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以来,中国经济稳中求进、稳中有忧,经济下行的压力有所上升,尤其是在中美经贸摩擦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严峻,与自身发展所面临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相叠加,使得稳增长、防风险的难度加大。依托宏观经济态势及政策指引,公司积极加速战略转型,着力打造文化旅游项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推动实现战略转型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13%。

  (二)聚焦文化旅游主业,战略转型稳步落地

  2019年上半年,文化与旅游部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推进旅游演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旅游演艺作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要载体的作用,对旅游演艺这一业态的科学发展做出了全面系统的引导和规划。《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旅游演艺市场繁荣有序,发展布局更为优化,涌现一批有示范价值的旅游演艺品牌,形成一批运营规范、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经营主体。旅游演艺产业链更加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在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对相关产业行业的综合带动作用持续发挥。

  进入2019年,公司各文化旅游项目持续落地,文旅运营不断升级:

  1、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古镇

  全国旅游优选项目、湖南省重点工程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古镇深度挖掘“铜官窑”、“黑石号”历史文化,精心制作“黑石号”出航和交易实景演出节目,再现大唐盛世铜官窑陶瓷走向海外的恢弘场景,以全方位立体演绎“一带一路”故事、阐叙“工匠精神”为目标,携手国内外顶级专业团队推出大型原创演艺秀《铜官窑·传奇》、5D电影《魔法釉·传奇》、“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精品展”,三大精品文化节目于2019年6月28日正式面市,丰富了古镇的产品结构。铜官窑古镇依托丰富的建设内容、优质的互动体验和深厚的文化内涵,承办了2019长沙媒体艺术节暨第三届“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策划并执行了铜官窑古镇国际灯展、湘潭大学成人研学活动等多场主题活动,全面扩大了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四川新华联阆中古城

  阆中古城作为国家5A级景区,自公司于2019年初接管以来,客流量和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古城强化营销宣传活动,在传统节日期间先后开展了“迎春灯会”、“民俗大联展”、“游古城,赏樱花”、 “小小少年阆”亲子闯关寻宝等各类丰富的活动,并深度开发文创产品,拓展营收渠道。

  3、芜湖新华联鸠兹古镇

  鸠兹古镇于2019年1月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单位,并将于今年第三季度正式整体开园。古镇精心规划了多种业态,悉心打造多个特色徽派文化景点,通过不断完善旅游景区设施、挖掘古镇文化内涵、提升休闲娱乐功能,正全力打造成为“立足皖东南、辐射长三角、影响全中国”的国内优质旅游目的地。此外,作为鸠兹古镇最有力的娱乐补充,芜湖新华联大白鲸海洋公园也将成为吸引亲子家庭、青少年的一张主力王牌。

  4、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

  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位于青海省黄金旅游线路,项目通过“乐园集群+酒店+商业+文化”的全新模式,打造中国首个丝路文化大型室外游乐度假集群,通过丰富的业态和创新的模式,吸引省内外各类消费群体前来旅游、休闲、度假;海洋世界作为世界海拔最高的海洋馆,开创了青藏高原饲养海洋生物的先河,其中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展示区集科普+展览于一体,也是全国首创;民族风情街内涵盖了56个民族的特色,颇具看点;青海之眼横跨湟水,为青海目前最高的摩天轮。报告期内,童梦乐园加紧项目建设的收尾工作,加快游乐设备的安装、调试与质检验收工作,并于2019年8月18日顺利开业运营。

  同时,在文化旅游项目的运营方面,公司对各文旅项目的景区、酒店、商业等全部业态实行大景区管控模式;制定和优化了景区服务标准、运营分析管理、票务管理、安全管理等一系列运营管理体系;学习先进景区运营经验,进行多方位景区运营培训;重大节假日全盘统筹与策划组织,加强景区日常运营监管。多种措施并举,大力提升文旅项目的运营品质。

  (三)紧跟宏观调控政策,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2019年上半年,商品住宅成交规模与去年同期相比大体持平,城市市场格局却发生明显变化。随着“因城施政、分类调控”的逐步贯彻实施,城市市场分化愈加显著:一线城市复苏回升,二线城市整体趋稳,三四线城市则小幅下行。目前成交表现良好的主要聚集在一线、强二线和长、珠三角经济实力较强的三四线城市。

