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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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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18                                公司简称:ST康美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结合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加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根据行业、市场的变化趋势,审慎评估新增投资项目,围绕“发展实业、聚焦主业、瘦身健体、固本强基”的发展思想,将各项资源集中助力公司核心业务中药饮片的发展,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全面提升公司在中药饮片全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13,267.2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35%,实现利润总额14,838.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4.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50.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5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聚焦主业,固本强基

  2019年上半年,公司通过加速智慧药房业务在重点城市的布局和市场拓展,进一步提升中药饮片的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智慧药房新增江门、织金、泸州等城市的落地实施;公司通过上游中药材种植业务的投入,拓宽种植区域和品种,从源头保证药品品质,报告期内,公司已开展130余种中药材的种植工作;公司通过优化业务结构,开展业务评估并处置非核心业务,聚焦中医药产业,报告期内,公司出售广发基金股权等非主营业务资产;公司通过开展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的深入自查,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内生推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组织架构变革,制定业务单元战略和职能战略,全面开展业务流程的梳理优化工作。

  公司将进一步以中药饮片为核心,以智慧药房为抓手,实现由传统型中医药制造企业向精准服务型中医药大健康企业转型升级。未来三年内,公司的智慧药房业务将加速全国结构性覆盖,并结合“智慧+”大健康平台、医院销售、OTC、零售、连锁药店、电子商务等实现立体型、服务型的多渠道营销网络,大力发展并树立C端市场品牌。

  智慧药房O2O平台

  公司通过对“智慧药房”的实践,搭建了典型的O2O移动医疗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现代物流技术、传统中药制剂配制技术、中医人工智能、工业智造4.0改造传统就医用药流程,秉承“从自然天造,到用心制造”的理念,一方面线上通过直接连接医院HIS系统实现患者处方的实时流转和采集,另一方面线下通过“康美城市中央药房”为患者提供中药饮片和中西成药审方、调剂、中药煎煮、膏方等传统制剂个性化加工、送药上门、药事咨询等,打造智慧中药制剂配制中心,切入患者就医用药的全流程,不仅为患者带来便捷,更确保了疗效,提高用药安全性,从而构筑以患者为中心,以疗效为保障的“移动医疗+城市中央药房”智慧医疗商业模式。

  目前,公司已签约包括广东省中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昆明市中医院、重庆市中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等大型综合医院在内的数百家医疗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对接基层社康医疗机构,为社区人群提供优质中药药事服务,助力基层中医药服务建设,整体反响良好。与此同时,智慧药房还积极拓展线上医疗机构,与国内数十家活跃线上医疗平台合作,实现移动医疗闭环。另外,智慧药房不断优化用户体验,开发智能审方平台,上线康美药品溯源体系打通药品全流程溯源的最终环节,实现药品全产业链可追溯,并已试行中药调剂自动化,研究规划煎药自动化,进一步提升自动化运营水平。

  未来公司将加大“智慧药房”的资金投入,全面快速推进“智慧药房”在广州、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普宁、昆明、重庆、贵阳、江门、织金的落地实施,同时积极启动泰州、南充、厦门、梅河口、临沂、泸州、潍坊等更多城市中央药房的搭建,逐步形成城市群中央药房,保持先发优势,快速形成公司在移动医疗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以“智慧药房”为最核心的数据入口,通过医疗机构、连锁药店、社区等(B端)进一步向消费者(C端)延伸,树立公司在C端的品牌形象,同时,全面积累医疗机构、社区、医生、消费者、药材、疾病信息,为大数据开发提供充足的数据源,支撑公司研发中心、商业保险等更好的运作。

  2017年12月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0号),该《意见》提出,探索和推广“智慧药房”建设,提供包括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中药煎煮、膏方制作、药品配送、用药咨询等药事服务。公司首创并运营三年多的“智慧药房”模式,得到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相关标准写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将在全国推广应用。

  2017年12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智慧中药房》(编号:SZDB/Z 283-2017),该文件由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康美药业牵头起草,以标准化理论与方法规范智慧中药房的工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授权专利12件,软件著作权3件,另有10多件专利申请已被受理。

