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现场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38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00。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7日下午15:00。
6、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徐咸大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股份410,773,2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4554%。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0,475,6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4160%;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95%;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公司董监高以外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2,3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2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晁杰律师、赵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德中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410,542,7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9%;反对2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841,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049%;反对2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4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410,542,7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9%;反对2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晁杰律师、赵磊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