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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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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32.87万元,同比减少4.14%,实现营业利润1,920.87万元,同比增长7.88%,实现净利润1,695.48万元,同比增长9.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0.85万元,同比增长8.57%。其中,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70.95万元,同比减少20.48%,实现营业利润1,105.34万元,同比减少19.14%,实现净利润985.78万元,同比减少17.53%。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2,832.33万元,同比增长9.72%,负债23,666.95万元,同比增长32.86%,净资产49,565.64万元,同比增长1.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671.17万元,同比增长1.29%。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1.20万元,同比增长81.4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1.39万元,同比增长79.0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45.17万元同比增长700.12%。

  报告期,公司换热器销售量同比减少约20%,受益于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影响,产品销售毛利率增加约3%,公司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实现增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得到全体董事的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的董事共5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钮法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场所发生变化,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3.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4.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专项说明。

  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万台套冷却模块单元项

  目”以及“换热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秦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拟提名王立新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于 2019 年 9 月 17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得到全体监事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荣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2.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公司上述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3.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专项说明。

  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万台套冷却模块单元项目”以及“换热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情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6号”《关于核准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47元。截止2016年8月2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211,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719,515.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1,030,484.7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85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截止2019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77.29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175.07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投项目换热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不直接生产产品,为成本费用中心,但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竞争能力及盈利能力,该项目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 10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879.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同时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6年9月1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86号《关于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16年9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收益,根据2017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6,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3,500万元。

  2019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注:2019年半年度,公司各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外,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半年度)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金额单位:万元

  ■

  注1: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差8,909.95万元,系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的,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万台套冷却模块单元项目”以及“换热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41,666,695.58元(截至2019年8月26日,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6号”《关于核准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主承销商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47元。截止2016年8月2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211,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719,515.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1,030,484.7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8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 10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879.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同时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6年9月1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86号《鉴证报告》。

  截止2016年9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收益,根据2016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10,000万元、6,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前述已经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目前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产品名称:安信证券收益凭证--安赢稳健专享015号;收益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发行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额:3,500万元;产品起息日:2019年8月19日;产品到期日:2019年11月18日。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8月26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元

  ■

  四、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为41,666,695.58元,主要系: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的前提下,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了项目资金。

  2、截至2019年8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产生利息收入892,958.79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理财收益5,712,012.91元。

  3、截至2019年8月26日,募投项目尚有10,624,843.35元尾款或质保金未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19年8月26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共计节余募集资金41,666,695.58元(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共41,666,695.5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银行结息的影响,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年产10万台套冷却模块单元项目”以及“换热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8 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现拟提名王立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王立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独立董事已就补选公司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附件:王立新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

  简历

  王立新先生,男,1982年6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关键客户主管、公司董事会秘书,曾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7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梁康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7日

  至2019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 2019年9月10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 2019 年 9 月16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梁康路8号公司会议室

  邮编:214092

  联系电话:0510-85998299-8583  传真:0510-85993256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莉 电话 0510-85998299-8583传真:0510-85993256

  邮箱:yao.li@hs-exchanger.com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宏盛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公司代码:603090                                公司简称:宏盛股份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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