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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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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513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279.50万股。本次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3.9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3.9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8,508,75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646,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8元/股。

  根据《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3,055.50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1,216,000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292,75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862,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364168%。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19年8月3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19年8月3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19年8月30日(T+2日)16:00前到账。

  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8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限售账户。网下限售账户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单个投资者管理多个配售产品的,将分别为不同配售对象进行配号。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上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8月29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丁香厅主持了安博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9,725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安博通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9年8月28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28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29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523,43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配售情况如下表:

  ■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余股463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的配售原则配售给公募基金“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报时间为2019-08-28 09:30:04)。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19年9月2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抽签,并将于2019年9月3日(T+4日)在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限售账户摇号中签结果。

  四、战略配售结果

  (一)战略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无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二)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6.88元/股,发行规模为1,279.50万股,本次发行规模不足人民币10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5%,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3.9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

  (三)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已按承诺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经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的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有效。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8815299;021-68815319

  

  发行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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