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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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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在新能源汽车补贴逐步退坡的影响下,动力锂电池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回款压力较大。同时,新能源汽车市场整体竞争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各细分领域的龙头公司更有望充分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双积分政策以及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带来的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团队率领全体员工,牢牢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国家政策调整、产品售价下降等因素,充分发挥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坚持“产品为王、人才为本、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公司动力电池装机量位居国内行业第三,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报告期内,公司新建产能实现快速投产,产能效益逐步实现,研发技术产业转化加速推进,海外市场进一步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0,656.91万元,同比上升38.36%;实现营业利润38,808.98万元,同比下降26.27%;实现利润总额39,055.84万元,同比下降26.04%;实现净利润35,006.35万元,同比下降24.86%,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153.55万元,同比下降24.49%。

  (一)产品开发卓有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研发力量,推进核心优势产品的产业化。公司在电解液添加剂研发、硅基负极材料等几项核心技术上取得一定突破。公司通过材料体系优化、电芯结构设计改进、设备控制能力提升等措施,开发出单体能量密度超190Wh/kg的磷酸铁锂电芯,并成功产业化应用于江淮汽车、奇瑞新能源等下游客户,使得磷酸铁锂电池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实现了与三元电池并驾齐驱的局面。公司自主开发的三元电芯产品已完成设计验证并实现量产,单体能量密度超过210Wh/kg,三元电芯循环寿命突破1500周。随着公司三元电池生产线升级改造完成,年产4GWh三元电池生产线逐步投产,以及下游客户新车型陆续上市,三元电池在公司产品结构中的占比有望逐步提升。

  (二)市场拓展形成突破

  报告期内,随着动力锂电池下游应用领域的变化,公司大力拓展乘用车市场、稳步发展商用车市场、精心耕耘专用车市场,做强铁锂、发力三元,做大做强储能应用领域。在乘用车市场,公司持续巩固与江淮汽车、北汽新能源、奇瑞新能源、吉利等车企的合作关系,同步开发国际客户,在国际市场形成一定的突破,公司产品结构中,乘用车占比已超过商用车。在储能应用领域,公司对储能技术的产业应用、市场开拓、商业模式进行积极探索,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管理改进成果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谋划未来五年战略发展规划,制定战略发展目标,层层分解至公司各业务、职能板块,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管理精细化,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流程优化,推动全价值链成本管控,深入分析在产品开发、工程建设、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管理控制等方面的改善空间。公司推行精益化生产、自动化生产,将自动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推动生产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建设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商关系管理(SRM)、仓库管理系统(WMS)等信息化系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在采购、生产、交付、品质等方面强化管理,不断改善管理结构、调整组织设计,加快优秀的实战型人才配置,建设人才效益发挥机制,把合适的人才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使其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公司一直重视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总部职能部门、工程研究总院以及下属子公司的高效运营管理;完善供应链管理制度,规范供应商准入与淘汰机制,建立新产品开发管理流程,严格实施新产品开发过程的质量阀点管控,提高产品的设计质量水平,强抓生产关键工序的质量管理;及时响应客户诉求,主动服务客户,提升产品售后质量,赢得客户满意。

  针对补贴政策的调整,以及下游市场产品需求结构的变化,公司及时调整营销中心管理模式,建立商用车、乘用车和海外三个事业部,突破乘用车业务、拓展专用车业务、开发国际市场的同时,也使得公司与客户对接更顺畅、对客户需求响应更及时、为客户服务更专业。同时,在研发端,公司推行大项目制,由公司高管带队,专人专项推动项目完成。此外,公司完善绩效激励制度,鼓励员工对产品研发、生产环节进行改进升级,以目标为导向,强化过程管理,以成果为标准,加大奖惩力度,将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

  (四)产业链布局逐步完善

  公司在上游资源端进行了合理的产业布局与合作。公司与中冶集团在唐山曹妃甸设立合资公司,建立稳定的钴镍原料供货关系,公司与上海电气合资设立基于动力锂电池储能业务的公司,实现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其中南京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国轩电池“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等按照规划进度已实现部分产线分批投产,公司动力锂电池产能迅速得到释放。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1: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以下调整:

  ①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②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③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④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⑤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说明2: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①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②利润表

