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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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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半年度无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始终以“品质精优化,市场国际化,管理人性化,服务求最佳”为管理理念,面对宏观环境的变化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考验,公司仍保持了稳健发展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5,661,462.8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641,973.9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1%。受益于全球海上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势头,公司风电塔筒法兰实现收入30,353.66万元,同比增长25.69%;机械行业配套产品实现收入7,171.42万元,同比增长44.75%;由于国家行业政策紧缩,压力容器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金属压力容器行业配套产品订单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情况开展如下:

  1、加快产能建设,满足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产能布局,通过内部技术改造和110KV变电站建设,将有效解决公司供电压力,解决生产工艺的同步性,大幅度提升生产效率和产能,满足未来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

  2、抢占市场先机,拓展优质客户

  公司与重山风力集团、维斯塔斯、通用电气等国际知名风电设备企业的合作不断深入;在国内市场上,公司与泰胜风能(SZ:300129)、天顺风能(SZ:002531)等国内知名上市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海上风电零部件先发优势,进一步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

  3、加强子公司协同管理

  为便于公司统筹管理,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效率,确保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有效执行。

  4、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在新产品开发、高端材料锻造成型、异形工件锻造成型、加热和热处理工艺创新等领域的研发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现有业务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对2018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 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式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3.3

  3.4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电子邮件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承立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19-050)。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19-051)。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沈忠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19-050)。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19-051)。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润股份”)现将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7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新股不超过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97元。截止2017年4月28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3,9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61.68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78.3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3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5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6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环锻”)、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周庄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方监管协议》生效后,公司、中德证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自动失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17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7年6月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6,728.32 万元及其孳息20.43万元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润环锻,其中2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恒润环锻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详见公告号2017-006)。

  注2:2017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7年6月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实施主体由恒润股份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并通过增资恒润环锻的方式实施(详见公告号2017-005)。

  截至 2019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89.9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累计人民币36,628.1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11月20日,公司从募集资金户转出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6月6日,公司将该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12月19日,公司从募集资金户转出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9日、2019年4月25日及2019年6月4日提前将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万元、500万元、37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7个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7个月内有效。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实际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和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精加工大型环锻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使用完毕,“年产1.2万吨精加工自由锻件建设项目”因精加工自由锻件市场需求行情变化,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年产2.5万吨精加工大型环锻扩产项目”、“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和“年产1.2万吨精加工自由锻件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120,366,740.31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恒润环锻的日常经营活动。同时,为继续保持新产品研发优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恒润股份变更为恒润股份及全资子公司恒润环锻共同实施,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延长项目进度至2019年11月完成(详见公告号2019-036)。

  本次变更事项已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注3:年产2.5万吨精加工大型环锻扩产项目结项: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该项目尚未支付的部分尾款和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动态及未来发展趋势,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注4、年产1.2万吨精加工自由锻件建设项目:因精加工自由锻件市场需求行情变化,市场需求增量未达到项目预期,且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存在不确定性,考虑到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若不考虑市场需求情况在短期内集中投入,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本着慎重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项目前期放缓了精加工自由锻件建设的实施进度,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产品结构优化,若继续投入将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经充分论证,公司将不再对“年产1.2万吨精加工自由锻件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并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停止实施1.2万吨精加工自由锻件建设项目。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将对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新财务报表格式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1)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

  (2)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进行单独列示;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式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性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3985                                公司简称:恒润股份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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