  2019年上半年,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大环境影响,公司拿地较为谨慎,报告期内未新增土地储备。公司稳步推进文化旅游项目及重点房地产项目,加速铺开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工程进度和质量,项目进度和品质均得到了有效提升,上半年实现开复工面积298.5万平方米,竣工交付80.4万平方米。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面积22.8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9.50亿元,结算面积15.74万平方米,结算金额19.75亿元。2019年,在中央坚持“房住不炒”的房地产调控基调下,房地产市场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发展态势。百强房企总体销售规模保持增长,增速较2018年同期显著放缓。公司通过大兵团作战等营销模式,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基本实现年初既定目标。2019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深耕长三角、大湾区、三亚、天津等区域,加快新产品入市,确保持续供货,为全年业绩打下基础。

  (四)继续强化人才战略,团队建设卓具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人才战略,致力构建高效专业团队。人才引进方面,公司招聘工作继续向文旅项目倾斜,以满足文旅及酒店行业快速扩张带来的大量人才需求;人才培养方面,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培训与发展结合、总分联动等方式,针对不同业态开展了系统培训,提升了人才专业度及团队凝聚力。

  (五)精心耕耘产品口碑,品牌塑造再上台阶

  在加速企业战略转型落地的同时,公司通过完善文旅项目的经营和媒体宣传,进一步强化了文旅品牌塑造。报告期内,公司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颁发的“文旅地产优秀运营企业”称号,铜官窑古镇和鸠兹古镇获评中国优秀文旅代表项目,阆中古城入选首批天府旅游名县,铜官窑矿物宝石博物馆获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公司继续加强品牌宣传力度,与媒体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积极通过各媒体平台宣传公司各文旅项目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取得了较好的传播效果,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口碑。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9-06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苏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6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6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对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傅军先生、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9-06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秀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6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62)。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9-06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或“本公司”)董事会将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采用网下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8,719,77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03元,共计募集资金2,099,999,990.13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899,999.8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60,099,990.31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2015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98,719.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57,501,270.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7-25号)。

  2、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36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采用网上面向拥有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拥有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总额为1,3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9,5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80,5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2015年4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7-34号)。

  3、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0 号)核准,由公司主承销商西南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15,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985,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62 号)。

  4、2017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5日、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并于2017年1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西南证券“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23号)。2017年7月4日,此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共募集资金净额557,100,000.00元,存放于西南证券的托管账户(账号:3100021819200055529)。该项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27 号)。2017年7月5日,西南证券已将557,100,000.00元汇入公司账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05060120480000522)。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64,425,787.97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90,391.49元;2019年1-6月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4,319.90元,2019年1-6月份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9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65,090,107.87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90,326.56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89.2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80,500,0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1,046.78元,补充流动资金401,046.67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1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公司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85,831,070.77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31,070.81元。

  该债券已于2019年5月30日完成本息兑付并摘牌。

  4、2017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57,100,0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57,100,000.00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根据《管理细则》,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公司于2015年3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签订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于2015年4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签订了关于2015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西南证券于2016年6月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签订了关于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3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变更宁夏银川火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撤销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分别变更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支行和06000140900016321。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7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资金账户不是专款专户。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报告期内注销。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5月30日完成本息兑付并摘牌,银行账户不再属于募集资金专户,且已于本报告披露前注销。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附件3。

  2、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7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湖南醴陵市马放塘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规划调整,导致该项目无法在2017年12月31日完工,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的2017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告编号:2017-114)。

  [注2]: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醴陵市马放塘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规划调整,导致该项目无法在2017年12月31日完工,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的2017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告编号:2017-114),因预计效益按照整体项目完工后计算,项目尚处于投入期,故不适用该情况。

  宁夏银川火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工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但由于项目尚未销售和结算完毕,预计效益尚无法计算,因此不适用该情况。

  附件2

  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多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0.10万元,系增加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附件3

  2017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9-063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