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

  2019年上半年,汽车行业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主要经济指标呈下降走势。上汽集团2019-020号公告显示,2019年上半年上汽大众共生产了87.88万辆汽车、销售了91.91万辆汽车,同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8.46%和9.94%,受其影响,公司汽车零部件领域也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影响。在出口为主的金属及通信部件领域中,受中美贸易纠纷等不利因素,公司的金属通信部件生产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公司的收入及利润皆有降低,其中收入为16.25亿元,同比上年同期降低3.58亿元,降幅为18.05%,归母净利润为4,613.76万元,同比上年降低987.47万元,降幅为17.63%。但整体上公司仍发展较为平稳、稳健、有序,不存在实质性的风险及隐患,公司上下也在努力拓展业务,努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仍坚定“科创立企、新朋智造”的战略发展方向

  公司始终坚持制造过程中的智能化建设,也始终朝着“智能工厂”迈进。

  1、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坚持智能化的建设。为提高管理水平、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公司在上海、宁波、扬州、长沙四地工厂上线了MES系统,将四地的生产管理纳入统一,如扬州新厂房在其建设时即按照智能化系统布局,投入了AGV系统,自动线项目的实施。在上海、长沙、宁波等地工厂,公司也将逐步提高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自动化率,提高公司“智造”以及制造能力;

  2、在金属及通信部件领域,公司受到了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所带来的的影响,为消解相关影响,公司一方面与客户紧密沟通,获得其理解支持与帮助,与客户共同解决困难局面;内部在上海、吴江两地工厂围绕 “求新、务实、匠心、制造”的工艺精神,深挖潜能,精细化管理;另外在相关领域也开拓更多的行业及客户,提高企业的收入以及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申请1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发明专利, 子公司新朋金属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形成制造与投资的双核驱动

  截至2019年7月底,公司参与投资的汇付创投、新兴产业基金所投资的项目经营情况稳定,因资本市场运行的波动性加大了股权一级投资的不确定性,为应对复杂局面,挖掘潜在投资目标,多重论证,合规运行,放缓了投资节奏,具体如下:

  汇付创投:

  (1)2019年5月通过对上海汇付锦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民币145.45万元的增资议案,并于2019年7月完成第一次缴款,本次追加投资完成后占其比例23.99%。

  新兴产业基金:2019年上半年度,新兴产业基金与部分潜在目标已进入洽谈阶段,但尚未签订协议进行投资。  截至2019年7月底,新兴产业基金所投资的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2月已成功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码为603956;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已申报。同时新兴产业基金加强投后管理,降低潜在风险,充分提高资金的投资效率,合理预计资金需求规模,对超出部分返还投资者,报告期内收到投资返还款2,917.30万元。

  (三)强化面对市场风险能力

  2019年上半年,面对着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加强管理,对部分资源进行整合,定期召开员工座谈会,让员工畅所欲言,发扬主人翁精神,提高效率,沉着面对风险,提高竞争力。

  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在完成与主要客户合作的同时,也在区域内积极寻找合作伙伴,积极接触区域内的知名汽车制造商,开拓项目,同时根据技术需求及战略需求,完善铝材加工与焊接、冲压与剪裁等技术环节,拓展盈利来源,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的业务和企业,寻求更大的发展。

  (四)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提升基础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做好公司主要的六大管理工作,如生产运营管理中做好生产工艺改进,提高项目开发力度和生产成本管控;营销采购管理中做好市场调研分析,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维护客户友好关系和流程管控;财务管理中增强成本费用管控,做好投资分析,加强固定资产以及现金流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中贯彻落实质量体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员工安全培训和职业健康;人力资源管理中做好薪酬职级考核;行政管理中丰富企业文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设子公司上海新朋博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上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上海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资金效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产品

  本次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类产品。

  5、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不涉及风险投资和关联交易事项,投资额度不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额的30%,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保本型低风险品种,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排除其极端变化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对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