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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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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随着公司战略转型的不断升级,公司业务模式、组织结构、人才团队均需随着公司战略目标进行优化调整,以达到提高内部运营效率,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目的。“技术同源、业务协同”的优势,使得公司在面对多场景应用需求时,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符合其场景需求的解决方案,推动公司业绩快速增长。在战略转型的过程中,公司通过利润中心制,以事业部为中心,匹配相应平台部门,构建强经营单位,实现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为导向的经营服务理念,鼓励利润分享、风险共担,“力出一孔”。同时,配合精细化管理手段,有效提升经营效率,产品开发立项、成本控制、财务管理等多方面能力得到加强。公司战略转型成果逐步显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6,127,755.16元,同比增长17.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322,584.96元,同比增长22.4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之4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9-048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成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公司全部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2019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的公告》。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召开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9-049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9-050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因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团队在此前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对公司业务流程等比较了解,为了保障2019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提议:

  1)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2)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9-051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2)利润表: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研发费用”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究费用”明细科目发生额,以及“管理费用”科目下的“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9-054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5日—2019年9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15:00至2019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三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

  1、审议《关于2019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9月13日(星期五)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6

  传真:0592-5162166

  四、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35”,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9月15日15:00至2019年9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3990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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