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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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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公司负责人蒋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前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前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国际贸易摩擦的种种影响波及国内,公司业务所涉及的行业和市场也受到影响。为此,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以保持稳定为目标,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孜孜不倦坚守主业,继续在空分设备和气体产业深耕厚植。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技术创新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抓住市场机遇不断开拓市场,努力提升空分设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扩大气体产业的规模,拓展产品新的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设备业务和气体业务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2019年上半年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40.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0.82%,其中:气体业务和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2.47亿元和16.56亿元,气体业务和制造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23%和15.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117.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48亿元。

  报告期内,气体业务保持较快的增长,尽管零售气体的市场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使气体业务的毛利率有所下滑。但公司一方面做好管道气的稳定供应,另一方面,增加液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使得气体销售总量有所增加,气体业务依然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设备制造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明显增加,尽管毛利率下降了1.18%,但毛利仍有增长。

  报告期内,气体投资项目的竞争依旧激烈,但公司以自身的优势获得了多个气体投资项目,其中包括:新增投资收购广西盛隆2套40,000m3/h在建工程项目、配套山钢莱芜钢铁40,000m3/h空分项目及青岛芯恩供气项目等项目,青岛芯恩供气项目是公司首个为电子行业提供公司服务的项目,与公司原有的供气项目相比,该项目在供应气体的种类和气体纯度方面有更高的要求,标志着公司的工业气体业务逐步向高端化、多样化的方向迈进,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在工业气体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此外,公司各在建气体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山西杭氧二期65,000m3/h空分项目、河南杭氧三期30,000m3/h空分项目、萍钢杭氧二期20,000m3/h空分项目以及江西杭氧2套80,000m3 /h空分等项目的工程建设、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目能如期投产。报告期内,公司对气体业务的管理体系进行了梳理,分设了气体投资中心和气体管理中心,以适应加快开拓气体市场和加强气体板块管控的要求,对区域中心建设和零售气体销售管理方面做了进一步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抓住煤化工、炼化一体化及钢铁等行业的市场需求,积极拼抢市场,在空分设备市场展现了强大的竞争能力,继顺利实施浙石化一期4套83,000m3/h空分设备项目后,公司又成功获得该用户二期4套100,000m3/h空分设备项目订单、中煤图克75,000m3/h空分设备、河南心连心80,000m3/h空分设备等多个项目的订单;石化设备方面,公司利用自身在低温领域的技术优势,继续在乙烯冷箱、轻烃回收装置、CO/H2分离装置、天然气提纯装置等设备和工艺包市场深耕,拼抢国内市场的同时,部分产品已成功打入国际市场,进一步丰富了石化产品体系,拓宽了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报告期内,母公司新签订空分设备及石化设备订单29.31亿元,为公司后续的经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设备制造方面,公司积极组织协调生产工作,提升管理能力,持续深入推进“精品工程”,稳步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项目化管理,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将各项目的执行计划进一步细化,分析公司内部的生产资源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现有产能,并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同时加强对产品生产过程的管控,确保在高质量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实现成本最优、效率最高。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针对不断壮大的电子行业对高纯气体的特殊要求,公司加大了高纯度气体的空分设备研发力度,公司EPC总包的韩国大成(广州)项目研发的30,000m3/h纯氮项目是首个专门为电子行业研发的空分设备,该项目于5月顺利通过性能考核,其气体产品纯度和能耗均优于合同指标。该项目还首次实现了空分装置“一键启动”,使原本复杂的空分设备启动变得便捷高效。与此同时,公司结合市场和用户需求,进一步完善产品的设计体系,推动无人值守等智能型空分的研发,并本着控制成本的原则,进行标准型空分的研发,使得公司的产品既能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又能保证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加快推进稀有气体、同位素等领域的研发,积极关注新能源领域,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储备和研究。

  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对自身以及对子公司的管控和考核体系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查漏补缺,利用制度和电子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效率。公司旨在建设一支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建立了校企合作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有针对性地培养适合公司发展地技能人才。在稳固设备技术研发团队的同时,加强气体产业的人才队伍储备和选拔力度,完善人才储备和选拔机制,使优秀的人能够到合适的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岗位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薪酬和激励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沿着既定的战略方向不断发展壮大,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将一如既往练好内功,专注于产品服务质量和技术进步,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1)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3)投资状况分析

  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4)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①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②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

  ③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

  ④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全年业务情况的预测,同意在公司年初审议批准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础上,增加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这两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额度分别为 83,679,000 元和 2,200,000 元,总计为 85,879,000 元。其他类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年初预计的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增加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赛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全年业务情况的预测,同意在公司年初审议批准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础上,增加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这两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额度分别为83,679,000元和2,200,000元,总计为85,879,000元。其他类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年初预计的额度为准。

  本次增加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增加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将资产负债表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增加利润表“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现金流量表中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3、会计准则修订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相关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自2019年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公司对涉及的财务报表格式、项目列示和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并同步调整了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3、会计准则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列报项目列示和会计科目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会计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准则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为方便公司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活动相关安排:

  1、活动时间:2019年9月6日下午13:30-16:00

  2、活动地点: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206会议室

  3、接待方式:现场接待

  4、 预约方式: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19年9月3日—9月4日(8:30-16:30)与公司证券部联系登记,以便公司做好活动安排。

  (1)联系人:高春凤、严萱超

  (2)电话:0571-85869388

  (3)传真:0571-85869076

  (4)邮箱:investor@ hangyang.com

  5、 公司出席人员: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参会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二、其他事项

  (1)请来访个人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调研《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投资者可提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证券部提出想要了解的问题,以方便在接待日公司能更有针对性、更准确地对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19年全年采购和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总额度不超过419,571,000元人民币。

  2019年上半年,设备制造市场和工业气体市场整体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公司预计2019年全年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两项关联交易总额将超过年初批准额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拟增加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金额分别为83,679,000元和2,200,000元,总计为85,879,000元。其他类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年初预计的额度为准。

  本次事项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307,856,043.37元,本次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增加额为85,879,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6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均与供货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根据最新的预计情况,现拟在年初批准额度基础上,增加采购商品关联交易额度83,679,00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销售商品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均与采购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根据目前预计,现拟在年初预计金额基础上,增加销售商品关联交易额度2,200,00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增加预计金额的主要原因

  由于2019年上半年设备制造业务和工业气体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商品的金额相应增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增加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四、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方系本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形成的参股公司,具体如下:

  ■

  前述联营企业、参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基本属非标产品,缺乏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因此按照成本加成定价;销售给关联方的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及保证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实现公司持续发展。

  2、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

  1、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拟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经营,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同意增加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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