  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

  @

  (2)利润表调整情况

  合并利润表本期增加资产减值损失-95,296,254.51元;母公司利润表本期增加减值损失 3,260,802.07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7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经公司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直接持有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33,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无限售流通股60,732,140股,占北汽蓝谷总股本比例1.74%。公司授权合肥国轩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合肥国轩持有的北汽蓝谷股票不超过3,036万股。授权期限内,北汽蓝谷因发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出售的股票数相应增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合肥国轩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支持该公司业务发展,优化融资结构,有利于公司整体健康发展。合肥国轩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无法偿还的风险,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合肥国轩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王强先生、Steven Cai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王强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7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在与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7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财会〔2019〕6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将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该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调整财务报表列报,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做相应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7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0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262,926,000.00 股新股。截止2017年11月27日,本公司已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260,230,819.00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69元,共计募集人民币3,562,559,912.1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954,934.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4,604,977.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531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7年12月1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4,028.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028.00万元;(2)2017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562.00万元;(3)2018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7,708.66万元;(4)2019年半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603.21万元。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4,901.8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88,558.6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7,266.48万元,募集资金2019年06月30日账户余额合计为95,825.11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2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因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聘请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因此,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国元证券变更为海通证券。

  截止2019年4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汽车科技”)、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4,901.8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情况

  公司将“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总投资267,313.3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9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将“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产品类型由三元电池调整为磷酸铁锂电池,项目总投资103,56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将“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国轩汽车科技。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完成后,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项目地址、项目实施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公司将“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和“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8年12月调整为2019年12月。

  (二)变更原因

  作为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技术创新。随着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成功产业化、三元电池技术的突破,以及磷酸铁锂电池性能的不断提升,并在高端乘用车领域成功应用,客户对公司高比能动力锂电池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同时,自2017年以来,尤其是2018年上半年,公司乘用车电池组的销售占比明显提升,呈现出乘用车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需求两旺的局面,原募投项目“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和“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设计产能和产品结构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因此,为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结构变化需要,推动公司生产线由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并巩固公司技术领先优势,更好的回馈投资者,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为进一步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实施质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国轩汽车科技,国轩汽车科技注册地址位于合肥包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业务定位为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测、服务与咨询,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考虑公司项目运作需要,本次变更实施主体有利于加速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和实施质量。

  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变化,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进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和“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规避项目投产后生产经营中的隐患,公司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导致项目建设周期较原计划延长。

  (三)决策程序

  2018年7月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8年7月25日,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8年12月24日,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2019年4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除上述变更,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18年11月14日,公司将汇丰银行账户(账号:165012188013)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转入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的一般账户,上述转出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2019年4月29日,公司由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一般户汇入资金15,000.00万元至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

  (2)2017年12月22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决议自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有效,2018年11月16日,公司将汇丰银行账户(账号:165012188013)中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转入渤海银行购买定期存款理财产品,上述行为不符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要求,且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2019年4月29日,上述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

  (3)2019年2月1日,公司将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转出至公司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一般户,上述转出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2019年2月2日,公司由一般户汇入资金10,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2019年2月1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转出至公司中信银行合肥分行一般户,上述转出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2019年3月29日,公司由一般户汇入资金10,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7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在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拟以部分设备资产与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期限60个月,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该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而定。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885639594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5月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投资、资产管理。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的股权。

  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038,780.80万元,总负债为1,211,414.81万元,净资产为827,365.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42%。营业总收入335,405.36万元,净利润43,871.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合肥国轩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支持该公司业务发展,优化融资结构,有利于公司整体健康发展。合肥国轩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无法偿还的风险,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合肥国轩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合肥国轩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风险可控。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6,104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6.33%。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356,99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7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授权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合肥国轩持有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33,以下简称“北汽蓝谷”)股票不超过3,036万股。授权期限内,北汽蓝谷因发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出售的股票数相应增加。合肥国轩现直接持有北汽蓝谷股票60,732,140股,占北汽蓝谷总股本比例1.74%。

  本次出售股票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 本次的交易标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的北汽蓝谷股票。

  2、 北汽蓝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19,758.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6日

  法定代表人:徐和谊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零部件加工设备;汽车装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北汽蓝谷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北汽蓝谷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 出售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王强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股权。

  三、本次拟出售股票的基本情况

  1、出售数量:不超过3,036万股;

  2、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交易方式:合肥国轩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股票;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5、本次出售股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6、公司董事会授权合肥国轩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出售北汽蓝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二级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股票资产有利于优化合肥国轩资产结构,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所得资金将用于合肥国轩生产经营,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以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20个交易日的北汽蓝股股票均价(即7.38元/股)测算,合肥国轩出售部分北汽蓝股股票将至少增加公司净利润7,048.75万元(该预测为公司初步估算,最终以实际交易价格及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出售股票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7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杨续来先生、胡江林先生已辞去其董事及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提名,对候选委员资格进行核查后,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王强先生、Steven Cai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王强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情况不变。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69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网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上线新版网站,并对公司网址进行了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公司网址:www.hfgxgk.com

  变更后公司网址:www.gotion.com.cn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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