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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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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转让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9-224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转让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经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将维生素E生产业务线相关资产作为实物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曼特”),并以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33%股权作为出资注入益曼特,在完成上述出资事项实缴后将益曼特75%股权以现金出售方式转让给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China Enterprise B.V.,(以下简称“DSM”)。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取得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益曼特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5月25日、6月15日、8月16日、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与DSM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DSM出售全资子公司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3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财务顾问报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与DSM签订〈股权购买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10)、《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16)等公告。

  二、最新进展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购买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于2019年8月27日收到受让方DSM支付的上述股权转让款79,950万元,占全部股权转让款的75%。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目前,能特科技已完成益曼特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在标的资产即益曼特75%股权交割后,益曼特维生素E业务相关设施、资产及营运将升级至DSM规定的标准,因此,自2019年9月份开始,益曼特将进行停产升级,停产期限将视需要持续至该等升级完成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银行收款单据。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19-225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新增临时提案1项,即第2项《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变更为“湖北省荆州市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8日(星期三)14:5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15:00至2019年8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5人,代表股份853,286,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33,836,290股)的比例为32.3971%,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802,280,8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4605%;(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51,005,6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366%;(3)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52,507,6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936%。此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53,286,48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2,507,62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53,286,48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浩律师、蒋慧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的资格及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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