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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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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公司根据照明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为核心工作目标,贯彻“制造+服务”的双核发展思路,全面提高企业综合实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双增长,营业收入19.74亿元,同比上升5.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亿元,同比上升9.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上升20.16%。

  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及经营情况如下:

  1、国际市场继续稳固,国内市场不断发力

  (1)LED照明产品出口排名第三,国际市场优势地位继续巩固。

  公司凭借对国际市场发展趋势的充分理解,发挥得邦照明高性价比的产品竞争力,保持了国际市场的优势地位,LED照明产品出口稳居行业第三位。同时持续加强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全球各大区域业务保持均衡发展。此外,公司的照明灯具业务取得显著增长,占比超过40%,形成包括平面灯具、投光灯、工矿灯及路灯在内的进入行业前十的产品系列,车用照明业务顺利开展。

  (2)国内市场业务取得增长,自有品牌渠道开始发力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业务取得进一步增长,照明工程、商业照明、家居电商和工程塑料等自有品牌渠道均开始发力。

  其中照明工程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行业地位不断提升,业务范围从以浙江为中心,逐步由华东区域扩展至华南、西南等区域,收入同比增长74%。公司承担的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中国馆项目泛光及景观照明工程获“2019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照明工程贡献奖”。

  报告期内,商业照明业务、家居电商业务和工程塑料业务均实现了稳步增长,与公司业务形成了良好的协同效应。

  2、优化制造平台,注重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管理与运营效率

  公司持续推进自动化改造进程,深化运用MES、SCM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推进智能制造技术,打造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制造平台。持续推进事业部制管理模式,加强内部生产管理与激励考核,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各事业部的自主运营水平,同时加强生产流程、供应链与市场资源的整合,取得协同共赢,提升内部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持续降低库存,提高周转率和盈利水平。

  3、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和创新制度,充分利用“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院企合作等科研平台,全面提高研发水平,通过提高新产品技术的创新性、有效性,缩短技术开发的周期,提高产品附加值,以高技术、高质量、高性价比的产品进入市场,获得竞争优势,并积极布局智慧照明、按需照明及其他细分特殊领域,提升企业综合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加约40%,新申请专利40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授权专利39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4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4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 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50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63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104,1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4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3,660,852.24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87,926,793.93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25,876,481.05元,2019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9,857,577.26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2,444,953.20元(包含利息收入34,516,655.16元,扣除手续费10,849.72元),现金管理余额24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636301040015251)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理财产品已有2笔共计20,000万元到期,公司共取得上述理财收益2,046,356.16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其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350,000,000元,剩余118,655.20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

  注2:公司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加快自身技术创新,保持公司在行业内领先优势,此募投项目是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的综合支持类项目,但其自身并不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5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得邦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得邦”)减少注册资本13,820万元。

  ●本次减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一、减资概况

  东阳得邦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东阳得邦的实际经营现状,公司拟对东阳得邦现有注册资本规模进行调整,由人民币14,32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东阳得邦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阳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4,320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前)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677206000N

  4、法定代表人:厉强

  5、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

  6、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8、经营范围:节能灯、电子镇流器、照明电器及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电子出版物)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

  三、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减资的原因

  本次减资是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及东阳得邦的实际经营现状进行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和资金使用效率,使东阳得邦注册资本规模与目前的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不会影响东阳得邦正常业务的开展。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不改变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303                                公司简称:得邦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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