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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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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全部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蓉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彩霞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3亿元,同比增长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亿元,同比减少14.42%,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为356.32亿元。

  公司是以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投资运营商。2019年上半年公司电站板块上网电量21.50亿千瓦时,发电销售收入17.46亿元;太阳能产品板块收入2.90亿元,实现组件销售121.84兆瓦,电池片销售100.23兆瓦。电站板块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重进一步上升,2019年上半年电站发电板块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4.25%,占公司总收入的85.48%,较去年同期占比增加23.76%。

  公司大力发展光伏电站的建设,现公司已在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江苏、安徽、江西、上海等十多个省市,建有光伏电站项目。2019年4月,华南办事处正式成立,自成立至今,华南办事处积极进行项目开发,已有两个项目合计145兆瓦纳入了《拟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名单》。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3.53吉瓦、在建电站约0.04吉瓦、拟建设电站(含进入竞价补贴范围名单的项目、已取得备案的平价项目)及已经签署预收购协议并正在进行收购工作的电站约1.13吉瓦,合计4.69吉瓦。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下属6个电站运营大区投运及在建电站规模分布如下:西中区运营电站701.8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565.4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460兆瓦、在建电站20兆瓦;华北区约运营电站547.39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989.44兆瓦、在建电站15兆瓦;华中区营电站267.2兆瓦。

  公司2019年上半年上网电量21.50亿千瓦时,较2018年同比增加3.43亿千瓦时,增幅为19.00%;2019年上半年发电含税均价为0.95元/千瓦时,略低于2018年同期平均电价0.99元/千瓦时。2019年上半年公司各大区上网电量情况如下:西中区4.31亿千瓦时,西北区4.29亿千瓦时,新疆区3.17亿千瓦时,华东区4.93亿千瓦时,华北区3.63亿千瓦时,华中区1.18亿千瓦时。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宁波镇海凌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兆瓦和宁波镇海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0兆瓦项目的股权收购工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②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公司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核算方法变更

  本期公司未发生会计核算方法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收购子公司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9- 46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23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848,400股,发行价格13.00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净额4,675,433,351.60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上市发行相关费用)。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于2016年5月6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已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640002号)验证:截至2016年5月6日止,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净额4,675,433,351.60元(已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80,000,000.00元以及其他上市发行费用人民币595,848.4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65,848,4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4,309,584,951.60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安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3,657.53(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3,040.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该三个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按调整后的金额填列。

  注2:已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包含该账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合计1,707.91万元

  注3: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合计11,095.28万元。

  3、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吉林镇赉49.8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扬州9.71兆瓦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和“中节能吉林通榆49.8兆瓦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三个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71,000万元,公司用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埇桥朱仙庄采煤沉陷区70兆瓦水面光伏发电项目”、“中节能巢湖二期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中节能寿县正阳关一期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及收购杭州风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善舒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截至2019年6月30日,变更用途的71,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58,786.93万元,剩余12,213.07万元。

  4、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2018年1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79)、《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8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81)及其他相关文件。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57,272.79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8月14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7,272.79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进行了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预计公司未来12个月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业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及对外投资增加,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及资金成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200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有效降低公司短期偿债风险。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度,并承诺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在12个月内归还。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度,并承诺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在12个月内归还。因此,同意公司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太阳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太阳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太阳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9-47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10:3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华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45)、《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2019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黎、许泓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4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先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经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章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9 - 48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11:3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许耕红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到会监事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45)、《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等各方面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2019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其在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出具的《2019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相关金融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度,并承诺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在12个月内归还。因此,同意公司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46)。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9 - 45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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