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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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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中美贸易战趋于缓和,进入新平衡时期,但国内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债务风险不容小觑,经济结构转型仍处在阵痛期,承压明显。

  化工新材料领域,公司原材料价格同比有所回调,有助于产品毛利率的提升。利用现有研发、技术、规模、品牌及市场等多方面优势,加强客户结构化调整,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效益的稳步增长。

  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公司充分利用自有新工艺新技术,在航空航天业务工装、高铁车头、轨道复合板材、地铁逃生门、高铁配电柜、飞机零配件及北斗卫星应用终端等方面为客户提供较好的产品体验和服务。报告期内,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业务开展顺利,营收规模稳步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183.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12.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57%;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59,564.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9,064.58万元,较上年末下降1.8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仅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通知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9-03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9-03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德清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修订通知》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项目。

  3、 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 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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