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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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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需求,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市场开拓为龙头,以内部管控为抓手,助力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3,848,559.8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91%;利润总额64,414,517.5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21,552.5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60%。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创新研究院,聚焦行业尖端技术,全面梳理智慧高速、港口航运、智慧城市、国防军工等行业解决方案,打造集团内部共享技术平台,依托公司产品运营总体策略,重构标准化交通及安防各业务线产品体系,加快形成“技术-产品-应用”的转化链条,夯实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与主营业务深度融合,全面优化组织架构,通过在全国各地设立区域分公司,完善覆盖全国的市场营销网络,聚焦人才、技术、资本、产业等资源,加速全国化战略布局,构建交通产业链的开放生态系统。

  高速公路信息化领域,紧抓省界收费站取消和ETC全面普及等高速公路管理模式变革契机,加速物联网技术在路网运营管理场景的研发和落地,依托传感器和边缘计算单元,开发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路网级云监控平台、融入视频分析的新一代收费稽查系统、以大数据为支撑的交通信用系统,通过高速网络传输监控数据及预警指令,实现路网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高效化;依托全景感知、智能分析、综合管控、路网协同的智慧高速产品和服务,加速全国化战略向纵深发展,先后在吉林、湖北、天津、重庆、江西、陕西中标新项目,其中,湖北省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鹤峰(容美)至宣恩(当阳坪)段机电工程项目金额突破亿元大关,为公司后续获取大型公路信息化项目提供有力业绩支撑。

  港口航运信息化领域,基于机器学习优化算法和AI图像处理技术,对集装箱智能码头操作系统、智能泊位计划、港口安全管理系统、岸桥智能理货系统等智慧港口解决方案进行全面升级,丰富云管理、云运营、云运维的场景化应用,助力港航管理实现智能化、自动化、平台化;持续提升产品通用性能,加大产品推广力度,通过弱耦合机制实现平台无缝对接和产品线互补,减少后期运维成本,以定制化服务,稳步发展SaaS客户规模;积极搜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航信息化建设需求,完善与中交建、中港湾、中远海等大型港口企业的合作机制,稳步推进巴基斯坦瓜达尔港、阿布扎比哈里发港等信息化项目,并成功在几内亚中标新项目。

  军工电子信息领域,通过与电子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微波探测领域的前瞻性高精尖技术研究,加快由微波组件、器件生产商向雷达整机及系统供应商转型,以安全、稳定、可靠的配套产品和系统保障机载、舰载、弹载等军用领域生产任务的有效完成;积极拓展微波相关技术在民用领域的多元化应用场景,公司自主研发基于5G技术的智能传感器、海洋通信大功率声呐功放已具备批量生产基础;明星产品FOD机场跑道异物监测雷达从科研阶段正式进入项目推广阶段,成功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落地应用;安防雷达助力各地边境安防雷达网的数据、信息采集,并在边境、河流、油田等区域的安全管控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基于雷达探测技术的船舶综合智能航海系统、岸基对海监观监测系统已成为提供“近岸、近海”海洋监测数据的核心系统;公司加快微位移雷达生产线项目的设备采购和研发进度,系统依托微波探测、全面感知、大数据分析、智能互联等技术,将用于铁路、桥梁、大坝、机场等重要建筑的监测预警,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城市智能交通领域,面向城市交通管理的统一化、平台化、智能化需求,持续完善融合交通视频监控系统、交通信息诱导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电子警察系统等为一体的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交通大数据计算平台,实现全面的交通信息采集、交通态势评估和监测、交通应急处理与综合指挥调度;依托技术优势和品牌效应,立足省内市场,提升项目精细管控和市场开拓水平,加速形成网络化的市场格局和辐射效应。

  智能安防领域,积极融入平安城市、雪亮工程、智慧监狱建设热潮,持续改进和完善相关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和系统方案,通过多维度信息感知、视频结构化建设、全天候智能化运维,夯实安防大数据应用基础,构建智能化安全防范网络;以配套系统项目的落地实施为依托,打造智能安防行业新标杆,2019年公司智慧监狱项目捷报频传,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挖掘行业大数据价值,在“互联网+”领域持续探索,广拓增值渠道,开创新型盈利模式。

