,还重点做好ETC停车支付以及无人值守服务的提供;充分发挥平台优势,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实现ETC运营商、银行、停车场和车主的有机结合,构建ETC停车生态圈。

  (4)车路协同业务

  上半年,公司积极参与V2X产业生态建设与产品研发,目前已形成涵盖路侧单元、车载终端的全线V2X产品体系。公司作为智能车路协同技术及装备行业研究中心的牵头人积极参与并引导行业标准制定,同时与产业上下游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V2X产品已在国家级示范区、城市开放道路完成部署,不断助力网联自动驾驶技术的成熟与进步。但由于车联网运营主体的盈利模式尚不清晰,车路协同领域大规模商业化仍在探索中。

  在下半年,在车端,公司将依据车企启动2020年车路协同量产SOR的计划,做好产品、质量、体系、工厂等四个方面达到车企要求的资质准备,保持与行业信息同步及车企的粘度,做好下半年及明年的V2X产品部署。在路端,运输部发布《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会带动相关项目产生,公司将积极参与以争取获得更多的项目机会。

  (5)国际业务

  上半年,基于东南亚各国经济发展的背景和东南亚业务开展的需要,启动泰国代表处的建设,开展高速公路和停车项目商机拓展,并进一步推动V2X、UWB和RFID等技术在香港和新加坡的推广和试点。

  下半年,完成泰国代表处的建立以实现对东南亚各国的一线业务支撑,聚焦数个重要项目进行市场攻关,达成重要项目落地;同时积极拓展香港和新加坡市场机遇,力争获取发达地区规模性项目机会。

  2、研发

  上半年研发工作重点主要围绕为完成交通部取消省界收费站专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对多款产品进行更新、改良工作,包括单片式OBU改良、新型双片式OBU开发、自由流分段收费RSU的PCI控制器研发和测试认证、新款射频收发模块的测试验证、手持式发行器新款平台的切换开发工作,以及工厂大批量生产的自动化测试程序改进工作,另外通过人工智能视频识别与激光雷达技术的结合,形成了企业自主的门架车辆匹配稽查方案。

  随着今年OBU标签的大批量上车,ETC在城市内的扩展应用的探索迫在眉睫,2019年下半年的工作围绕这个主题展开,公司在路内、路外停车、加油、洗车、保养等涉及车辆高频支付的场景已有相关的ETC产品和技术积累,未来将借助近两年在人工智能方面的技术积累和多年在ETC产品方面的沉淀,努力打造能够通过ETC技术赋能传统应用场景的技术和产品。

  3、投资

  上半年,公司积极寻找合适标的和项目进行合作,整合连接资源和能力,以资本手段助力公司战略,以达到战略协同、优化产业布局及提升公司业务规模与市场竞争力的目的。

  下半年,公司将完成对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混改增资扩股项目,后续将借助信联支付在ETC 发行及第三方支付领域的优势,巩固公司在 ETC 设备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积极推动与信联支付多领域协同深度合作,实现客户资源及渠道共享,进一步拓展 ETC 的应用场景及公司的业务领域,充分把握撤销省界收费站带来的ETC市场机遇,助力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此外,公司仍将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以资本连接汇聚和布局合适的产业要素,培育壮大公司发展的新动能。

  4、人才

  上半年,公司针对新业务、新领域,引进解决方案、系统集成、技术等方面的人才,新鲜血液的注入,为公司后续长远发展提供动力。科学运用激励策略,使全体员工保持高涨的工作热情,激活组织、提高人效。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全力引进相关领域人才,满足公司全业务的发展需求。结合企业战略,搭建职位能力体系,定义金溢特色人才,引导员工的知识技能全面升级,为经营目标的达成提供人才保障。构建学习型组织,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5、供应链

  为助力达成“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目标,供应链体系主要完成了产能扩张的准备工作,公司自上而下依据战略目标规划备料,联动研发渠道、供应链全链条紧密配合,确保物料渠道稳定,建设强大的物料供应能力。经过多方面考察和验证,优选导入保质、高效的多家实力雄厚的外协工厂。

  下半年,公司将持续推动物料、人员、工艺、设备、质量等全方位保障,保持市场领导地位,为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的工作作出最大的贡献。

  6、企业管理和信息化

  上半年,公司以业务为牵引,启动了组织架构设计和管理流程优化,基本实现了公司的战略、计划、预算和考核彼此衔接、形成管理闭环。持续优化薪酬分配及激励体系,构建了短期与长期激励并举,更有效灵活的激励机制,充分激活组织,赋能团队。持续优化协同办公系统、产品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等,并通过后台硬件、网络及数据库优化升级,较好地提高公司信息化系统的安全和稳定性,有效提升公司内部管理和服务能力。

  下半年,面对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机遇,公司将启动新形势下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继续聚焦以客户为中心,打造流程型组织,重点梳理各关键节点流程程序,解决现有流程痛点,逐步实现端到端的流程打通,提高对客户的响应速度。建立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对关键岗位进行梳理和设计,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管理和人才培养发展机制。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至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公司董事罗瑞发、杨成、王明宽、郑映虹、黄然婷、于海洋,独立董事关志超、向吉英、许岳明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7,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60 元(含税)的现金红利,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7月10日实施完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授予登记,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1.70元/股调整为21.64 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四川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便于开展四川及周边省市的市场拓展、科研合作和客户服务,决定设立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分公司成立后,注销成都分公司。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5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8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6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2、2019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2日,公司通过内部系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9 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6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068,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公告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确定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10 日。目前,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

  P=21.7 -0.06=21.64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4号》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7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19年深圳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改革创新发展沟通互信共赢”——深圳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9年9月3日14:00至18:00。

  届时公司的董事会秘书郑映虹女士、财务总监聂磊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冯卓琛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8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后签署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近日,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就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事宜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前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9]号文)的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8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64,353.6万元,减除发行费用8,905.12万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44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5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2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金溢”)与持续督导机构国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变更前原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签署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23日和2017年6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2017-020和2017-022)。

  截至2019年8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及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宝安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9060155200001802),专门用于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在中国银行深圳深南支行下级单位中国银行深圳科苑路支行重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75772498993),将原“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在浦发银行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中国银行深圳科苑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上,并注销浦发银行宝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银行深圳深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公司其他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甲方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丙方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需将存入金额、存放期间等基本情况及时通知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甲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提供存单或理财产品的电子扫描件。甲方承诺上述存单或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账户募集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质押。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金蕾、王鸿远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银行开户凭证;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变更日期

  上述三项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则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中的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6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无需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同时衔接规定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根据新准则规定公司无需对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进行调整。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等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准则的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根据新准则规定公司无需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0元,共计募集资金64,353.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249.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103.8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55.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4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2,694.8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86.98万元;2019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3.34万元,2019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5.6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3,118.1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82.66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41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82.66万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其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已于2018年3月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19年6月30日,佛山金溢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余额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 万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引进行业内各专业领域高端人才,保持技术不断创新和领先而投资的。

  本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获取招标信息、维护客户关系、提供更好的营销服务而投资的。

  本公司“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报告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获取招标信息、维护客户关系、提供更好的营销服务而投资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7年5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45.4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435)。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司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注2]: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司项目尚未达产,因此未达到预期效益。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9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至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公司董事罗瑞发、杨成、王明宽、郑映虹、黄然婷、于海洋,独立董事关志超、向吉英、许岳明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二)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82)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83)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0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82)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83)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2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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