  2018年1月2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康美智慧药房“‘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智慧药房)标准化研究基地”。

  2018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明确提出推广“智慧中药房”,提高中药饮片、成方制剂等药事服务水平。

  2018年6月14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东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府办〔2018〕22号,明确指出“推广智慧药房,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信息共享,改造传统药品保障流程,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

  2018年7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要求在全行业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并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推进“智慧药房”建设,实现处方系统与药房配方系统无缝对接。

  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8〕45号,《意见》指出探索推进医院“智慧药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无缝对接,缩短患者取药等候时间。

  科研开发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广东省科技厅项目“组建研究开发院试点”通过验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课题2项,分别是 “4.3.3-10种传统特色炮制方法的传承、工艺技术创新与工业转化研究”和 “4.1.1-名贵南药沉香大品种开发关键技术突破与产业化应用”的子课题任务,已分别启动执行。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2项,均组织阶段性进展会议,进一步推进研究;国家发改委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标准化项目进入总结验收阶段;2个化学药品种注册申报审评意见的答复、新增完成1个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学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在审评审批中的保健食品项目累计共27个。

  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合资公司)开展中医药现代化、基因组学、基础医学等研究,加快中医药产品开发、中医药疗效评价、中药标准化、中药作用机制及中医理论的物质基础等方向的研究建设,推动中医药产业的提升与发展。报告期内,合资公司大力推进科研平台建设及高层次专业人才团队组建,围绕中药多组学及肠道微生态领域开展基础及应用研究;初步探讨特征基因序列在中药品种鉴定中的应用,形成一系列与研究领域相关的知识产权研究成果;初步构建中国人群肠道菌群宏基因组数据库,自主开发肠道菌群基因检测产品、以及药食同源及益生菌精准干预产品,目前已经建成SPF小鼠动物平台,未来将推进更多与中医药及健康管理相关的研究项目。

  运营管理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实业、聚焦主业、瘦身健体、固本强基”的发展思想,以中药饮片为核心,以智慧药房为抓手,推动公司业务优化整合,加强内部管理整改。经过对经营管理现状的调查和深入研究分析,有计划地开展了组织架构变革,成立了八大事业部,重构总部七大职能中心,提升公司的组织管理效率;战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通过梳理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制定了业务单元战略和职能战略,明确各事业部的战略定位,有效支撑总体战略的落地实施;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开展业务评估并处置非主营业务,聚焦中医药产业,核心业务稳步发展;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全面开展业务流程的梳理优化工作,提升业务运行效率,同时以风险控制为导向,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的责权体系,完善决策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存货管理等方面的管控措施,确保重大经营活动风险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发展战略及业务需求,深入推行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实施“优奖劣汰”的人才管理导向,激活员工活力与创造力,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同时,继续提升培训管理水平,利用“康美学院”的优质资源,结合线上线下两种培训形式,满足了干部队伍和核心骨干的培训需求,提升员工满意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组织绩效考核体系,加强与各事业部的业务沟通,强化经营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运营报表管理体系,提高了经营数据管理与分析能力,实时跟进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促使业务绩效提升以及组织整体效能的加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管理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公司信息系统规划与管理,完善公司基础信息应用。建立运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业务经营数据传递的有效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信息化管控手段,提升管理层重大决策的数据支持,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各单位的重点业务均得到有效监管。

  品牌文化建设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核心价值体系推动文化传播,持续不断丰富与完善品牌文化建设平台,不断优化升级品牌形象,以多元化、全方位的形式弘扬中医药文化,彰显品牌影响力,获得社会的认同。

  公司致力于打造“传承中药国粹,坚持品质为先”的行业领军品牌,与广东卫视联合摄制大型人文地理纪录片《秘境神草》第二季,深入全国范围内多个中药道地原产区,为消费者发掘、科普中药背后的故事;在深圳几大社区举办“秘境神草·健康中国行”活动,携养生美食、健康义诊向居民倡导积极乐观的生活方式,关怀大众身体健康;与广东卫视一起走进华南理工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等高校,宣传中医药传统文化,为学生展示中药之美、践行传承之责;独家冠名广东卫视和山西卫视联合摄制的大型创新性中国经典音乐竞演节目《国乐大典》第二季,以国乐和中药两大中国传统文化瑰宝的相融相汇,响应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指导方针。

