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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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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19-L08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于2015年8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年10月10日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发布《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收到重大纺织资产出售对价款53,852万元,尚有27,722.87万元(以下简称为欠付款项)余款未能收回。

  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其自愿承接剩余欠付款项的清偿支付义务;浙江第五季承接债务将有利于公司最大限度地回收欠付款项。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但该交易在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未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正在核查欠付款项相关各方的实际履约支付能力,努力督促相关各方落实还款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19-L08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2016年1月28日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事项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事项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至12日支付给股权出让方股权收购款3,000万元;2016年8月23日至26日,公司支付给股权出让方股权收购款9,860万元;2016年12月29日至30日,公司支付给股权出让方股权收购款10,000万元;2018年3月29日至4月28日,公司支付给股权出让方股权收购款83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股权收购款共计23,360万元,占本次交易总交易额的95.28%;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约定,标的股权的过户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成;根据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立由”)的财务数据显示,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88.89万元、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11.04万元、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47.01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双方签署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及业绩承诺约定,屹立由原股东需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4,215.89万元。

  公司正在通过各种渠道及方式联系屹立由,要求其配合公司财务核查,正在积极联系屹立由原股东(业绩承诺方),要求配合完成业绩承诺补偿事宜。截至目前,上述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正在采取法律手段行使相关权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19-L08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10月31日、2017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6020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519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日、2017年1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L101、2017-L112)、《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6-L102、2017-L113)。根据规定,公司每月发布一次《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16日,公司收到关于立案事项(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519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89号),2019年8月13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9〕114号),详见公司2019年7月18日和2019年8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认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不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行政处罚最终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上述立案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性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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