  公司基于ETC全面普及带来的客户流量和可采集交通数据的迅猛增长,以ETC线上服务为基础,聚焦交通参与者的多元化需求和业务场景,通过对车主用车和消费习惯的大数据分析,积极开展车后市场增值服务,深度布局大出行服务领域;深化在商业智能领域的大数据应用,通过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安全等技术开发数据价值、辅助决策优化,加速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互通,构建港航物流供应链发展生态圈。

  公司凝练路测融合感知技术、高性能计算、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分析等核心技术能力,已成为兼具出行服务、联网收费、路网运营、指挥调度、视频监控等多个服务领域和应用场景的产业互联网场景运营商,在大交通数字化和智能化时代浪潮下,公司将不断升级人车路全息交通数据的车联网感知采集支撑系统,融合打造人、车、路、环境为一体的大交通路网生产运营服务平台,助力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调整财务报表格式、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公司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5号)的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2.6058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01元。截至2014年9月17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2.6058万股,募集人民币377,629,014.5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63,629,014.58元,已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为7350310182600083422的人民币账户;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79,02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949,988.5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3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383.4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64.72万元(其中:利息492.3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5,666.16万元(其中:利息327.0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667.48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1.32万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9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决议,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增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57号)的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1.3157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7.60元。截至2018年11月14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1.3157万股,募集人民币182,499,993.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824,999.9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0,674,993.27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账号为9550880209982400344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284,013.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390,980.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61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40.2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2,298.8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2,402.63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103.75万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经公司2017年9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4年9月24日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10月1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并于2015年9月1日,公司及安徽行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并于2015年9月15日,公司及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青年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0月16日,公司及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青年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于2016年12月1日,公司及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青年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9年6月1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于上述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并约定存单到期、续存均须从专户中经过,存单不得质押。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以上的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尚未投入“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666.16万元用途变更为用于“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同时将“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52140188000040894)、“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7350310182600084582)、“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账号499050100100204631)余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8112301013000508855)余额为5,667.48万元(含银行利息收益)。

  2、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烟台青年路支行(账号376899991010003003894)、“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账号376001048018800000874)、“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账号551902112210618)余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12月13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8日与赛英科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开设专户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华泰联合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独立财务顾问。

  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除附表中列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的变更情况以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2,039,048.8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合计12,039,048.83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大华核字[2014]005008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发表了同意使用的核查意见。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英科技”)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合计14,883,740.91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大华核字[2019]001434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发表了同意使用的核查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将当前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5年12月18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将当前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3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将当前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5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安排施工,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建设效率,“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建成且已达可使用状态,故对上述三个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767.4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97.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964.72万元已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完成募投项目,其存放于募投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响应国家“进一步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政策,以及高速路网从省级上升到国家级路网的管理方向,鉴于原募投项目中“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照投入运行计算达到预计收益,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尚未投入“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666.16万元用途变更为用于“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表1: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附表2: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文件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文件”),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文件”)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执行。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会[2019]8号文件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会[2019]9号文件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件、财会[2019]8号文件、财会[2019]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3、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高信息”)因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壹年。该笔综合授信由公司和汉高信息的另一名股东安徽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提供担保:

  公司对其中的1,02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51%)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中的98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49%)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担保议案,同意为汉高信息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51%的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该担保行为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本次对外担保行为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C7栋

  法定代表人:罗杰

  成立时间:2006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5,050万元

  经营范围:机电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及安全防护工程的设计、监理、集成及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转让及服务;计算机及配件、软件、电子产品、普通机械销售;交通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情况

  ■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备注: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汉高信息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中的1,02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51%)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汉高信息提供担保的银行综合授信将用于提供汉高信息生产经营中需要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汉高信息现有的生产能力,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1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201,535.35万元的2.53%。

  六、备查文件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赵梦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发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9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9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9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9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授信期限为壹年,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天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9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9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9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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