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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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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76                                公司简称:卫信康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实现营业收入34,703.0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4.1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3.62%。

  2019年上半年,全国医疗改革工作持续推进,在医保控费、药品招标降价趋势不变的市场环境下,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优先审评等政策的深入实施对医药行业的发展影响深远。面对医药产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降价、成本上升等诸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公司积极应对政策与市场变化,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控制产品生产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并积极寻找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如下:

  1、研发方面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战略,研发项目进展顺利,于2019年4月取得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药品注册批件和新药证书(原化学药品第3.2类);于2019年5月取得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药品注册批件(原化学药品第6类)。

  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为含多种电解质的注射剂,适用于成人,可作为水、电解质的补充源和碱化剂。原研产品为“Isolyte?S pH 7.4”。“Isolyte?S pH 7.4”已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临床应用多年,但尚未进入国内市场。除公司外,经检索目前未有其他公司相同品种申报。经查询,国内已批准的复方电解质注射液有复方电解质注射液、复方电解质注射液(II)等,生产厂商包括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上海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与前述复方电解质注射液相比,公司本次获批的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除了含有与之相同的钠、钾、氯、磷、镁、葡萄糖酸根以及醋酸根之外,还含有磷酸一氢根和磷酸二氢根,而磷酸一氢根和磷酸二氢根是细胞内液的主要阴离子,对维持细胞内液晶体渗透压起重要作用。同时,二者还可构成缓冲对,调节体内酸碱平衡。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有利于相关适应症患者磷酸盐补充。

  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主要成分为乙酰半胱氨酸。适应症为:治疗浓稠粘液分泌物过多的呼吸道疾病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病情恶化者、肺气肿、粘稠物阻塞症以及支气管扩张症。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已在欧洲、美国、加拿大等国上市销售。Zambon S.p.A.公司 2002年获批进口,商品名富露施。除公司外,国内已经批准上市的有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瑞阳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统计数据,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2017年全国销售额约为2.11亿元,2018年为3.59亿元,临床需求增长显著。

  2019年上半年,公司已开展对新获批药品的上市销售筹备工作。下半年,公司拟对多个品种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报告期,其他主要研发项目进展如下:

  ■

  注:A*,指单独申报且已通过技术审评,但尚未通过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的原料/辅料/包材。

  1. 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基地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生产、研发对接等各项工作。公司积极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基础管理工作,生产设备进行了定期检测和定期校验,保证公司各条生产线稳定有效运行;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定期组织GMP学习,组织模拟检查,确保产品安全。

  2. 营销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市场投入,在稳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优化市场布局,采用分产品线、分区块相结合的矩阵式管理模式,不断整合营销资源,努力提升销售业绩。公司加大营销队伍的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提高销售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和执行力。同时,公司加强学术推广投入力度,新品上市准备工作已陆续展开,依托各级医学会、医师协会举办的学术会议、继续教育会议等进行产品宣传和推广,提高产品认知度,树立公司学术品牌形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勇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19-054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传真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国涛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19-055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传真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勇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19-05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98号文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1-6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4,949,675.82元,其中:①注射剂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401,845.00元;②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24,473.88元;③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48.32元;④西藏卫信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323,108.62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5,701,074.0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61,140.89元,累计投资收益12,606,988.19元,现金管理余额101,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54,701,074.08元,实有余额54,701,074.0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银行统一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54,701,074.08元,上表余额已经计入累计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2,606,988.19元、专户存款利息366,102.15元、已扣除手续费4,961.2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含1.7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若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则上述额度包含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含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5,000,000.00元,本年全部赎回。公司2019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54,000,000.00元,已累计赎回238,000,000.00元,收到投资收益2,299,524.48元,单日最高余额为148,000,0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1,000,000.00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10,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管理收益共计2,299,524.48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19-05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产品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射用复方维生素(13)近日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拟优先审评品种公示名单,公示期7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复方维生素(13)

  剂型:注射剂

  规格:A瓶1支,B瓶1支

  申报阶段: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申请人: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S1700479

  拟优先审评理由:经审核,本申请符合《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规定的优先审评审批范围,同意按优先审评范围(三)2款列入《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17号)的自查核查项目,申请人主动撤回并改为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标准完善后重新申报的仿制药纳入优先审评程序。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2017年11月10日,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射用复方维生素(13)的药品注册申请。注射用复方维生素(13)是一种复方维生素制剂,适用于接受肠外营养的承认或11岁以上儿童患者维生素缺乏的预防。

  经查询,该品种原研为Sabax Inc公司的infuvite adult,目前在国内尚无进口和生产。

  截至目前,公司在该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848.81万元人民币。

  三、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研发容易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审评政策及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等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风险,上述产品存在优先审评程序药品注册申请公示期被提出异议的风险,且能否成功上市及上市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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