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A股代码:60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

  公司H股代码: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环保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行业概述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刻不容缓,二零一九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推进。在总结过去三年环保督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制定,环保督察将常态化,彰显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决心,也将为环保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政策鼓励采用的处理方式。二零一九年亦是实施《“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关键之年,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各项政策保持稳定,市场潜力继续释放,行业处理能力持续增长。

  业务回顾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本公司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奋发有为,各方面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运营项目在保持“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同时,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高;在建项目进展顺利,密云项目、汕头项目、佳木斯项目、章丘项目、博白项目陆续并网发电,产能迅速增长;项目拓展再创佳绩,新增四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95,270,932.1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17,163,283.1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35%。截至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2,271,605,205.5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总额为人民币3,097,009,421.28元。

  1、营运项目稳定运行,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高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本公司共处理生活垃圾340.12万吨,同比增长59.47%,处理秸秆17.19万吨;实现上网电量(含秸秆发电)为9.61亿度,同比增长51.63%。本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运行管理工作,二零一九年上半年紧紧围绕“安全、环保、文明、高效”的运营理念,强化安全环保管理,深化精细化管理,稳定生产,排放达标。

  2、在建项目进展顺利,五个项目竣工投产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密云项目、汕头项目、佳木斯项目、章丘项目、博白项目陆续并网发电,新增产能5100吨/日。四会项目基本完工,惠州二期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45%,红安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45%,丰城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50%,宜春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35%,海宁扩建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25%,永嘉二期项目开始打桩。

  3、项目拓展再创佳绩,新增四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零一九年,本公司保持项目拓展力度,新项目拓展与并购双管齐下,先后签署平阳二期项目、靖西项目以及恩施项目三份特许经营协议,成功收购贵州金沙项目,项目储备更加丰富。

  4、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继续推进大型炉排的研发,完成800 吨焚烧炉的设计和优化工作,并开始加工制造;组织开展国内首创的垃圾焚烧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研发;上半年新获得专利授权5 项,其中发明专利两项,本集团累计获得的专利授权已达58项(其中发明专利11 项,实用新型专利47 项)。

  业务展望

  为实现《“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以及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国家继续鼓励生活垃圾以焚烧方式处置,中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仍将处于大有可为的机遇期,行业竞争激烈的格局也将维持。上海率先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国内其他城市也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后端垃圾处理将产生一定影响。

  本公司将以“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为企业使命,充分发挥自身在品牌、技术、人才队伍以及融资渠道等方面优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继续深耕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优化在建项目工程管理,提高运行项目管理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快速推进项目筹建和建设工作,确保四会项目年内竣工投产,丰城、宜春、惠州二期、海宁扩建和红安项目到年底分别完成施工总量的90%、80%、80%、70%和85%;开工建设平阳二期项目、石首项目及登封项目。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和变更的主要影响请参见第十节附注30“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9-028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曹进军委托董事乔德卫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2019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中期业绩公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中期业绩公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对外披露。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蓟州项目二期工程备案及蓟州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天津蓟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备案,同意对天津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即蓟州项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万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2020年与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2600万元。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关联董事直军先生、成苏宁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9-029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监事何红委托监事王梅林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2019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2019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中期业绩公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3、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4、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9-030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水晶石”)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方式公允,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019年、2020年与深圳水晶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2600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直军先生、成苏宁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9月29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路粤海工业村(深圳动漫园)2栋501至508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股东:北京水晶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数字影像设计及技术咨询、维护,多媒体技术及虚拟数字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咨询、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机电设备上门安装、技术咨询和销售,装饰设计与工程施工,视觉艺术设计、展览展示策划与设计。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关联方关系

  深圳水晶石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属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

  关联方履行能力正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公司与深圳水晶石签署《服务框架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9-2020年公司下属十三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开展宣传展示设计与施工,公司将不定期就下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宣传展示设计与施工服务举行招标活动,深圳水晶石参与投标。若深圳水晶石在某一次项目服务招标中成功中标,公司将与深圳水晶石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服务合同》,明确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

  2、深圳水晶石向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及付款条件不得逊于同类交易中与其它独立第三方的定价及付款条件。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招投标择优确定具体业务的中标人,交易的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提升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形象与品牌。

  2、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后续通过招投标确定具体业务的中标人,交易的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后续通过招投标确定具体业务的中标人,交易的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