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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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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无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于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因此,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轶磊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51号文核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824,17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5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99,999,996.25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1,999,999.9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87,999,996.33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账号为95140155000000733的人民币账户内787,999,996.33元;减除前期预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元及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406,075.58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593,920.7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4年10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6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773,328,177.27元,本年度使用金额0.00元,截止2019年6月末剩余金额为23,098,787.02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3年。2015年9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53号文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3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债券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托管费人民币9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100,000.00元,已于2016年9月6日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账号376669289910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470,000.00元(其中:信用评级费150,000.00元、律师费300,000.00元、验资费2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30,000.0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6年9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73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16年利用发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8,000,000.00元,本年度未使用发债募集资金,2019年6月末,公司按偿债资金划入计划转入专户5,400,000.00元。截止2019年6月末剩余金额为6,509,801.71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的规定,公司分别在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子公司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鼎宇”)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子公司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新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子公司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募投项目已完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本期销户。这五个专户内的资金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舟山鼎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广宇新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无定期存款。

  (二)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的规定,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这个专户内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无定期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未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未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未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尚在建设期,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未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用途系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不适用于经济效益计算。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未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编制单位: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68号公告)全文详见2019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69号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70号公告)全文详见2019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13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洁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068号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069号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2019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70号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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