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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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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我公司能源板块面临机组利用小时减少、综合上网电价下降、天然气价上涨等困难;金融板块在去通道、去嵌套、破刚兑、控“非标”等一系列监管措施之下,金融板块加快转型,回归本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信托投向实体经济的规模占比稳中有升。公司在社会各界及各方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拓市场,严格控制成本,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市场营销、风险防范,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提质增效,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较好增长。2019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97.68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53%;利润总额24.07亿元、归母净利润14.99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52.87%和45.79% 。其中能源业务累计完成发电量225.45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6.7%,完成供热量318.79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7.92%,营业总收入92.15亿元、利润总额3.70亿元;信托业务利息收入及手续费佣金收入5.52亿元、利润总额20.44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1.74%、91.17%。截至2019年6月底,信托资产管理规模4087.86亿元。

  2019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管理主要工作如下:

  (一)能源业务

  1、大力推进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公司所属射阳港电厂百万机组扩建、江苏国信靖江2×1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秦港物流码头二期等项目等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利用雁淮直流特高压输送通道,加强与山西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收购雁淮直流特高压配套电源点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电力市场份额和未来的业绩。

  2、狠抓安全生产管理。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组织了各控股发电公司春季、节前安全大检查、积极开展全国第18个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演练。扎实开展安全制度修订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标准化等工作,加强外包工程管理、可靠性管理、环境保护监督等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3、积极做好各项经营工作。一是公司在节能降耗、机组增容、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顺利完成扬二发电#3机组增容提效改造,提高了设备运行经济性和可靠性。二是不断加强电力市场营销,在巩固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全力拓展新的客户资源,扩大省内市场份额;积极参与月度平台竞价和挂牌交易,努力争取月度电量和小机组替代电量,提高机组利用小时;开展售电增值服务,积极为用户提供技术咨询、电气检测、设备检修等增值服务,稳定合作关系。三是努力增加供热业务收入。通过技改增强机组供热能力,增加供热量和提高供热稳定性,并持续开拓周边潜在用户,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扩大供热市场份额、调整供热价格,持续增加供热收益。四是精心策划“三废”(灰渣、粉煤灰、石膏)营销方案,2019年上半年共实现“三废”收入近0.9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30%,既增加了经济效益又履行了环保责任,变“三废”为“三宝”。五是加强燃料成本控制,加大煤炭市场调研力度,适时采购性价比高的市场煤,合理控制长协煤兑现进度,加强煤炭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减少煤炭损耗和滞期费用,在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积极掺烧经济煤种,有效降低发电成本。六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加强公司资金成本管控,优化长短贷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成本。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充分利用ERP系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偏差分析,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支出。

  (二)金融业务

  1、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公司坚持信托本源,支持实体经济,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压缩通道类业务。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存续主动管理类信托规模906.22亿元,较年初增加222.32亿元,增长32.51%,主动管理类信托规模占比22.17%,较年初提高了5.38个百分点。

  2、扎实拓展信托业务种类。全力推动公司信托业务从政信业务、通道业务为主向政信业务、通道业务、消费信托业务三大板块转变。

  3、有效提升产品发行能力。一方面,加强产品直销能力,财富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直销规模取得显著进步;另一方面,深入推进金融同业合作,在同业结构化、专户理财、银行信贷资产以及资产流转等多个业务领域取得新突破。

  4、持续打造人才高地。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人才机制,继续加强“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的“三能”机制建设,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

  (三)强化内控管理

  2019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优化内控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内控评价工作,防范企业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

  2019年上半年进一步完善各控股公司ERP系统、MIS系统等信息化系统,添加功能节点,使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更加契合各项业务开展,金融板块上线消费信托业务支持信息系统、优化提升“网上信托”APP,实现了业务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了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应会计报表项目变动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了重新列报,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2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董事林育德先生、独立董事魏青松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林育德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张顺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魏青松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良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浦宝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等相关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权限指引〉和〈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权限指引(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了《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权限指引》和《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权限指引(子公司)》。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3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五名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四名,陈宁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职工监事胡永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晖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及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5、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②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③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④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项目

  ①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②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③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 号收入准则;货币

  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4、债务重组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等相关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等相关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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