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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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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2019年上半年,我国经济总体保持平稳态势,运行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根据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达23.51万亿元,同比增长9.9%。2019年以来,宏观经济出现企稳迹象,建筑行业政策也延续了2018年以来的基调。此外,国家发改委下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住建部提出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等政策,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企业的经营环境。整体来看,本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行业处于持续稳步发展的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以EPC模式向大体量项目与海外市场发力,重点布局和推动装配式装修的产业升级,通过2018-2022年五年的努力,实现稳固行业龙头”的战略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紧跟政策导向,积极落实年度经营计划。2019年上半年,公司订单同比2018年显著增长,实现营业收入47.26亿元,同比增长12.2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加强管理,提升和巩固行业地位

  2019年上半年,公司调整和优化全国区域市场布局,全面提升区域市场精耕细作的能力;聚焦战略客户,继续扩大与优质客户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强营销团队建设,从“设计、施工、营销”拉动订单。公司订单同比去年增长显著,其中,万安智能成立智慧社区事业部,合作地区超过30个,智慧社区平台荣获多个国家奖项,业务大幅增长。

  公司加强运营管理,倡导“服务营销”,围绕“以客户为中心”,落实“项目全生命周期运营管理体系”,营销、工管、集采、核算深度联动,在客户满意度、过程管理和交付保障上均有显著提高,订单快速转化。

  公司持续强化内部协同管理。公司业财融合进一步加强,财务从管控向服务转变,深度参与业务运作,助力业务经营目标实现;人力围绕企业长期发展规划,不断对齐业务,人才引进、培养、薪酬绩效体系进一步完善,组织文化氛围不断改善;供应链管理部实现综合成本下浮,供应商质量和管理得到提升,供应交付得到保障。

  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回款。公司组建“雪狼计划”,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建立决策机制,推动老项目审定回款销项计划,推进老项目收款,改善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信息部围绕“云领创新、智化服务”的建设目标,聚焦应用建设方式和业务管理模式创新,与各业务部门的深入磨合,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的凤凰项目实现了质的突破,满足了部分条线需求,推动企业管理提升。

  2、创新提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唯一一家同时拥有“国家住宅产业基地”和“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装饰企业。公司主导制定了一系列装配式内装行业标准,分别和住建部、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共同编制的《建筑工业化内装工程技术规程》、《装配式内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已正式发布,与此同时,公司还参编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装配式装修工程技术标准》。公司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全工业化装配式装修内装部品体系,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在全工业化装配式装修领域已申请专利1,833项,其中发明专利363项。至此,公司已经成为装配式装修市场的开拓者与领先者,将引领和促进装饰行业的产业升级。

  2019年上半年,公司充分发挥全工业化装配式装修先发优势,开展工业化技术营销培训,强化营销人员能力建设,打通供应链、生产配套机制,以前期沟通、考察,样板房制作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重点区域市场布局,推介全工业化装配式的理念和优势,接洽全工业化装配式项目,为客户在住宅、公寓、酒店、办公楼、医院、学院等领域提供装配式内装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公司进一步加快工业化生产基地的建设,投资设立亚厦科创园发展(绍兴)有限公司,增设生产线,有助于公司全面提升装配式绿色新型装饰部品部件模块的生产水平,更好地推动装配式装修的产业转化和推广应用,实现产能供给对订单需求的快速响应,形成规模经济,提升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在上述产业领域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装配式装修领域内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博士后工作站归至工业化研究院统一管理。目前,已有意向博士后候选人正在洽谈相关课题、合作院校与导师,争取2019年内完成博士后进站手续的办理与课题展开。公司全面布局全工业化装配式装修这个深蓝海领域,完成了研发—设计—生产—供应—施工—维保等全产业链布局,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2019年上半年,蘑菇加调整架构,将小额工装职能拆解重组,成立商业连锁、工程管理部、核算部,并引进相关资深管理者,主营短频快的门店连锁项目;将软装部合并至一府一作事业部,助推全案项目业务落地;将供应链部门合并,重新定位,主推材料销售,主攻装饰公司以及精装项目的辅材销售,打造成能自主盈利的业务板块,并已开始承接业务。目前,波司登、罗莱家纺、姗姗娜足浴连锁业务已开始落地,蘑菇加将开拓大疆无人机、华为等全国门店连锁项目,并签署战略框架协议。

  2019年上半年盈创科技升级打印的建筑构件,拆迁后的建筑垃圾,就地做成打印油墨,再“打印”建房,在提升建设效率的同时,将城市垃圾“废物利用”,有效实现建筑工程领域降本增效。盈创科技将采用现场安装打印机的操作模式在上海市青浦区使用3D打印建筑技术建造全球最大规模的3D打印建筑。

  盈创科技根据乡村建设,利用成熟的3D打印建筑技术,实现了“四位一体”垃圾实践分类再生循环体,以最生态方式让垃圾不出社区,就地实现生态绿色源头转化。通过城市资源循环再利用,成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上海市青浦区的一个试点村庄已经初步实现了“零垃圾村”。

  盈创科技启动了“3D打印建筑国际标准联盟”,推进国际标准建设,响应“一带一路”政策,与十多个国家和组织开展了深度合作,推动绿色3D打印建筑技术出海,构建绿色生态的命运共同体。

  3、风清气正,提升企业核心价值观

  公司经过稳健地发展,形成了“诚信务实、艰苦奋斗、创新变革、感恩怀德”的核心价值观。公司提倡和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氛围,要求管理者从自身做起,做好模范作用,素位而行,行稳致远。

  公司组织开展了针对新员工、管理层以及其他员工等多层次的培训和活动,公司工管中心、集采中心等部门分别开展了“我们站在太阳下”的风清气正主题活动,从人员优化、流程管理等多个方面杜绝不合理环节促进企业正向发展,让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与员工的行为深度融合,更好助力企业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集团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②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集团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

  B、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C、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D、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等。

  本集团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集团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清算并注销子公司大连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相应的会计政策予以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下午16:00在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浬女士主持。

  经过全体监事审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于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5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增发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4,90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2元。截至2014年4月1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15,424.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53.4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2,670.9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1,095.1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09,394.6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700.5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6,394.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76.2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118.0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79.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60.00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9.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1,874.1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8,890.65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983.52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1,874.1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0,154.6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719.5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5,712.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516.2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196.14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自2014年5月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续根据募集资金对外投资使用情况,补充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196.1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2019年1-6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单位: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对外转让的收益情况

  2016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合同》。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合同,本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5,263.78万元价格出售给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11月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确认股权转让投资收益金额为121.10万元(另收到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股利分配金额3,172.00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1-6月,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

  1、2019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9年1-6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2019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

  ■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时间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将根据财会〔2019〕6号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

  2、利润表项目: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等。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即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的《告知函》获悉:原审计团队离开致同并加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6月10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该审计团队在审计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了财务报表等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参照2018年费用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已与致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致同自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一家成立逾30年的专业化、制度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等,是RSM国际网络平台成员所,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拟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对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于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5日-2019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15:00至2019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圆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8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9年9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19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晓岚

  联系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0008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5;

  2、投票简称:“亚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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