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10                                   公司简称:万盛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近年来,化工行业监管形势不断趋严,安全、环保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去年以来,行业整合步伐逐渐加快,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公司积极把握市场契机,开拓市场,提升销售。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23.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6.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6.1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70.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5.76%。

  报告期内,受安全、环保监管形势影响,部分省份化工园区企业停产、整顿,市场总产能下降,同行企业受到一定的影响,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新项目持续投产,产能不断提升,优势凸显;从市场政策看,民用、商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带动阻燃剂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的需求不断扩大、销量明显提升。在当前供求紧张情况下,公司主要产品售价上涨,同时,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综合导致产品毛利率提升较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上午9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20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共7名,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63)。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上午11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20日以信息平台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②《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本次研发中心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对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7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 11.7元/股。

  截至 2014 年 9 月 29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 292,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65,500,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为 1207021129200418806 的人民币账户 227,500,000.00 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账号为19930101040060858的人民币账户38,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3,285,332.61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214,667.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42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元

  ■

  (1)经公司201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446 号 《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8,771.80 万元进行了置换。

  (2)经公司201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5年10月,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经公司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8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6年8月,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年7月,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5)2018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4月,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6)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募集资金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

  (二)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261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向龚卫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核准公司向龚卫良、勇新、黄德周、龚诚发行10,755,046股股份购买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伟助剂”)100%股权,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77,67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至 2015年11月30日止,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77,673 股,募集资金总额 111,113,390.9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113,390.94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为723000697018810060483的募集资金专户 57,113,390.94元,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为358520100100183935的募集资金专户50,000,000.00元,减除其他募集资金费用人民币5,988,464.3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124,926.6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7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元

  ■

  3、募集资金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无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专项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19 年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首发募集资金

  单位:元

  ■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元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预计效益为利润总额8,130.38万元,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利润总额11,854.27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注2:大伟助剂预计效益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01.02万元,按照30%股权比例预计效益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30.31万元,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96.38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7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 11.7元/股。

  截至 2014 年 9 月 29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 292,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65,500,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为 1207021129200418806 的人民币账户 227,500,000.00 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账号为19930101040060858的人民币账户38,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3,285,332.61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214,667.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42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正常进行之中,年产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已经实施完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①2015年,公司收购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由于同属精细化工行业,公司当时考虑是否将大伟助剂系列产品的研发纳入总部研发体系内,统筹调度,以便资源整合利用,节省后期研发运营成本。后期经反复论证,两厂区距离较远,且产品工艺、研发流程差异较大不便于集中研发、管理,决定研发中心独立运作,最终导致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进程放慢;②近年来,化工行业监管形势不断趋严,行业标准不断提高,对产品质量、工艺标准、生产安全及环保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对产品的研发要求也不断提升;③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时间较早,由于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较大的变化,同样对研发设备的选型和技术路线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在设备的选型方面更为谨慎,需花费一定时间考察研发设备的性能指标和适配性指标,并将不同设备进行横向对比分析。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形势、技术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结合自身运营情况,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的要求,为谋求研发项目产生更好的协同效益,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对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延至2020年4月30日。

  四、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监事会认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对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拟对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关于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对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我们同意本次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等相关规定,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19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注:本期特种脂肪胺平均售价下降39.65%,主要系①特种脂肪胺细分种类较多,各类销售价格差异较大。2018年上半年江苏万盛因厂区搬迁基本未生产,销售主要以贸易为主,上期产品销售结构大部分以高单价的产品为主;②本期特种脂肪胺市场价格较上期存在下跌。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即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当期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本公司当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别计入“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别计入“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从递延收益重分类至原“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计入“递延收益”。

  2、利润表项目: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执行新金融准则后,公司财务报表按《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