  积极参加2019西鼎会、2019全国药店周暨中国医药创新发展大会,向行业内外展示康美中医药全产业链、C端核心产品与服务,传递康美品牌理念,提升公司品牌的行业影响力。

  中药材种植管理平台

  公司结合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需求,实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全面拓宽种植区域和品种,推进常用品种植基地的建设,并实地考察对规范化种植品种进行及时防病、合理施肥,实施科学的田间管理,最大程度保留品种的有效成分与功效,使产品质量、药用价值含量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公司通过自建种植基地、成立专业种植公司,保障部分药材的稳定供应,有助于平抑部分原料的价格波动,同时从源头上保证了药材质量。

  人参种植方面,公司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资金、产业带动能力等方面的自身优势,在与科研单位合作研发的基础上,吸取国内外先进的人参种植技术,结合当地的生产实际,采取“公司+农户+科技服务”的基地建设模式,开创了中国大面积农田栽参的先河,改变传统的伐林栽参模式,是国内人参种植面积较大的企业。报告期内,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已完成土地流转3.5万亩,人参种植面积2.5万亩,新增可种植土地4000亩,人参种植工作顺利开展,人参采挖工作准备中。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测,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种植的鲜参农药残留、重金属符合国家标准,有效成分检测值高于中国药典标准。

  其他中药材种植方面,公司采用“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层党组织”的模式,积极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提高中药材质量和产量,帮助当地农民提高经济收入。报告期内,康美药业(昆明)种质资源有限公司通过引领当地合作社带领当地农户,在联合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扶贫模式下,对各个基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耕种、统一技术、统一种苗、统一收购、分户管理,保障公司中药材种植工作顺利、高效的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已经种植三七、党参、黄芩、黄芪、当归、丹参、黄精、天门冬、白及、重楼、天麻、款冬花、乌拉尔甘草、苦参、射干、贝母、麦冬、肉桂、佛手、葛根、百部、白花蛇舌草、石斛等130多个品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近年颁布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本公司根据上述准则及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详细内容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说明。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19-072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前告知书》”),但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相关事实做相应的财务数据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19-073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增加经营范围

  因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生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醋制、酒制、盐制、炒、煅、蒸、煮、炖、燀、制炭、炙制、制霜、水飞、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中药提取、中药配方颗粒、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维林、泛酸钙、吉法酯、盐酸坦洛新、雷贝拉唑钠)、食品;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体外诊断试剂、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干果、坚果、烘培食品、糖果蜜饯、罐头、烹调佐料、腌制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以上各项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料、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针、纺织品、化妆品、消毒剂、卫生产品、计生用品、农副产品;食品销售管理;房地产投资、猪、鱼、鸡、鹅、鸭饲养、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准予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按省外经贸委粤外经贸进字〔97〕339号文经营);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材);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在经核准的区域内直销经核准的产品(具体区域和产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为准)、普通货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自有房产租赁;市场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醋制、酒制、盐制、炒、煅、蒸、煮、炖、燀、制炭、炙制、制霜、水飞、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中药提取、中药配方颗粒、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维林、泛酸钙、吉法酯、盐酸坦洛新、雷贝拉唑钠)、食品;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体外诊断试剂、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干果、坚果、烘培食品、糖果蜜饯、罐头、烹调佐料、腌制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以上各项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料、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针、纺织品、化妆品、消毒剂、卫生产品、计生用品、农副产品;食品销售管理;房地产投资、猪、鱼、鸡、鹅、鸭饲养、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准予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按省外经贸委粤外经贸进字〔97〕339号文经营);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材);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在经核准的区域内直销经核准的产品(具体区域和产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为准)、普通货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自有房产租赁;市场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公司章程》修订方案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四、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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