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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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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明确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8年1-6月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影响上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本公司属基础设施行业,主营高速公路和特大桥梁的商业开发和经营,是广东省开发高速公路和特大桥梁的主要机构之一。2019年上半年,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2019年上半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4.8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6.06%;营业成本5.5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8.68%。

  报告期内,公司参、控股的高速公路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情况如下:

  ■

  总体情况:报告期内,广佛高速公路车流量增幅高于通行费收入,主要原因受分时段限货和周边路段分流货车等影响;佛开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通行费收入同比呈现负增长,主要原因是周边路网分流影响。

  广佛高速公路:2018年7月1日起广州方向(雅瑶至横沙路段)对15吨以上货车实施限行(7:00-22:00),引导货车调整行驶广佛路段的时间段,同时佛山一环年初实质上已经取消禁货限制,且免费通行,故行驶广佛的货车比例下降。但广佛地区人员物资运输密切,周边楼盘配套完备,小车车辆保持持续增长。因此车流量增幅高于通行费收入增幅。

  佛开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同比下降3.33%,较一季度持续下降,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一是云湛二期全线开通后分流作用显现;二是原计划2月份开通收费的佛山一环一再推迟收费,但车辆进入不受限制,也未实施严格的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等。

  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受虎门大桥部分时段限货、南沙大桥、番莞高速建成通车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同比呈现负增长。

  赣康高速公路: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40%、12.80%,在一季度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主要是受周边国道还在修路,治超运输沙石车辆,限制部分货车通行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

  康大高速公路:上半年通行费收入同比增长6.16%,主要是受2017年323国道大余段改造全面结束产生的负面影响逐步稳定,车流回稳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对金融工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按权益法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持有的部分债务工具,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从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债权投资。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D、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E、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下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明确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8年1-6月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19-029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19年8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财务报表列报,同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准予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续借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续借委托贷款,贷款金额总额度1.8亿元,按公司实际需要提款,期限为1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所借款项用于补充周转资金。委托贷款期满后可按原条件续借。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郑任发先生、方智先生、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杜军先生、卓威衡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任发、汪春华、王萍、方智、陈敏、曾志军、杜军、卓威衡、操宇、黄海;

  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乃康、鲍方舟、刘中华、张华、曾小清。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同意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1、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单位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以及公司专职董事长不领取董事薪酬。

  2、未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单位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标准为每人每月六千元人民币(含税)。此外,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十五时在公司45楼会议室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一、第九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新旧条款修订对照表。

  附件三、《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新旧条款修订对照表。

  

  附件一

  第九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任发先生

  郑任发,男,49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05年12月起,历任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投资管理部部长,2014年4月2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8月15日起,履行本公司董事长职务和法定代表人职责。2017年1月4日起,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本公司参股公司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郑任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汪春华先生

  汪春华,男,55岁,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6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本公司参股公司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汪春华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135,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王萍女士

  王萍,女,54岁,本科学历、路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师、高级经济师。2001年2月至2012年4月任本公司基建管理部部长,201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4年4月2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本公司参股公司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萍女士持有公司B股股份3,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方智先生

  方智,男,55岁,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2015年1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兼任本公司参股公司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省粤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方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敏先生

  陈敏,男,55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造价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9年8月任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1年4月任广东南粤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14年12月至今任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17年7月19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曾志军先生

  曾志军,男,48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2010年6月起至今任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任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投资计划部部长,2015年9月起至今任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17年12月4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杜军先生

  杜军,男,53岁,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2016年4月起至今任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2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杜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卓威衡先生

  卓威衡,男,48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任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2009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8年3月至今任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17年12月4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卓威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操宇先生

  操宇,男,33岁,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总监,投资高级总监。现任任上海复星能源环境及智能装备集团执行总经理,2019年7月8日起兼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21日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操宇先生持有公司B股股份150,000股;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关联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黄海先生

  黄海,男,44岁,工商管理硕士。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深圳市奥沃医学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深圳沃发医学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金融部业务经理、广州兴达通讯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市场部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业务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2002年进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西藏赢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2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顾乃康

  顾乃康,男,54岁,博士学历。2004年6月至今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21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顾乃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鲍方舟先生

  鲍方舟,男,41岁,法学硕士。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曾任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起至今任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21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鲍方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刘中华先生

  刘中华,男,54岁,硕士学位,会计学教授。2005年9月从兰州财经大学调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任教,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广东市财政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目前担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4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中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张华先生

  张华,男,54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任广州德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东盈瑞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上海尔罗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普通合伙)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2月起至今,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任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4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曾小清女士

  曾小清,女,50岁,同济大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92年和2008年暑期,在清华大学和德国德国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进行培训学习,2000年2月-2002年10月,日本东京工业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学习;1993年开始工作于同济大学,2005年-2012年兼任上海市政府世博科技促进中心主任助理,2012年开始兼任上海市创造学会 scsish.cn 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同济大学交通信息控制联合实验中心 jtkz.tongji.edu.cn 主任,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博导。2019年5月20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小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新旧条款修订对照表

  ■

  ■

  

  附件三

  《独立董事制度》新旧条款修订对照表

  ■

  ■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19-030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19年8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财务报表列报,同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能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名蒋昌稳、李海虹、柯琳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均不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蒋昌稳先生

  蒋昌稳,男,52岁,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9年7月至2006年11月在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计财部主管、副经理、经理;2006年11月至2009年1月在江中高速公路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经理;2009年1月至今在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监事职务,目前任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外派监事会主席。2019年5月20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蒋昌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海虹女士

  李海虹,女,48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及路桥工程师。2008年10月起在广东省交通集团监察审计部工作,其中2008年10月至2012年9月,外派担任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专职监事,2012年10月至2016年3月,外派担任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专职监事。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专职监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专职监事;2016年3月至今担任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专职监事;2018年12月至今,挂职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组织第一书记。2016年7月21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海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柯琳女士

  柯琳,女,50岁,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助理研究员。2008年11月调省汽车运输集团工作,先后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纪委书记,2013年1月至2017年8月任粤运交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7年8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7年9月15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柯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19-03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二)会议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此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财会〔2019〕8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通知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财会〔2019〕9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未发生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通知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财务报表列报,同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财务报表列报,同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9-03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续借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续借委托贷款,贷款金额总额度1.8亿元,按公司实际需要提款,期限为1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所借款项用于补充周转资金。委托贷款期满后可按原条件续借。

  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惠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股权,本公司董事长郑任发先生任广惠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方智先生任广惠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是广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按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续借委托贷款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任发先生、方智先生、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杜军先生、卓威衡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本议案涉及金额为1.8亿元,占2018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5.87亿元的1.8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用途如下:企业日常经营周转。

  2、借款利率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利率不变。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广惠公司借入委托贷款,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广惠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000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24,912.77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28,512.77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占2018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58,670.19万元的2.97%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续借委托贷款的议案》的有关材料,认定上述议案构成公司关联交易,经审阅相关议案后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1、粤高速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续借委托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粤高速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粤高速利益。2、粤高速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郑任发先生、方智先生、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杜军先生、卓威衡先生回避了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9-034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十五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15:00至2019年9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2日。

  B股股东应在2019年9月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任发、汪春华、王萍、方智、陈敏、曾志军、杜军、卓威衡、操宇、黄海。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乃康、鲍方舟、刘中华、张华、曾小清。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并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蒋昌稳、李海虹、柯琳。

  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3、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出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附件1)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附件1)及委托人的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623

  3、登记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王莉  赵娟

  电话:(020)29004525

  传真:(020)38787002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年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9”,投票简称为“粤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a)选举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19-03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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